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交了購房合同簽了銀行不給批貸款怎么辦

時間 2022-09-18 21:40:02

1樓:

房產首付比例: 均價略有跌幅在18000左右,首付30%。 現在首付的情況可以分為:

1、在首套房的情況下,購買新房並且面積不超過90平米的繳納首付可以最低為20%; 2、在二套房的情況下,購買房產的最低首付為60%; 3、三套房的情況,需要貸款的銀行根據房價的情況可以不予與貸款; 4、其他的情況最低首付為30%。

2樓:鑽誠投資擔保****

實在不行的話,可以報警

3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換一家,換家銀行還不批的話,建議把首付給退回來

急!!!如果房子首付和合同已籤,銀行不批房貸怎麼辦?

4樓:蔗糖澱粉葡萄糖

買房按揭辦不下來怎麼辦:

按揭辦不下來的原因有很多,因此在實踐中,不同情況的處理也是不同的,在審理合同糾紛時,法院一般會優先適用合同中的約定。因此,合同中對貸款不批的違約責任,由誰承擔的規定是最重要的依據。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則處理:

1、開發商的原因:如果開發商銷售未具備銷售條件的房屋,即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銷售不具備使用條件的現房,銀行審查時發現這種情況是不會批貸款的。此時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及定金,並要求開發商支付相應的利息損失。

2、購房者的原因:如果購房者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者購房者的信用記錄不好,造成銀行不予批准貸款,購房者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①如果購房者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者購房者的信用記錄不好造成銀行不予批准貸款,購房者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②如果合同約定的時間已到,買方無法支付房款屬於違約,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除非買賣合同就該問題約定了免責條款,否則消費者很難獲得全額退款。

③如果不能退回全款,具體能退多少錢,也同樣要看雙方合同的約定。如果違約,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進行賠償,如違約金少於已經支付的房款,開發商應當在扣除違約金後退還買家已經支付的其餘房款。

④是否能轉手賣房。因為轉手賣房屬於債權債務的轉移,應當徵得債權人(即開發商)的同意後才有效。

⑤是否可以和開發商協議延期貸款。如合同對此沒有約定,是否同意延期貸款的主動權在開發商手上。具體情況恐怕要看樓盤的銷售情況,如果銷售情況好,延期付款的可能性會降低。

如果樓盤銷售一般的話,或者可以協商解決。

3、非買賣雙方的原因:如果**的政策,或者銀行的規定發生變化導致購房者本應拿到的貸款不能實現,購房者應與開發商協商,協商不成合同上又沒有約定的。購房者可以起訴並舉證自己沒有過錯並確實無力購房,要求開發商發還首付及定金。

5樓:墨汁諾

只要合同有約定就可以,我當時買房的時候,約定了如果房貸批不下來,或者按揭數額超過2000,就全額退款,所以只要在合同中約定就可以了。

另外,交首付可一定要注意:

1、你申請了貸款以後,銀行會審批,如果通過了,會先下一個同意放款的通知,拿到通知,交首付的當天過戶

2、過戶之後等放款的是賣方,而不是你,當然,同意放款通知下達以後,銀行就必須在一定週期內放款,一般是7天以內。

所以交首付的時候問清楚是否有這個通知,沒有這個通知,可以和他談合同,如果沒有放款要全額退款,希望你保護好自己的血汗錢:)

擴充套件資料:

購房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議。

注意事項

1、買售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諮詢,如無異議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2、在簽訂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應當由出賣人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檔案。

3、合同條款應 該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合同訂立

簽定正式的購房合同,在擬定的時間地點,購房者備齊所有憑證,與開發商或**商正式簽定購房合同。預售合同(期房)和**合同(現房)區別:

購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預售契約(期房)和商品房買賣契約(現房)兩種。

二者區別在於:

預售合同在商品房預售時採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買受方付清全部房價款後,可直接辦理過戶手續。商品房**合同適用於商品房現居(竣工驗收合格取得房地產權證的商品房)銷售。

