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說實話沒有複合的必要了。
理由1:這件事是個結,就算複合了,這件事也會影響你倆關係,每次吵架,就算她不說起這件事,她也一定會在心裡想起這件事,後悔不跟你複合好了,這說的還是沒結婚之前,要是結了婚,跟麻煩,因為人是很愛翻舊賬的!
理由2:她既然說了你倆沒可能,說明她不想跟你好了,人都是喜歡做自己願意做的事,她不想,只有你單方面,就很難,就算你頑強的靠猛追還是怎麼的把她追回來,也已經精疲力盡…
理由3:想你說的,你倆都內向。這個,我也拿不準是好還是不好,我個人認為可能對你倆而言是弊大於利。
總之不建議複合。
結論,其實在2裡面已經透露了,挽回的可能是有的,重在方法、辦法上。只是沒必要。能跟你合得來的人,在這世界上一定還有,因為這世界上有太多太多人了……
2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已經傷了別人的心,如果她家人身體不好,要看是什麼情況,是不是有遺傳?現在結婚前都要婚檢的,雙方都得檢查一下,如果有問題,醫生會給你們意見的。以後碰到這種事,不要那樣做了,既然你是喜歡她的,那就親自上門道歉,拿出你的誠意,就算她不能原諒你,你以後的生活也不會留下太多的不愉快!
經歷過了,就不要重複同樣的錯誤,這就是所謂的有得必有失!
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什麼挽回不了的事,關鍵看你想不想
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可怕有點難,但如果覺得可以的話,可以繼續,不要放棄。
5樓:晨軒辰
不適合是人說的、行動是要用心做的、喜歡就向前、不要讓自己遺憾
6樓:周桑周桑
分手也是緣分,你們可以不做夫妻,先做朋友
17歲後,我因為一些事突然害怕看別人的眼睛,視線會讓我不舒服,和別人一起睡也彆扭了,以前不會的。我
首先看眼睛這個問題很容易解決,分享你一個小技巧,任何一個人和別人特別是陌生人對視都會感覺不舒服,如果你需要和別人交流,不要直接看眼睛,把你的視線停留在兩隻眼睛和鼻子連線的三角區域,這樣你就不會感覺到壓迫或者不舒服,而對方也會覺得你目光柔和,比較有魅力。如果是看你的敵人,你就只看他的左眼,這樣會給他壓...
因為一些事在派出所報警後,警察錄完口供,叫我壓手印,代表什麼,立案了嗎
up向上 如果你報案後,只是在派出所錄了報案筆錄,不代表就立案了。但代表已經受案。受案後立案,需要相關的證件,且需要辦案單位負責人批准。刑事案件立案,需要縣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編第一章 立案規定,立案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1 有犯罪事實存在。2 該犯罪...
因為一些事我女朋友要跟我分手我同意了。可是過了沒幾天她就發簡訊說她真的好想我。請問,她是愛我的嗎
應該是吧!兩個人在一起時間久了就像是日子也就這樣了覺得乏味吵架了一氣之下出走,幾天之後才覺得,其實已經分不開了,非常想念,這是我曾經幹過的事,請不要笑我哦,就在這時候我才知道我有多麼的愛他, 丟失了bd號 不妨再考察一段時間! 楊泊婆 感情嗎,相處久了就這樣,如果再過3年,她任然想你,我就不信了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