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關於工傷認定。
1、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4、15、20條。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8)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9)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10)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工亡待遇。1.喪葬補助金 從業人員因工死亡時6個月的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卹金。
按照從業人員本人因工死亡前一月繳費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從業人員因工死亡前一月的繳費工資;
3.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從業人員因工死亡時50個月的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你這個情況趕緊去當地勞動管理部門諮詢一下,看能不能報工傷,需要什麼證據他們會和你說的。
2樓:馬三濤
毫無疑問是由單位承擔一切。
3樓:尋找
只要是在工作時間內,因此受傷或造成一定人生傷害或者死亡的,工作單位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2023年新勞動法在上班時間出現意外死亡規定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為工傷。
5樓:匿名使用者
據我國的《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6樓:匿名使用者
不知道你所說的意外死亡是什麼情況,是指發生與工作有關的意外?還是僅僅指自身的疾病?
如果是與工作相關的,那麼無疑應為工傷。
如果是自身原因,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7樓:366小米
以勞動法為準 賠償。
在上班時間意外死亡怎麼賠償
8樓:雷蕾律師
目前諮詢的人數有點多,等我詳細看了您的問題給您解答,請稍等。
是因為工作原因導致的死亡嗎?還是疾病突發導致的死亡。
您這個要先確定清楚,這個的賠付是不一樣的呢。
提問上班途中車禍。
上班路上被小車從後撞死。
回答工傷死亡賠償在《工傷保險條例》中第三十七條有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備案。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這個的話先是肇事方賠償,然後是單位給與喪葬補助金、撫卹金、工亡補助金。
提問事故還沒確定。
提問事故主責造事方傷著電動車造事方汽車。
提問是的汽車主要責任。
提問是的。回答但交通事故的情況更多的是要交警根據事故現場的實際情況來的,也就是說您最好是申請看看監控或是現場**,如果交警這邊給您定責的比例**大,您是可以申請責任認定複核的。
上班時意外死亡,單位該如何賠付
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工傷死亡單位買了意外保險該如何賠償。
10樓:
勞動者家屬一定要認準勞動者實在上班時間、上班地點死亡的,因此需要讓工廠舉證,證明勞動者是在非工作時間死亡的。如果工廠不能舉證,或者舉證不合理,那麼工廠就不能推卸責任。需要根據職工因工死亡的相關法規進行賠償。
在工作地點和工作時間內出事死亡,應該如何賠償?
11樓:來自目連山趣味盎然的火星
上海上班,在工作崗位腦幹出血,搶救10天后死亡,怎樣理賠的。
國家公職人員非工作時間意外死亡單位如何賠償
12樓:李右丞
非因工死亡職工的賠償標準: 1.喪葬補助費,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2個月; 2.供養直系回親屬救濟費,答。
分別給相當於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9個月、12個月的救濟費,其供養直系親屬一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二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9個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為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
13樓:好心情站
從法律的角度上說,不屬於工傷,用人單位無賠償的義務。
非工作時間(包括非上下班途中),如非工作原因,職工意外死亡,用人單位不予賠償。但從道義上,用人單位可以給予一定的補償(可以不給)。
14樓:匿名使用者
這與單位有什麼關係?
員工試用期內意外死亡,公司承擔什麼責任
職工正常上班時間意外死亡勞動法規定怎樣賠償?
15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死亡待遇標準;
喪葬補助金=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供養親屬撫卹金標準;
配偶=工傷職工生前本人工資×40%,其他親屬=工傷職工生前本人工資×30%;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當員工發生工傷事故時:
如屬傷勢輕微者,可由該部門/單位主管代為處理,並送傷者前往醫院就醫,有關醫藥費單據/證明由經辦人交於管理部辦理報銷事宜;同時需填報一份「工傷事故報告表」。
如屬傷勢嚴重者,由該部門/單位主管應立即通知管理部,由管理部負責安排送傷者到醫院或提供必要之協助;並由管理部到會計部暫支適量現金,用以支付員工的一切醫藥及**費用;在辦理好傷者入院**事宜後,該部門/單位主管應到管理部填報「工傷事故報告表」,管理部填寫調查核實情況及處理意見,然後上級稽核批准。
所有公傷事故均須用「工傷事故報告表」記錄,並報總經理批核方可報銷醫藥費及批假給工傷者。
因工傷事故需休養**的,經總經理批核後,公司負擔其誤工費。
所有用以支付工傷員工的一切醫藥及療傷費用,會由管理部統籌辦理報銷事宜,及到保險公司辦索賠手續,一般工傷須於五天內報告保險公司,重傷或死亡則須於24小時內書面報告保險公司。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 請問被返聘的臨時工在工作時暈倒,死亡 怎麼賠償。
員工在單位意外死亡單位應該負責嗎
17樓:陳晨律師
如果是公司組織的外出,員工出現意外死亡,要根據死亡原因劃分責任,公司最少應該承擔組織管理責任。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在上班時間內因沒有燈原因摔倒算工傷還是意外傷害,十天前,我在工作區內上廁所,廁所的燈有多月一
這個能不能算工傷很難界定,個人認為算意外傷害,但單位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參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三十七條 賓館 商場 銀行 車站 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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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萌冷兔兔 您好。這樣做確實是有一些過分了,您就算真的玩手機了,不就這一次嗎。一次的失誤就給好幾年的工作摸黑,真的太嚴格苛刻了。但是以後也要注意一些,工作就是工作,開 讓別人都聽見了,解釋都解釋不清楚的 銷魂刀 看來你也是一個邏輯非常強的人,狡辯的理由也很充足,可是我告訴你,勞動時間,接私人 都屬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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