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婚前全款買的房子結婚後加上老婆的名字算共同財產嗎?

時間 2024-12-31 14:05:08

1樓:檸檬心理

算共同財產的。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房產證上已明確載明老婆為共同共有人後,該房產便屬於夫妻共同共有。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2樓:何皎孔音儀

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結婚前付了首付,餘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後支付的按揭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分割。

以上的規定看似公平,但是在真正執行起來的時候,遇到了極大的麻煩,很多男人想不明白的是,自己全家供起來的房子,為什麼離婚的時候就要分給女方一半?現在房子是一戶人家的主要財產,如果要一分為二,那麼唯一辦法就是把房子賣了,但是賣了房子你就永遠買不起了。正是因為類似的爭端太多,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對此進行了調整,下面是相關條款。

1,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3,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公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4,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5,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援。

6,婚後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後該房子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現在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就看誰出錢多,就支援誰。如果男方出錢買了房,那麼房子就是男方個人的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共同財產分割,房子未來的公升值部分同女方也無關,有人說老婆也參與還貸了,那麼你就來證明你出了多少錢,你出多少錢就補給你多少錢,你能拿到的僅此而已,不會再多了。

婚前全款買房婚後加了對方的名字是共同財產嗎

3樓:陳晨

法律分析:婚前一方用個人財產全款購買的房屋,並且登記在個人名下的,原則上屬於該方的個人財產。婚後在房產證上新增對方姓名的,屬於購買方對另一方的贈與,變更登記後,贈與正式完成,該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舉激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尺纖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陵答仿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婚前自己全款買的房,婚後加上對方名字,你屬於共同財產嗎?

4樓:關於愛情

婚前男方全款買的房子,婚後加上了女方的名字,我認為這樣也屬於夫妻兩個人之間的共同財產。男方在婚前已經全款買的房子,在婚後沒有讓女方做任何的支出,即使兩個人考慮離婚,進行財產分配的過程中,法律當中只會瞭解在房產證上面究竟是誰的名字。如果是夫妻兩個人共同的名字,那麼女性會有得到分配的權利,所以男性應該意識到在房產證上面,一定要提前瞭解要不要加上妻子的名字。

很多男性在走進婚姻生活以後,為了能夠好好的和妻子攜手走下去,才會在房產證上加上對方的名字。畢竟房子是全款購買的,房產證上不管想加幾個人的名字都是可以加進去的,只要是當事人同意就可以了。在新增對方名字的時候,都需要帶著彼此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去到當地的房管所進行新增。

之所以會要求帶結婚證,為的是能夠證明兩個人是夫妻關係。<>

但是在現實生活中,絕大多數的男性也都是為了提防妻子,有了離婚的念頭,就不願意在房產證上加上妻子的名字。這樣的做法對於乙個女性而言,顯然也是能夠理解丈夫的行為,但不管丈夫怎樣提防妻子。只要妻子好好的和丈夫在一起生活,不會影響彼此的感情,日久見人心。

慢慢的也能夠體會妻子為家庭的付出,會考慮直接把房產證上加上妻子的名字。<>

房產證上不管有沒有女性的名字,只要彼此真心相愛想要好好的生活下去,都不會影響兩個人的感情。作為女性也千萬不要把房產證上的名字看得太過重要,應該意識到當兩個人在結了婚以後,女方也可以通過自己的工作能力打拼生活。慢慢的賺取到更多的錢,也可以考慮重新再買一套房子,在買房子的過程中,如果是全款也可以直接在房產證上只寫女方乙個人的名字。

5樓:云云說教育

婚前自己全款買的房,婚後加上對方的名字屬於共同財產。房場上有對方的名字。但是分配的比例是不同的。

6樓:如夢的情感

屬於共同財產。只要加上對方名字就屬於你們倆的共同財產。

7樓:阿斯達歲的說

如果是這種情況,那就屬於共同財產了,因為在婚後加上了名字,就把這種行為認作為房子的一半產權被部分轉移了。

8樓:譚芳團隊

你好,「婚後加名」行為應當視為夫妻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行為,該房產屬於夫妻共同所有,男方在變更產權登記後,如無特殊情況,便不可任意撤銷該贈與行為。

房屋為夫妻兩人共同所有的,但在具體房屋分割比例上還會參考雙方貢獻大小、結婚年限長短、雙方過錯問題等因素。

法律依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 32 條: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或者共有,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的規定處理。

民法典》第 658 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婚前買的房子結婚後加上老婆名字算共同財產嗎?

9樓:法律諮詢

婚前買的房子婚後加名字屬於共同財產。房屋屬於不動產,不動產所有權以房屋 房產證 登記為準,不動產物權變動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婚前房子婚後加名的行為是當事人對自己財產的自由處分,屬於一方對另一方的自願贈予行為,該行為合法有效。

經依法登記,變動不動產所有權的行為發生效力,故該套房屬於 夫妻共同財產 。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 》: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旅蔽有: (一) 工資 、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拆遊州) 智財權 的收益; (四) 繼承 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 夫妻個人財產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 婚前財產 ;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損害 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 遺囑 或者 贈與合同 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磨蘆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 智財權 的收益; (四) 繼承 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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