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號離職8號就不去上班了,上個月工資可不可以領到

時間 2022-09-20 17:55:04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者10號離職8號就不去上班了,是可以領到上個月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上個月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樓:石祖新律師

當然可以。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我想問下,10月8號辭職,10月份可以拿幾天工資呢?

3樓:風金木水火土雷

同學,你8號辭職了沒有過度期嘛?如果你8號下午辭職的話可以拿兩天工資,節假日不計薪水的。這樣說吧,假如一個月30天,其中有4個週末共8天,那麼計算薪水是按照30-8天=22天來算的,10月的計薪日由於國慶節要小於22天,只是每天的工資提高了,並不是說要把國慶假算在薪水裡面

4樓:free樹上的鳥兒

主要看你們公司的規章制度是怎麼制定的

只做了半個月,沒有籤勞動合同。辭職了,工資能否領到?

5樓:冰雨夢悠悠老師

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離職,也是應該支付勞動者工資。並且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可以不請當地律師**,請專業人士提供遠端指導服務並寫勞動仲裁申請書、證據清單等法律文書。並且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6樓:妹子

只要有證據就可以 追問: 具體要哪些證據?情況我也說了,證據該怎麼留呢?

回答: 跟公司的 僱傭關係 證據 追問: 沒有書面的材料!

但公司那麼多人!都可以證明我在那裡上了半個月班額! 回答:

這個不行 補充: 如果發過工資,或工資通過 銀行卡 發就可以

7樓:東門燦

能領到 7天以上就應該給了 追問: 蒽,那應該怎麼索要呢?需要去 勞動局 麼?

在昌碩上班礦工幾天算自離職、我8號離了 10號還是否發我上一個月的工資?謝謝回答!

8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什麼時候離職的 之前的工資按道理都是應該給的 不過實際中有些公司會不想給 如果遇到這種現象可以找相關部門 比如勞動局

我擬定離職日期是1月八號,那八號還要去上班嗎?

9樓:人不牛人天牛人

得到批准的離職日期是元月八號,那麼,就可以再這一天離職,也就是說,在元月八號這一天留不需要再上班,可以直接離職離崗。

10樓:春風也是有味道的

既然你擬定離職日期是1月8號,八號你當然得去上班了,你要去辦手續呀。如果提前把離職手續辦完了,就可以不去了,隨你的便,你去也行,不去也行。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擬定離職日期,但要以批准日期為準。否則,風險在明天,可能會曠工。

12樓:

如果單從字面意思理解,離職日這一天是不用上班的,就是到用人單位辦理離職手續。

13樓:情感教育老師

我擬定離職日期是1月八號,那八號就不要去上班了。

14樓:小初教育財經小集

嗯,如果自己擬定的離職日期是1月8號,那一定要在1月8號前完成相應的工作交接並且完成領導的籤批。另外如果不放心的時候,也可以在工作單上註明最後工作日期,但一般的話,如果8號離職的話,8號應該還要在公司的9號才能正式的。

15樓:必墩葉凌川

如果你在這家用人單位準備離職,別自己擬定哪個日期離職就哪個離職!最重要的是需要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申請!因為《勞動合同法》的這項規定,主要是為了給用人單位留有再招聘及培訓的時間,以便保障勞動者自主選擇工作用人單位及職業的權利。

當然,如果你已經跟用人單位協商決定1月8日離職,1月8日當天就可以不再去上班了!

16樓:七先生是遊戲鬼才

那8號就不用再去上班了,因為你已經離職了。

17樓:匿名使用者

你定於8號離職,離職前把所有的手續全部辦好,那麼8號你就可以不去了。如果沒有辦好,還是辦理妥當為好。

18樓:吾純丷

只要簽訂了離職協議書,就不用去了,如果有些事情需要交接就去。

19樓:匿名使用者

我泥地離職的**方式那方式不需要上班了

20樓:洋奧維

你你定荔枝日期是1月8號,那你八號也要去上班

21樓:吾思吾念勿

1月8號還需要去上班,擬定離職日期需要自己和公司協商達成共識,確定準確離職日期

22樓:

個人建議要去,去辦理一下交接手續和離職相關事宜。

23樓:文玩核桃

8號還是要去的 不過不是去上班 是辦理一下離職相關的手續 比如保險 養老什麼的

24樓:小吧吧樂園

不用去了,已經到離職日期了。

25樓:匿名使用者

提前辦好離職手續,可以不用去

26樓:匿名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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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上個月7月20號到食品廠上班!我8月30號有事!8月10號給提前打辭職報告可以嗎?走時候扣工資

我在蘇州華碩上班,我想自動離職,30號到4號放假,29號就不去上班了,對下月10號發工資會有影響嗎?

27樓:祕密

回答你第一個問題:自離對10份的工資不會有影響,理由如下:

29到4號是放假,5號正常班,不上算你曠職一天,6,7號週末,不算,8,9再曠,算自離,但10號就已經發工資啦,最笨啦,9號的時候你可以和你的當段幹部請病假,呵呵

再說啦,25號就已經結薪,沒關係的,

你也就上3天班,如果你不加班的話,你也沒什麼工資的,你要扣伙食費,住宿費,服裝費,各種鑰匙費,識別卡費,社保等等(已經好幾百啦),說不定工資一算你還欠華碩錢呢。。。。。

祝你好運

15號發工資,我13號自動離職了,上個月的工資還能拿到嗎

如果你工作的公司是大公司或正規的公司,你應該可以拿到工資,只是由於你是自動離職的,所以你就不會拿到公司賠償的那部分。就怕那種小公司耍賴,不給你,那你就要辛苦的為這事跑動了。 闖王行天下 勞動者上個月的工資是可以拿到的,如果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一定賠償的。...

自己辭職了,是每個月10號發上個月工資,壓10天工資,但是月發

找法網法律諮詢 你好,發來生爭議之後,建源議先協商,協商不成,可以蒐集證據,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式。按照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

做飯店的上個月工資這個月十五號發店長突然說這個月十五號只能發一千塊錢怎麼

他們這是拖欠員工工資,是違法的,你們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請執法部門幫忙維權,或者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無花與尚娜 做飯店的上個月工資,這個月15號發,店長客人說這個月15只能發1000的,可能是快到春節了,他們怕你發了工資就不做了。 大概是飯店的效益不太好,做為員工理解就0k,沒有講不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