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小廠幹活沒勞動合同手受傷應以什么關係起術老闆嗎

時間 2022-10-02 03:10:03

1樓:蓋普希金

沒簽勞動合同的工傷賠償能同時主張雙倍工資和辭職時的補償金。

我國的《勞動合同法》: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47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工傷的話,工傷認定是關鍵。

1、建議當事人催促單位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勞動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3、認定下來後,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4、如果錯過了工傷認定時間,權益很難得到保障

的話,需要申請工傷鑑定,如果鑑定下來了,有工傷保險的,那麼

2樓:律伴

這種特殊情況,你最好先去律伴免費詢問下律師,比較好些。

我在一個小廠幹活受了工傷,沒有勞動合同也沒社保,單位做過工商註冊,現在要做手術老闆不願意附醫療費也 20

3樓:法工劉中原

有沒有證人可以證明你是他們廠的員工,或者有沒有工作服

4樓:樂善好師

去諮詢律師,他們有辦法。

5樓:匿名使用者

沒打架不要報警。再等5天自己申請工傷認定。

你要回想一下,自己在工作中留下的痕跡,如簽字。多找證據,否則對你是不利的。

6樓:清城17號

找勞動局,肯定能解決

7樓:我愛高階電工

果斷報警,讓警察幫忙出方法。

我在一家小模具廠上班第一天右手食指手指受傷骨折 沒有勞動合同 沒有入職簡歷 沒有一切對我有價值的證

8樓:鴿子

可以讓你的同事為你證明

9樓:太原劉永軍律師

如果你沒有一切對你有價值的證據,那你這個還真是不好辦。

10樓:時點調查

有沒有一起工作的工友?有沒有工資條或者按時打工資的銀行卡?

11樓:匿名使用者

報警啊,畢竟你還是那裡的員工,會賠的!

12樓:先 森灬

可以找同事做證,能搞贏!謝謝!

我是在一個小廠工作受了工傷左中指手指壓碎了,現在已經做了手術,老闆負了幾天的費用,現在老闆不管了... 20

13樓:簡簡單單

你不用告老闆,而是應該先去申請工傷認定,只有申請工傷認定,才能更好的保護你的權益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你有工作證,上班卡,都可以證明,不一定非要合同的

15樓:義烏律師

可以要求單位承擔工傷責任。

16樓:韓全啟律師

1、可以申請工傷認定,主張工傷賠償。

2、沒有勞動合同的,需要舉證事實勞動關係的存在。

3、僅供參考。

17樓:聶譽方

涉及程式:確認勞動關係—工傷認定—傷殘等級認定—工傷待遇索賠—執行需注意的問題:

1、如未簽訂勞動合同,應注意保管好工資條、上班卡等原始資料。

2、保管好原始病歷、相關票據等。

3、注意時限: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一般而言,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工傷認定申請表;(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職工對是否存在勞動關係負舉證責任:有勞動合同的,提交勞動合同;沒有勞動合同的,提交證明材料,如工資條、銀行卡等工資報酬領取的證明或者是單位同事的書面證明。

用人單位與職工就是否存在勞動關係發生爭議的,可以提交勞動仲裁解決,確認是否存在勞動關係。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關於勞動能力鑑定,一般是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就應提出申請

我在一家小工廠上班3個月了,沒有籤勞動合同.現在我不想做了.可以立刻走嗎?老闆不讓我走

18樓:彩無一虹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不及時發放勞動報酬、不依法繳納社保費的,勞動者隨時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第一,你可以到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拖欠的9000多元工資,支付相當於你半個月的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若加班的話還可以要求單位依法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2倍,法定節假日3倍),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再支付一倍工資(你可以主張2個月)。

第二,你還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費。

《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如下: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勇敢一些,拿起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吧!

祝您早日擺脫煩惱!

19樓:簡簡單單

1、你在一家小工廠上班3個月了,沒有籤勞動合同.現在我不想做了,辭職除了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外,都應提前30天提出的。

2、《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20樓:好心情站

你可以隨時離開,並可以要求公司支付1個月內的工資和一個月外的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工資拖欠問題 我在一個小工廠打工,沒有勞動合同,老闆以資金緊張為由拖欠工資,我手裡有考勤表

21樓:陳溪

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保障局反應或者向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舉報,他們監管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

22樓:深山風竹

直接去勞動保障部門投訴

在工廠工作受傷,沒有勞動合同,有老闆親手寫的工資條,但是沒有簽名,沒有蓋章,可以作為證據嗎?

23樓:

在工廠受傷沒有勞動合同,只有老闆親手寫的工資條,但又沒有簽名又沒有蓋章,不可以作為證據。

24樓:安陸

有工資條有什麼用?

在工廠裡上班、特別是幹有一定危險性的工種記得一定要跟工廠簽訂勞動合同。這是對自己人身的最起碼保障。

你說的這些都不能作為證據、但是還是可以證明是在他廠裡上班的。打起官司來他還是要賠償的。

25樓:開心小草長高了

在工廠工作受傷,沒有籤勞動合同。都是不合法的。所以你工作受傷了也沒辦法報銷。只有自己承擔責任。

26樓:永夜

讓同事作證或者去他辦公室談話錄音作為證據告他

父親是臨時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在工作時受傷,手指截肢,請問工廠老闆有義務賠償嗎

27樓:匿名使用者

你父親這個情況應該不是勞動關係所以不能走工傷程式.但是作為僱傭關係如果非本人原因單位也是有賠償義務的

28樓:小莊戀愛學

有的,儲存好檢查資料,收據,做個工傷堅定。。。先諮詢律師,然後看老闆如何表態。如果不賠償。就可以告他。。。記住不要拖時間。。。

29樓:合肥律師劉志漢

一、《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二、因此你所說的情形,你父親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應屬於工傷,應由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可以傷殘等級所對應的工傷待遇向用人單位主張賠償。如果協商解決不了,儘快申請勞動仲裁。

我在一家小工廠上班沒簽定勞動合同,辭職需要多久呢

韓飛律師 一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 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 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 依據 勞動合同法 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

我在一家飯店當廚師學徒和他們簽了勞動合同,但離職要提前月打報告我不想幹了直接走了

1.如果試用期,今天辭職,明天就可以走,不過建議要做好工作交接。2.如果試用期已過,實在不想幹了,可以曠工七天,勞動合同自然解除,除非老闆一定要你回去上班,如果沒有給公司造成什麼損失,公司一般不會追究。 親,你不想幹了,直接,走人的後果 最主要會體現在對方不會把工資完全給你結清的,從而讓你在經濟上蒙...

我同一家單位簽了勞動合同,合同裡規定了試用期為兩個月,但是在工作幾天之後,我覺得這個崗位不適合我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只要提前告知,提出申請就能解除勞動合同。 完全個人原因,只需要寫辭職信遞交單位人事 確定其收到你的辭職信 就可以,領導是否簽字與你的辭職沒有關係。試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