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居住地址怎麼填

時間 2023-02-21 08:25:02

1樓:賈寶驊律師

現居住地址是實際住的地址或辦理的暫住證上的地址。

居住證明的辦理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

2、居住在本人所有權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權證或者購房合同;居住在非租賃的他人房屋的,提交房主身份證件、房主同意居住說明和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居住在租賃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居住在用人單位集體宿舍的,提交用人單位居住證明和勞動合同;居住在就讀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交就讀學校的居住證明和學習證明;

3、申領人所提交的證明材料應當是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機關的,同時提交影印件。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檔案、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2樓:生活達人小桃子

居住地就填你現在住的地方。

你現在住在**就填**的地址。

居住地,指的是公民連續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地方,民法上的居住地與經常居住地不同。

民法上的居住地與經常居住地不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2023年)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由此可見,居住地的成立不需要滿足經常居住地的連續居住滿一年的標準,但是仍需要居住到一定的合理期限,具體時間由法院根據案件實際情況判斷。

緩刑人員居住地變更對方已接收可現居住地不給出手續怎麼辦

二環境原居住地的話,變更對方已經陷入,如如果不去出去手機的話,你需要到有關部門和派出所去辦理手續,然後才可以真實的入住。你應該問問現在的居住地,不可以辦手續的原因是什麼,是不是缺什麼資料,如果資料不全,你可以補齊再辦理。這個你通知到了,不給出手續,你可以找對應的監管人員。讓他們協助你出這個手續。我想...

居住地分類,居住地型別是什麼意思

一 二類居住用地 涵蓋了分佈廣泛的以多層 中高層及高層單元式居住建築為主 配套設施齊全 佈局完整的用地,該類用地在全市分佈廣泛,在居住用地中占主導地位。根據用地 日趨緊張的趨勢和集約用地的原則,以後建設3層以下單元式住宅的可能性基本不存在。因此,在 二類居住用地 中不考慮納入3層以下的單元式住宅用地...

居住地的意思,居住地是什麼意思?

居住地 是公民連續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居住地就是居住的地方。在法律上,戶口所在地叫住所地,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叫經常居住地。不滿一年的地方當然就叫臨時居住地或暫住地。公民離開住所地最後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為經常居住地。但住醫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戶籍所在地遷出後至遷入另一地之前,無經常居住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