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習期內辭職是提前乙個月還是三天?
1樓:小敏我是扶如昱
見習期間內辭職是提前乙個月,一般都是提前乙個月給你的領導說清楚,你要辭職的意願,這樣領導會在乙個月之中招聘另外一位員工來替代你的工作。
2樓:踽踽演說家
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所以,我國法律並沒有對實習期離職做任何的規定,但可以參照試用期離職規定,所以實習期離職只需要提前三天就可以了。
3樓:巴蜀村的農民
珍惜期內。辭職是提前乙個月還是提前三天?見習期內可以提前三天。提出辭職。是符合。
4樓:裡奇的妙妙屋
見習期內辭職應該提前乙個月辭職,這樣讓老闆在這期間能夠找到合適員工。
5樓:辣妞兒
激進哪次知識提前預約還是三天,最好提前乙個月,萬一沒三天的話,太緊湊了,對誰都不利。
6樓:匿名使用者
見習期你的所屬單位依然是學校,不存在辭職的概念,只存在退學的概念,終止見習肯定是無法畢業的,雖然不會有人會認真的阻撓你,但這事後果嚴重,希望你三思而後行。
7樓:星幣騎士
保守的操作,建議提前乙個月左右提吧。
8樓:快逃吧
你們沒有合同和規定嗎?
建議你早點提出來,然後看人事的反饋。
你的情況一般三天應該是夠了。
9樓:知道
辭職一定要提前30天嗎。
10樓:最珍貴的
勞動合同裡是沒有實習期這一說法的,只有試用期,而試用期是在正式合同裡的。試用期內提前三天可以提出辭職,正式期提前30天。所以實習期辭職,提前三天就可以了。
實習期是不是提前三天就可以離職
11樓:周汝東
法律分析:試用期內提前三天可以提出辭職,正式期提前三十天。勞動合同裡是沒有實習期這一說法的空櫻,只有試用期,而試用期是在正式合同裡的。
所以實習期辭職,提前三天就可以了。試鬥散叢用期與實習期的不同:處於試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勞動者;而處於實習期間的自然人一方是在校學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內的;(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三)用人單位未掘螞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實習生離職提前幾天
12樓:肖紅
一、實習生離職提前幾天。
1、實習生離職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儘管試用期離職無需理由、不限形式,只要提前3天告訴單位就可以了,但最好還是做好工作移交,得到領導認可後離職比較妥當。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公司哪幾種員工不能辭退。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用人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間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三、辭退員工補償標準是什麼。
1、用人單位違法辭退,按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支付賠償金;
2、用人單位非過失性辭退,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
3、用人單位過失性辭退,不需要向勞動者賠償。
實習期提前幾天離職
13樓:宋聰聰
法律分析: 試用期內提前三天可以提出辭職,正式期提前30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世嫌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輪謹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臘返基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關於辭職提前月的問題,關於辭職提前一個月的問題!
不是辭職都要提前一個月的,試用期是提前3天。有以下情況的,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
提前月辭職扣除月工資,提前一個月辭職扣除一個月工資
要提前一個月,按勞動法規定公司可以要你做到3月28日。29日離職,可以拿到工資,還有報銷。現在馬上機票改簽,還來得及。否則工資肯定要扣,報銷可能真報銷不了。你單位籤合同應該有給你交納社保的,要辦理正常離職手續,不能自離。哪怕你工資不要了都不能自離。否則會影響你到新公司入職還有社保的轉移。有合同,公司...
辭職信如果領導不給簽字怎麼辦,我提前一個月寫辭職申請,領導不予批准怎麼辦啊???
謝炳城 辭職是法律賦予勞動者的權利,勞動者辭職的,只需按規定提前通知用人單位即可,不需用人單位批准。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為免有些用人單位故意賴賬,比如,收到了勞動者的辭職通知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