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離職,如果辦理正常手續要提前月打申請,領導不樂意的時候也可能讓當天你走,所以我想過些天自動

時間 2022-07-12 11:45:04

1樓:濤聲海韻

想離職,如果辦理正常手續要提前一個月打申請,這個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如果自動離職,沒辦法結清工資,也沒有離職證明,還不能辦理社保和檔案轉移。

辭職和離職的流程通常如下:

1、員工原則上應提前三十天、試用期提前三天將書面《辭職報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並領取離職手續表。人事行政部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 瞭解其離職原因並做記錄。

2、按照離職手續表辦理相關手續:

(1)、離職員工將離職手續表交部門負責人簽字。部門主管以上崗位需經總經理簽字。

(2)、由離職員工所在部門的助理向離職員工收回工作證,員工手冊 ,工作服 ,辦公用品,確認上交無誤後由助理簽字確認 .

(3)、由財務部檢查離職員工與公司在財務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項 ,出差報銷 ),如有拖欠當場清還,無拖欠則由財務部在離職手續表上簽字確認。

(4)、離職員工在得到離職手續表上所有需要的簽名後,人事行政部向員工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員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終止、解除勞動關係備案手續;憑備案稽核意見,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中止職工社會保險關係;同時封存離職員工的公積金。如離職員工需要轉移公積金則由人事行政部根據其所提供的新賬戶進行轉移 ,如需取出則由員工自行辦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職工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十五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待遇稽核手續。

(7)、人事行政部將離職員工的檔案重新歸檔,同時結清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2樓:

有工資。公司不可以剋扣工資,不然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理由: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我提前一個月寫辭職申請,領導不予批准怎麼辦啊???

3樓:紅色的鬥牛士

員工提前一個月寫辭職申請,領導不予批准,可以通過法律程式維護勞動者的權益:員工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和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員工辭職必須提前三十日向公司提交辭職書面申請書;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合法、公正、及時處理的原則,依法維護勞動爭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3、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六十日內作出。勞動爭議經調解達成協議的,當事人應當履行。

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

5、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4樓:匿名使用者

你有證據遞交辭呈的日期,並且他如果,不答應,可以不給他做,可以拿到勞動保障部門,去申述。 換句話說可以直接走人,他也沒辦法, 現在多半簽訂的勞動合同不合法,他拿你也沒辦法。

5樓: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寫辭職信給領導簽字,就算寫不同意也行。保留這個證據,30天后就可以離職

不管他批不批辭職,就可以正常離職了,要是不給錢可以去勞動仲裁局告他。他不籤就以**信或快遞的方式送達,就能留下通知送達的證據。

如果超過一個月還沒有籤合同的,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單位支付你工資、押金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

6樓:暖陽

慣地他,拿著東西告他

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申請後不管老闆批不批准都可以走。勞動者辭工只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決就行,不需要用人單位的准許。

提前一個月申請離職領導當天就批了,說這兩天就可以走,我還想多幹幾天可以嗎

8樓:七臺河李陽平

勞動合同法只規定了須提前的寬限時間,而沒有對審批或離職時間作出限定。一般是負責人批准後即可以離職,如果還想多幹幾天再辦離職手續,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如果是需要勞動力時不是不可以。但要是用人單位明確需要立即離職或限期離職的則要服從於用人單位的意思。

9樓:

可以,那就是賴著不走哦!

請採納!

與公司簽了3年合同,現在沒到期,想辭職,提前一個月打的辭職申請領導不給批,怎麼辦

10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規定 只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辭職 到時就可以走了 不需要任何人批准

我想離職,店長督導不批怎麼辦? 公司規定離職必須提前一個月打申請,我給店長說了,不批准,怎麼辦?在 10

11樓:魚木混豬

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辭職一般也需要提前30天寫書面通知單位的,第31天可以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要求單位結清工資和辦理相關手續。

如果公司不發工資,就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勞動者辭職也需要時間等待的,我個人認為,過完年後上班再辭也可以的。

從公司離職提前一個月打了辭職信,領導未回覆,時間到了我就走了也沒辦理離職手續,現在公司拖欠工資不發 20

12樓:大連微笑漢語

你的情況比較難辦,手裡什麼證據都沒有,你去找仲裁當然不會理你,提交辭職信需要得到公司的批准才可算離職倒計時啊,再說離職要辦理手續的呀,你就這麼走了什麼手續都不辦理公司當然不會發給你工資,肯定算你曠工,建議你回公司找領導好好講講吧,仲裁你是贏不了的。

13樓:雲白夏侯

親自去找老闆拿錢。不然你就報上電視。看他還給不給。記得給獎勵喔。

提前還款手續要怎麼辦理,房貸提前還款手續怎麼辦

衝浪 優化 提前還款流程 1 辦理提前歸還貸款本金的流程如下 2 給貸款銀行打 要求提前歸還貸款本金 3 銀行同意後帶上身份證 貸款合同 還款卡 產權證或購房合同到銀行指定的支行辦理 4 在提前還款視窗把資料交給工作人員,會給你出個單子到銀行櫃檯辦理 5 到銀行櫃檯把錢存到還款卡里,銀行會自動扣除,...

我提前寫離職報告單離職,單位要扣除發放給我的中秋福利和高溫補

如果是當月的高溫補貼,應該有的。我現在離職了,我公司給我的福利要我賠償合法嗎?可以直接把電腦退還公司了 本來電腦就是必備辦公用品 我認為不合法,需要給公司 不合法,你直接將電腦歸還公司即可。我是8月13號正式辭職的,剛好那天發放400的高溫補貼,可公司說我現在是離職狀態不給發,這樣合法嗎?這400 ...

合同到期,單位不給辦理離職手續,我該怎麼辦

任若蘭 首先這個協議不合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