工傷傷殘認定單位有知情權嗎,單位辦理工傷認定受害人能看到嗎?

時間 2022-07-01 19:50:03

1樓:上海申京律師事務所

當然有1、如果傷殘鑑定有等級的,有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和工傷保險按規定承擔,如果沒有工傷保險條例由用人單位承擔。

2、《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2樓:捌酒不理食

當然有知情權了,否則怎麼支付待遇?

單位辦理工傷認定受害人能看到嗎?

3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認定,誰是受害人?工傷職工屬於受傷害職工。

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提供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日內,將《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送達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用人單位,並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職工或者其近親屬、用人單位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或者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以上是《工傷認定辦法》的規定。單位辦理工傷認定,工廠職工當然能看到還享有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的權利。

4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情況下出現工傷事故都是受害者收到較重的損傷,不是在醫院就是回家休養,只要單位在事故發生二十四小時內報案,社保會同保險部門就會來事故地進行調查取證,不一定當事人在現場,但工傷定級時是一定受害人本人到現場的。

5樓:法之道

應該告訴你,你有知情權,單位既然答應你了,就不會不申請的,你也可以自己去社保機構問問

6樓:法工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職工工作中,發生工傷事故,單位或職工個人都可以向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認定書送達單位和個人,不符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受傷職工必須收到一份。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受過工傷有傷殘鑑定用人單位有權利辭退嗎

7樓:郭志豪

個別情況下可以解除。不能以無過失性辭退(勞動合同法第40條)和經濟性裁員為由辭退(勞動合同法第41條),但可以因你有過錯而辭退(勞動合同法第39條)。把具體發條列出來你看一下就明白了:

第四十二條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四十條 【無過失性辭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經濟性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如仍有疑問,可追問,滿意請採納!

8樓:n已

單位沒有權利辭退。

有以下情形,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給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單位給我工傷申報確認了,但是單位不給做傷殘鑑定級別怎麼辦?

9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單位不為工傷職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工傷傷殘等級鑑定),工傷職工個人可在傷情相對穩定後自行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3.工傷職工需要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如果體內有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後才可以做勞動能力鑑定(除非醫生書面證明體內的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著體內的情況以外)。

4.根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第八條之規定,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影印件;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影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四)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5.因各地在具體操作上可能會存在差異,建議在辦理前撥打12333先諮詢一下。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傷好了沒有?必須等到**結束才能做。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已經認定為工傷,可以自己申請工傷程度鑑定。

13樓:劉玉律師

想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自己通過向當地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時要求進行傷殘鑑定都可以。

14樓: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因此,被認定為工傷後,你自己也有權利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15樓:天下人評天下事

自己到當地殘聯或民政局去辦。

請問,工傷認定後,如果再做傷殘鑑定,鑑定出的級別對用人單位有什麼影響,是不是全部由公司賠償?

16樓:簡簡單單

1、如果傷殘鑑定有等級的,有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和工傷保險按規定承擔,如果沒有工傷保險條例由用人單位承擔。

2、《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17樓:何曼婷囖

如果傷殘鑑定有等級的,有工傷保險的,**費用由用人單位和工傷保險按規定承擔。

如果沒有工傷保險條例**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患職業病的;

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18樓:廣州佛山律師

若為勞動者購買了工傷保險,除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住院伙食費、護理費由用人單位支付外,其餘全部由保險**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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