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上海嚴亞濤律師
法律分析:需要結合具體情況判斷,戀愛期間,一方送給對方的財物,如果數量不多,價值不大,屬於正常的贈與關係,一般不得要求返還;如果財產數量多,價值大,或者遭受財產損失的一方因送禮或其他花費而導致生活困難,可要求對方全部或部分返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條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第六百六十六條 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2樓:和藹的哦啦啦啦
法律分析:在戀愛期間,一方消費是另一方自願的,一般來說親屬卡消費的金額是不需要償還的屬於一種情誼行為。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第六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第七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
提問跟他在一起親屬卡是他主動給我的現在分手了問我要。
我跟他在一起沒問主動要過錢都是他主動給我的包括親屬卡有時候我還會退給他他自己又給我。
所以其實在一起aa制會少很多糾紛。
他自願給的法律上肯定是不用還的。
提問>
但如果涉及金額過大,雙方應該協商下。
房租?為啥房租要給他?不是一起住的?
在一起的時候不計較,不在一起了就算這麼清楚。
提問不住在一起我當時沒發工資他給我轉了1000塊錢。
不住在一起我當時沒發工資他給我轉了1000塊錢。
去找他協商下,各退一步。
哦哦,這種該還的還給他。
提問沒怎麼收過轉賬就只有兩個一千塊錢,其他都是他給我買的東西,花的多點就是他給我親屬卡。
以後還是留個心眼。
提問那個房租我之前沒要退給他了他自己又給我。
那你就在還給他。
說明啥,他不值得。
分手不應該是這個樣子。
信用卡刷卡消費後可以不用簽名嗎,信用卡後的簽名條必須要簽名嗎
五阿哥金牛 1 如果在中國境內使用,並且開通了密碼消費功能,由於憑密碼支付,可以不簽名。2 如果信用卡使用消費免密支付,銀行要求必須在卡背面簽名。如果不簽名,當別人冒用信用卡消費時,資金可能無法追回,後果將由持卡人承擔。3 由於國外是無法憑密碼支付的,在國外消費都是憑簽名的,為了用卡安全,請在信用卡...
分手後,還存前任的電話嗎
全刪拉黑,不愛我還留著過年 不用存,差不多二十年了,依然清晰記在腦海 存那做什麼呢?找不痛快嗎?沒有存過,只不過我對於自己重視的人我會記住手機號碼。包括親友。無關緊要的路人甲,我根本不記號碼。確定回不去了,就刪掉!還會存著他的 但是堅決不會先給他打一個,心裡還期待著有一天這個 會響起。刪除幾年了不過...
男友與前女友分手後還聯絡,該分手嗎
這要看情況了,他與前女友聯絡是因為什麼,舊情復燃嗎?如果是那就應該果斷分手,這種腳踏兩條船的要不得。 這種藕斷絲連男,還是分手為好。除非你真的有能力和實力,不然還是退出這種遊戲為好。 小果子 你喜歡他嘛?多喜歡?是喜歡還是佔有慾?平時你們關係好嘛?是熱戀期嘛?他和前女友聯絡什麼?等等了啦 你自己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