因此,現在籤的預售合同,交房時不再籤**合同,可以直接辦理過戶手續。如果預售合同是在2023年5月31日前簽訂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約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時簽訂**合同,方能辦理證戶手續。

購房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據及商品房狀況,包括位置、面積、現房、期房等;

2、房價,包括稅費、面積差異的處理、**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等;

3、付款約定,包括優惠條件、付款時間、付款額、違約責任等;

4、交付約定,包括期限、逾期違約責任、設計變更的約定、房屋交接與違約方責任等;

5、質量標準,包括裝飾、裝置的標準、承諾及違約責任和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轉的承諾、質量爭議的處理等;

6、產權登記和物業管理的約定;

7、保修責任;

8、乙方使用許可權;

9、雙方認定的爭議仲裁機構;

10、違約賠償責任;

在簽訂上述各項條款時,購房者尤其需要關注以下幾項基本問題:

1、購房合同的各項內容要儘可能全面、詳細、各項規定之間要避免相互衝突,尤其是不能與國家的政策法規相沖突;文字表述要清晰、準確;簽訂合同的買賣雙方身份、責任要明確,如合同中的甲方(賣方)不能是**商或律師,

而應是專案立項批准檔案的投資建設單位,也不能以上級主管單位或下屬機構的名義簽訂合同,簽字人應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權的主要負責人。

2、合同上的專案名稱,一定要與專案位置聯絡在一起,以免日後有出入。標明專案位置時,一定要具體、明確,如××市××區××街××號××花園××號樓××層××房。房屋的戶型、面積一定要標示清楚,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及公用面積分攤原則等要明確說明,如以建築面積計價還要標明使用率。

3、房屋的檔次和裝修標準一般採用附件形式附在購房合同之後,這一內容的表述一定要詳細、具體。如技術的等級、材料的品牌、內部設施的種類、負荷標準、**能力等一一予以說明。水、暖、電、通訊等設施要說明安裝到什麼程度。

4、其他如付款方式、產權保證等都應詳細、具體的加以說明。同時合同中一定要確定物業管理單位的產生辦法或具體的物業管理單位以及物業的收費標準,並對房屋整體結構、各部位配套設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給予明確規定。

5、違約責任的約定一定要對等,否則最終吃虧的是消費者。一般承擔違約責任的違約事項包括:

(1)簽訂認購書後,購房者不買房或要求換房,開發商不賣房或要求換房;

(2)購房者不按期付款;

(3)開發商不按期交房;

(4)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

(5)房屋裝修標準、質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

(6)產權過戶手續不全或不能按期辦理。

6樓:

房子交了2w訂金,正期盼著房貸的下發訊息,被慎重告之:經資信核查,有信用問題,房貸不批!爭取再三,被告之:不可能!看了第一財經的消費主張

房貸信用專題節目,才發現結果原來是:絕對不可能!於是退而求其次,放棄投資慾望和辛苦奔波的挑房成本,至少要拿回我的2w訂金吧,開發商拿起購房時自己倉促籤的意向合同甩給我"凡因購房人自身原因導致的貸款審批無法下放,訂金不予退還!!!

"一下子火了,不可能就一定要讓它成為可能,不僅不能失去訂金,也不能放棄辛苦奔波的挑房成本和投資慾望,馬上立案進行專題策劃和執行.

ajianing2009.blog.tianya.cn---"不可能的任務之八"

7樓:匿名使用者

首付可以全額退還的。

至於定金,要看你當初籤的購房合同裡是怎麼規定的。一般來說會全額返還給你,因為不是你的違約責任,不用太擔心!

首付付了,合同簽了,銀行不給貸款怎麼辦?

