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租出去之後 房東還有哪些權利

時間 2023-01-26 05:20:02

1樓:曾經最美

一、出租方負有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交付房屋的義務,合同約定的條件一方面包括房屋的狀況,應符合租賃用途;另一方面應按照約定的時間交付。

二、出租方負有按照合同約定修繕房屋及保障房屋設施正常使用的義務。房屋的修繕及於房屋的附屬設施。出租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修繕義務,影響承租方使用房屋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三、 出租方負有就租賃房屋所得依法納稅的義務;

四、出租方享有收取房租的權利;

五、出租方享有審查批准承租方對房屋裝修改造方案權利;

六、出租方享有租賃合同到期或終止後收回房屋的權利。

2樓:落_布衣

不對。因為房子已經租給你了你有居住權,房子的一室沒有出租在你承租期間房東沒有權利居住,不要因為礙於面子而擾亂自己的正常生活。

3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跟房東簽訂的租賃協議裡的內容而定,如果你們只是口頭約定,那麼遇到這種問題就要協商解決了,好好溝通一下。

如果簽了合同的,那麼先協商,協商不成按合同說話。如果合同上沒約定相關條款,那麼……還是協商解決吧……

房子被租期間房東有權利要鑰匙麼?

4樓:楊紅瓊婚姻律師

可以留的,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

房子租出去了,房東不經租房人的允許,是不能進入房子的,即便是租房人沒交房租都不能進去。留鑰匙可以,但擅自進入是違法的。

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當租房人與房東形成租賃關係後,租房人已經取得房屋使用權,即使是房東,未經租房人允許也不能隨意進入該房,如果進入的話就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相關規定,因此,房東在沒有告知租客的情況下,最好不要私自保留出租房的鑰匙,更不允許私自進入出租房。

擅自保留房門鑰匙並進入房屋檢查,也是對房屋承租人的不尊重、不信任。如果房屋承租人由此遭受財產損失或其他損害的,房東須承擔相應責任。

5樓:匿名使用者

我想你在租住房屋,使用權放生了轉移~~

你們之間存在一種合同關係~~你應該有權利拒絕~~如果房主強烈要求的話,你就和他進行磋商~~其實,說實話,這方面我不大但懂得~~希望我說的能對你起到一些幫助~~以上僅代表個人意見~~

6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下,不存在白天無人房東進不來、其他需要房東處理的事情。建議跟房東說你公司有多值錢的東西或者商業機密等等,如果丟失他是賠不起的。一般情況下,房東不會要求留鑰匙的。

畢竟公司是具有法人資格的,俗話說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廟。

關於租房,房東是否有權利保留鑰匙

7樓:科學喵

這裡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關於房東是否必須交出所有房屋鑰匙,如果雙方有約定,應按照約定;其次,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承租人對房屋的使用權是獨立的,因此承租人有權要求房東未經承租人的同意不得擅自進入或使用承租人的房屋。

房東作為房屋的所有權人,通過法律有效的合同將房屋合法出租,應當在簽訂租房合同書之時與租客完成協商。

房東可以保留房屋的鑰匙,起到對房屋的一個監督作用。但是不能隨意進出租客的房屋內,因為租賃合同簽訂時起房屋的使用權便屬於合法租戶。如果房東未經租戶的同意,擅自隨意進出是有違法律的。

合同不需要要備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六十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六十一條 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六十二條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履行;依法應當執行**定價或者**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8樓:匿名使用者

無權利保留你兩把鑰匙 ,即使他要保留,也得保證你的財產安全。合同不用備案,但是必須手裡有一份。

9樓:哈哈親愛的

這裡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一般情況,很多房東都會留一把鑰匙,這本沒什麼大礙,但是你有權要求房東未經您的同意不得擅自進入或使用您的房屋。若要進門,需你在家時才可。

注意:作為承租人,您對房屋及附屬設施(包括信箱)有獨立的使用權,並且擁有通訊的自由權和隱私權,因此您有權要求房東不再使用與房屋對應的信箱。關於房東是否必須交出所有房屋鑰匙,我們認為,首先,如果雙方有約定,應按照約定;其次,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您對房屋的使用權是獨立的,因此您有權要求房東未經您的同意不得擅自進入或使用您的房屋。

10樓:匿名使用者

是否有權利保留鑰匙,這點目前沒有明確規定;

如果房東堅持要留鑰匙,你實在不放心可以重新換鎖,畢竟租客有換鎖的權利;

對於合同未到期,房東要支付什麼賠償,這一點是必須有的,無論你是不是留鑰匙給房東,這是正常的租賃合同裡必須有的條款,違約條款約束;

租客籤合同的時候,一定要多小心,同時這個房子,你一次性付一年的租金,本身對自己不利的條件更多,更要慎重,還有願意一次性付一年租金的租客也不好找,你一次性付一年的租金,房東還說擔心你跑了,這更不合理,這些都是你與房東談判的有利條件;

當然你實在非常想租這個房屋,那自己權衡利弊定奪。

11樓:網友

他沒有權利留你的鑰匙,還說什麼怕你跑了,純屬無稽之談,你已經交了押金了,還有一年的租金,要跑的話也是你吃虧啊。

他要是一定要留你鑰匙的話,在合同上必須要寫明,如果丟失物品由他賠償,還有就是違約條款一定要些清楚,要是你們私下籤的合同最好找個第三方的見證人。

12樓:飄

這麼黑!房東是沒有權這樣做的。別租他的房了。

13樓:網友

他根本就沒有權利保留你的鑰匙!

