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百小度
按照勞動合同法和工資支付條例的規定,只是要求了按月支付勞動者工資,當月支付和隔月支付都是可以的,所以你們公司不管是以前當月支付,還是之後隔月支付都是沒有問題的。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隔月支付並不是說一年就少拿了一個月的工資,只不過是先做後拿,每個月的工資都相應的往後退了一個月,也就是說知道你不做了,離開公司後的次月,可以拿到最後一個月的工資。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用人單位通常在下個月支付上個月的工資,這是允許的,比如5月的工資在6月支付,如果拖過6月就違反50條規定了
正常工作時間是八小時,超過八小時的算加班。如果雙方約定的合同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是無效的。無效後怎麼處理,雙方不用遵守這一條,並且雙方可以重新約定新的內容。
2樓:安若職業顧問
這當然不算拖欠工資,只是計算工資的時間稍長了些。一直不太明白,為什麼總有人認為這個月發上個月的工資就叫“壓工資”。
一個月的工作週期結束了,你總得給人事部門、財務部門一定的時間統計考勤、計算工資吧。不可能一個工作週期結束後的第二天,工資就能打到員工的銀行賬戶上吧。尤其是在一些工廠,一線工人大多實行的是綜合工時制,工資類目多,加上各種加班、病假、事假等等,不方便使用統一的人力資源管理軟體,只能由hr自己設計固定的電子**,這樣計算工資的時間就不可能太短。
如果以自然月為工資計算週期,一般公司會在每月的15日以前發上個月的工資,也有如你所說的在15日以後發工資的。這都屬正常現象,不存在違法拖欠的問題。
3樓:小金子導演
1號、15號、25號發工資有什麼區別?竟然反映了公司的祕密
4樓:匿名使用者
有拖欠工資的風險,一般情況下,很少有準時發工資的公司,每月25號發工資的話,如果遇到什麼情況,就很有可能要等到下個月初,這對一些月光族來說十分煎熬
5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拖欠工資,都是這樣的,這一個月發上一個月的工資
6樓:匿名使用者
每月25號發上個月的工資在大部分地區是不違法的,不屬於拖欠工資。
工資每月支付一次,上個月的工資是在下個月約定的日期發放。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7樓:匿名使用者
本來就這樣好吧,同學!!!!
壓你一個月工資,主要因為當你提倡辭職的時候,需要提前一個月提出,做好交接工作,才准予離職。否則就不給你一個月工資。
公司每月20號發放上月工資。從這個月起,開始下個月初發放上月工資。是否屬於拖欠工資?
8樓:法律快車
拖欠工資多久算違法?
我國《勞動法》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資應當以月薪的形式發放,也包括應當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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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的,他們只要付你工資按天計算是不算拖工資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說明企業週轉困難,隨時可能出現危機
自己辭職了,是每個月10號發上個月工資,壓10天工資,但是月發
找法網法律諮詢 你好,發來生爭議之後,建源議先協商,協商不成,可以蒐集證據,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式。按照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
我女朋友上個月15號來的月經,上個月20日同過房,有做安全措
不在排卵期,不可能會懷孕 按理說做的事後應該是在安全期,不太容易懷孕。如果以前月經穩定的話,用試紙測試下吧 我女朋友是20號來月經,上個月13號我們 了,沒有安全措施,同月19號早上也沒有安全措施,當晚她來月.20 灰太狼 你可以買驗孕試紙 按步驟驗孕的 建議你多買幾張多試幾次 有時候會不準的 月經...
15號發工資,我13號自動離職了,上個月的工資還能拿到嗎
如果你工作的公司是大公司或正規的公司,你應該可以拿到工資,只是由於你是自動離職的,所以你就不會拿到公司賠償的那部分。就怕那種小公司耍賴,不給你,那你就要辛苦的為這事跑動了。 闖王行天下 勞動者上個月的工資是可以拿到的,如果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一定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