8樓:典素潔巨集斯

銀行不給貸款的責任是誰?如果購房合同約定銀行不給貸款的責任由開發商承擔,你退房不構成違約責任,不需要支付違約金。如果購房合同沒有約定銀行不給貸款是開發商的責任,那麼退房就是違約,你要承擔違約責任。

建議你認真閱讀購房合同,就貸款事項的責任如何約定的,按合同約定處理是最好最有效的方法。其次分析一下退房與繼續履行合同的利益關係,再作出決定。

9樓:烏雅樂蕊丘漠

組合貸款肯定需要按照銀行的要求做的,

住房公積金貸款是住房公積金辦公室委託銀行代為發放和管理的貸款,簡單的說,就像委託貸款,風險由住房公積金辦公室承擔,銀行就是負責材料,只要住房公積金辦公室同意貸款,貸款多少,銀行就可以貸多少。

「銀行流水不足」不是理由,你沒有卡,沒有賬戶,也可以辦理貸款,只要辦理的時候新辦理一張就可以了,我分析,可能是你申請的銀行沒有住房按揭貸款額度了,找理由為難你的。

你或者考慮換其他銀行貸款試試看。

10樓:易暄玲隆宕

1,簽了合同,交了首付,銀行貸款未成功辦理的話,按照購房合同約定,需要購房者一次性付清剩餘房款的。

2,如果購房者無能力付清剩餘房款退房的,要根據具體原因追究責任:

如果是由於開發商方面的原因導致的不能貸款,退房的,開發商要全額退還購房者所交房款,並賠償一定的違約金。

如果是由於購房者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不能貸款的,開發商有權扣除購房者所交房款的部分違約金的。

我交了首付,簽了購房合同,但建行遲遲沒有批下貸款來,怎麼辦

11樓:匿名使用者

按揭辦不下來的原因有很多,因此在實踐中,不同情況的處理也是不同的,在審理合同糾紛時法院一般會優先適用合同中的約定。因此,合同中對貸款不批的違約責任由誰承擔的規定是最重要的依據。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則處理:

1、開發商的原因:如果開發商銷售未具備銷售條件的房屋,即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銷售不具備使用條件的現房,銀行審查時發現這種情況是不會批貸款的,此時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及定金,並要求開發商支付相應的利息損失。

2、購房者的原因:如果購房者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者購房者的信用記錄不好造成銀行不予批准貸款,購房者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3、非買賣雙方的原因:如果**的政策或者銀行的規定發生變化導致購房者本應拿到的貸款不能實現,購房者應與開發商協商,協商不成合同上又沒有約定的。購房者可以起訴並舉證自己沒有過錯並確實無力購房,要求開發商發還首付及定金。

(二)我國法律上的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

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

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三)貸款不批違約的注意事項:

目前有不少購房者簽訂了購房合同後,因各種原因,銀行貸款始終無法獲批,就會出現退房糾紛。在具體執行中,很多樓盤是開發商統一指定銀行辦理貸款,所以

提醒購房者應儘量在合同中註明,「如果貸款不能辦理,購房者可以解除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開發商需返還首付款」。除此之外還要注意:

1、如果是銀行根本就沒有接受貸款申請,由購房者自己承擔違約責任。

2、如果是購房者和銀行已經簽訂了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只是銀行沒有按時放款,則購房者在向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後,可以按照借款合同向銀行主張違約責任。

總之,提醒市民在購買商品房時,首先要認真考慮自己的資金能力,如果採用按揭方式,要事先認真瞭解申請銀行按揭的程式和要求,在與開發商簽約時,要仔細

閱讀所有需要簽署的合同條款,弄明白條款的法律意義,最好請律師陪同籤合同,有律師為您說明各項條款以及定金的法律性質能夠跟好的防範可能出現的風險。最

後還要要求開發商在合同中註明「如果因申請銀行貸款達不到預期金額,或銀行拒絕貸款,而導致購房失敗的,可免責並退回所交款項。」這樣在不因自己的原因造

成貸款不成出現糾紛時就能避免自己的利益受損了。

買房交了首付簽了合同能退款嗎,購房交了首付後不買了,能退款嗎?

墨汁諾 首先,可以和開發商協商解決,能協商好即可以退款 其次,看合同有沒有約定可以退款的情形,你是否符合 如果沒有退房的情形,開發商可以拒絕 再次,看開發沒有違約的情況,或者解除合同的情形,如果有,你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退還房款。如果以上都通不通的話,這個時候違約很難要求退還定金和首付款。還不如繼續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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