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補交社保,支付經濟補償。關鍵一點就是證據,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至於工作了多少時間,可以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在仲裁或訴訟時由用人單位出具,因為每個人到乙個地方工作都應該填寫入職表。
這樣也就證明了你的工作時間,發工資你也要簽字,工資發放表也應由用人單位出具,這就證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狀況。
舉證責任倒置」在勞動法領域廣泛存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六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無法提供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與仲裁請求有關的證據,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提供。
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3條特明確規定: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中規定:「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建議你用一小時看一下《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單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權益,也才能更全面地維護你的合法權益,會使你一生受益。
法定節假日是有工資的。按《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看,月平均工資只扣除了每年52個雙休日,即104天,因此,法定工節假日必須發工資。
2樓:公司公民法律風險防範
第。一、建議你去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的監察科去投訴,要求他們通過行政方式能否解決。
第。二、如果行政途徑解決不了,你可以去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前提是你要有在光華電器廠工作的證明,比如合同、工資卡、工作證等。如果他們沒有和你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申請雙倍工資賠償。
我想要回我的工資!請您幫幫我!
3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可以!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無需請律師一樣能勝訴,並且勞動仲裁完全免費,希望我的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勞動爭議、勞動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隨時走人,並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支付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乙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3、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準備好證據、去工商局調取下該用人單位的工商註冊資訊,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立案後,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誤什麼!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4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已經是違法行為,你可以有權即時解除勞動關係並索要經濟賠償金,另外自你入職之日起至離職,公司應支付你雙倍工資;你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提出申請。而且還可以申請社保繳納金。
怎麼拿回我的工資
5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有3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3、有欠條的,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條裡的工資數額。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6樓:火之渢
很簡答的,你的單位已經犯了2條明顯的勞動法了,你自己可以去看一下,只要是合法單位錄用員工就一定要在乙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沒有簽訂的話就必須在超過乙個月後的時間裡給雙倍的工資,而且單位是不能無故拖欠工資和加班費的,這樣的話除了原來的錢之外還要給你額外的補償金,這幾點你都可以申請維權,或者像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只是後續的事情不太一樣,如果還有問題繼續問我。
7樓:蘇錦
親 這可不好哦 那得看他公司有沒有前景了 如果老闆真做不下去產那是不可能拿得到。
8樓:濤濤工作站
你好。像你這類情況只有看當時發工資的時候有沒有人在場。如果有你可以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詳細只有自己去諮詢律師。但是如果沒有人在場,那你只有自己認倒黴了。
幫我想想辦法怎樣拿回工資,謝謝!
9樓:貴陽傑上海主任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你們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如 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檔案記錄。
其次,確認勞動關係後,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工資。
第三,單位應當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乙個月通知勞動者,否則應當支付乙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作為代通金。
第四,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五,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經濟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第六,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祝福!
10樓:法辯衛士
你可以到勞動部門反映此問題,並要求他們解決。
11樓:匿名使用者
去勞動局申請維權吧,然後去報社**裝可憐請求他們的幫助,很有效果的。
12樓:石頭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你們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成立。自動離職不享受的只是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提供了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實際工作天數的相應工資,試用期的工資標準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13樓:網友
可以去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要求單位支付你的工資。
如何拿回屬於我的工資?
14樓:蔡思斌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四條第二款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可見,單位以押金、擔保等形式向勞動者收取財物是違法行為,勞動者可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同時應注意收集談話錄音,電子郵件確認、內部規章制度檔案、證人證言等證據與工資條表上的數額減少相對應,從而使自己的主張獲得採信。
15樓:匿名使用者
找上協商幾次,同時注意收集保留證據,如錄音。最終不成再申請勞動仲裁。
如何拿回我們應得的工資?
16樓:法邦網專家
您好:根據您陳述的情況,老闆找不到的話,勞動監察大隊因為當事人一方未到場確實無法處理。目前可行的方案只有馬上提起勞動仲裁,但前提是老闆的公司沒有登出,所謂的「關閉」也只是暫時的。
這些情況您可以通過工商登記資料查清楚。同時,您也要注意瞭解一下公司現在的資產狀況。如果公司已經從法律上消失,即使您事後找到老闆本人,由於老闆只是承擔有限責任,您和您的同事也難以獲得這筆工資了。
謝謝!5/21
我的工資怎麼才能要回來
17樓:天才叨叨
可以的。
這個和工商沒有什麼關係的。你申請勞動仲裁去。只要你證明了,企業拖欠工資就可以申請仲裁。如果仲裁,你們老闆不執行,你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18樓:濮秀鈮
沒有什麼好怕惹麻煩的,你為他工作有權利要回屬於你的勞動報酬。
我離婚了,女兒隨了他爸爸,現在我我想要回撫養權 可以嗎
樂觀的靚哥哥 離婚了,女兒隨了爸爸,媽媽想要回撫養權,要徵得父親的同意或者男方有錯誤,不變更撫養權不利於孩子的成長。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 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二...
我要怎麼樣才能拿回我的相機呢?
1.你的朋友應該在你所授予的職權內保管,沒有處分的權利。他需要盡到注意義務,也就是儘可能不要搞丟搞壞。但是他現在明顯已經是故意的行為,所以是侵犯了你的相機所有權的。2.如果以明知為前提,他知道是你的相機,你朋友只是保管人,還買去的,此行為不受法律保護。如果是不知的,他是善意第三人,法律保護善意第三人...
老闆拖欠工資,我該如何要回
鄒玉傑律師 被拖欠工資,有什麼辦法能夠快速要回? 葉赫那拉聞多 視聽資料 錄影 可以作為證據.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規定,存在有疑點的試聽資料,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對於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私自錄製其談話取得的資料,只要不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如侵害隱私 或者違反法律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