現在的合同一般都是三方協議!

你一份房東一份還有中介一份!

他如果怕你跑了的話可以在付款方式中來體現!

比如說交押金什麼的!

他根本就沒有權利保留鑰匙!

你要明白!在你合同所約定的日期之內這個房子的使用權就是你的!

14樓:珊璞

1、他沒有權利保留鑰匙,這是一種侵權行為。你已經付了押金,且一次性付清了一年的房租,這房子的使用權已經歸你了,他這種行為侵犯了你的使用權。

2、最好讓他在合同裡寫清了如果未到期就讓你們搬家的話怎麼賠償你。法律有規定,「買賣不破租賃」如果在你們租期內他把房子賣了又不賠償你們損失,你們可以不搬家,繼續住,法律會保護你們的;如果租期未滿她又把房子租出去,那麼就是違約行為,違反合同法(你們的租賃協議就是一種合同),可以要求法院裁決其賠償你們的損失,但是這樣的話成本比較高,所以最好讓他在合同裡把這些都寫清楚!

15樓:匿名使用者

你自己也可以換keys啊。

房子租房給別人之後,房東有沒有權力管別人房子住了幾個人?

16樓:修學的人

房子租出去以後確實就管不了了,如果房子沒租之前要先說好。先把合同定好,如果已經簽了住進去的,那確實是沒辦法。

17樓:xu忘不掉過去

如果在租房時簽了協議,提前約定了房子只可以給幾個人住。在房客多住幾個人以後,房東是有權利管的。否則的話,還是不要干涉的好。

18樓:蘇子河水東來平

房子租給別人之後,房東對房屋還是有權利管理的。如果租房戶對房屋進行處置和再出租必須經過房東的同意。

19樓:茹菓

我個人覺得房東是有的,因為畢竟房子的主人是他,所以他肯定也要問這個房子住多少人,他要算他住房損失的。

20樓:快樂育兒健康成長

房子租給別人住之後,我覺得如果對方都是一家人,那麼房東沒有權利管,如果租戶把房子在格外租出去了,房東就有權利管。

21樓:可愛的硬漢

房東肯定是要了解房子都有幾個人住的,如果長期住很多的人話,要告知房東比較好。

22樓:上官萌爍

我覺得房子租給別人之後,房東沒有權利管別人房子住的幾個人。因為他是跟我租房子的人建立的合同關係跟其他人無關。

23樓:籽曦草莓蛋撻

像房子租給別人之後,房東是沒有權利管別的房子,裡面住的人只要不損害它的設施就行。

24樓:在青雲譜刷卡的藍鯨

房子租房的時候就會確定是幾個人,如果後來又搬來了別的人,但是房子已經租給別人了,如果合同上沒有寫的話,就沒有權利管。

25樓:網友

房東一般沒有權利管租房的人到底住了多少個人!但是他可以要求租住人提供身份證資訊,因為這是**要求的!不過,如果租戶影響了別人,房東有權不租!

26樓:幸福平安

房東應該在出租的時候寫好合同,應該住多少人,超過多少人,你應該加費用,只是讓他們立馬走人。如果你事先沒有跟約定好,事後房合同,錢已經給了你了,你再反悔,那確實管不了了。

27樓:在開元觀滑沙的海藍寶石綠源華納

如是一家子就沒問題,如是同事朋友是有權管的,主要是配合街道辦行政登記和派出所人口管制工作。

28樓:葉兒

房子租房給別人之後,房東除非在協議裡有約定住幾個人,否則是沒有權利管別人房子住幾個人。

29樓:小笨象同學

房東當然有權利管別人的房子,住了幾個人的,畢竟這是房東的房子。

30樓:如魚得水

如果當時你們租房子的時候講的租的是整間房子的話,房東就沒有權利管,別人住了幾個人。

31樓:網友

是有權利管了呢,因為房子的主人是有監管權力的,他也是負有安全責任的了。

32樓:書玉石

這種情況要看合同的規定,如果合同規定了只能住多少人,房東就是有權力管理居住人數的!

33樓:月壇

這就要看你在租房子的時候和他的約定是什麼,而且如果是群租,肯定是可以制止的。

34樓:空心梧桐花

如果合同有約定還是有權利管的,而且現實中一般房東還是可以要回房子,當然會有一定的違約費用,但並不是太多,所以還是要與房東溝通好。

35樓:張楊

房子租給別人之後,房東是否有權管理?住幾個人就要看你們租房子的時候說住幾個人了?

36樓:牽著蝸牛散踄

這就要看他們在簽署合同的時候,有沒有規定這個房間是能夠住多少人了?

作為房東有權提前收回租出去的房子嗎?

37樓:皮蛋粯子粥

合同未到期前房東無權單方面解除合同,經協商後如果租客願意解除合同,應合理賠償租客違約金。

根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規定:

第十二條 房屋租賃期間內,因贈與、析產、繼承或者買賣轉讓房屋的,原房屋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第十三條 房屋租賃期間出租人**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前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

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規定: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傢俱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效能;

(六)租賃期限;

(七)房屋維修責任;

(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徵收或者拆遷時的處理辦法。

建設(房地產)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房屋租賃合同示範文字,供當事人選用。

中國法律法規資訊庫: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國法律法規資訊庫: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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