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與戶口本的繼承的問題

時間 2023-03-18 21:15:03

1樓:兔丞飛

戶主和房屋所有權人沒有必然聯絡。比如,甲長期租乙的房屋,甲因工作關係可以在當地派出所辦入戶籍登記,取得當地戶口,但並不因當然取得該房屋所有權,他還是租甲的房屋。

對於爺爺、奶奶和孫子,要看房屋所有權是誰的。產權證上名字是爺爺或奶奶的,如是婚後財產,為爺爺、奶奶的夫妻共同財產,如是一方婚前財產,為爺爺或奶奶的個人財產。

爺爺、奶奶去世後,如果沒有留下遺囑、遺贈撫養協議的,按法定繼承辦理,由爺爺、奶奶的繼承人繼承,本案中是爺爺奶奶的子女是第一順位繼承人,應由他們繼承。孫子只有在以下兩種情形才有繼承權:

1、其父母在爺爺奶奶死亡前已經死亡,孫子取得代位繼承全;

2、爺爺奶奶死亡後,其遺產在未分配前其父母死亡,孫子取得轉繼承權。

在正常情況下,孫子對爺爺奶奶的財產是沒有繼承權的。這與爺爺奶奶、孫子的戶口沒有關係。繼承和戶籍是兩碼事,存在法律規定的繼承關係,在不住在一起的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繼承人也有權繼承。

2樓:協信城立方

房產和戶主是沒有關係的,既然是財產,那就應該財產的合法繼承等來分配,而不是戶主的問題。

3樓:n鹿晗的

肯定是兒子或是女兒的。兒子和女兒是第一繼承人。

4樓:八三老人

戶口與繼承沒有直接關係,只有房產登記確定該房產的所有人。如果該房產是老人所有,在沒有遺囑的情形下按第一順序繼承人來繼承,即,配偶,父母,子女,孫子不是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遺囑的話,一般來說應該是由子女先繼承,與戶口沒有關係。子女繼承遺產時可以平均分配,也可以協商一致分配,但是對於生活困難的繼承人應當適當多分,對於沒有盡到贍養義務的繼承人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6樓:星瀚雷聲律師

再重申一下,戶口簿與房屋的產權人沒有必然的聯絡!產權房的產權人是房屋唯一的合法擁有者。

你最好明確一下你的問題,先弄清楚房屋的性質是公房或產權房,才能確定繼承的問題。

其次,如果沒有遺囑,法定繼承的繼承人是由法律規定的,第一順位是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這三類人可以平均分配遺產;如果沒有第一順位繼承人存在,則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可以平均分配遺產。

7樓:網友

戶口簿與房屋的產權人沒有必然的聯絡!產權房的產權人是房屋唯一的合法擁有者。

8樓:萬三皮石頭

我和妻子的是農村的,在結婚前我買了房子,生孩子後為了孩子將來讀書方便,就把她的戶口遷到我買房子的地址,我都沒有遷,還在農村。請問,現在我們準備離婚,房子歸我,沒有財產分割,她的戶口沒有遷走,她以後對房子有繼承權或者還有使用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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