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劇菁英
這個當然是沒有什麼違法的事情了,在工地上上班,公司派人一直盯著監督你工作,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2樓:網友
在工地上班,公司派人一直盯著作為監工,這是不違法的,因為每個工作都有乙個監工來。看工作是否有問題,能夠及時的糾正。
3樓:小初教育財經小集
如果在工地上班,公司派人一直盯著這個並不違法呀,因為像其實有些公司還會有相互監督的一些內控制度,所以只要自己按時按照公司的相關要求完成本職工作就可以了,沒必要去在意別人盯著。
4樓:東沐霖
在工地上班,公司派人一直盯著,像這種情況下並不算是屬於違法行為,因為他這麼做就是為了防止員工偷懶,所以並不存在違法。
5樓:好男兒志存千里
你在工地上上班公司一直派人盯著你,這當然不是違法行為。可能工地上派人盯著你是擔心你工作之間出現失誤。
6樓:鑫浪
在工地上班,公司派人一直盯著違法嗎?在工地上班,公司派人盯著不算違法,因為他派的人來是監督幹活的人,是否成質量?如果幹活的人質量幹不好,那麼這個公司它的經濟效益也會受到損失了。
7樓:帳號已登出
在工地上班,公司派人一直盯著違法嘛,我覺得公司派人一直盯著肯定是。監督你們不要出錯了。並且能夠及時給你正確的指導,是不屬於違法行為。
8樓:阿里
工地上班公司派人一直盯著不算違法,你負責做自己的事情,他的任務就是專門盯著別人。
9樓:晴天便好
在工地上上班,公司派乙個人盯著不違法呀,因為公司是會找人來管理的,就算是廠裡也要找乙個領導來管理大家的工作,工地上也是需要人管理的。
10樓:活著魂有靈人
在工地上班,公司的人一直盯著人幹活,那是不違法的。說明你們沒人看著就不幹活兒,很少幹活兒。
11樓:寧大俠
這個不違法。人家是在監督工作,這沒有什麼不妥,就像在公司裡沒上班,有領導經常走來走去一樣的。
12樓:網友
肯定要派人一直盯著啊,工地上的活涉及到很多,必須要很嚴肅認真的,跟進盯緊,一不小心就是人命關天的事情。
公司派人跟蹤記錄你的一天工作違法嗎?
13樓:浦東小
如果只是工作時間內跟蹤你,不算違法。屬於監督。。當然你上廁所也跟進去看著你那就侵犯私隱了。
14樓:千渡韓澤
我覺得非常不好,在公司上班都是要建立在互相信任的前提下的,這樣人家怎麼幫你認真工作呀。天天想著自己犯錯了沒有?能做好工作嗎。
公司領導跟下屬員工說:如果不去外地的關聯公司工作,他就派人盯住你在公司的上下班。算不算威助?
15樓:職場達人
公司領導跟下屬員工說,如果不去外地關聯公司工作,他就派人盯著你的公司的具體情況,這種做法是不道德的,不能算是威脅。
16樓:情投意合張老師
公司領導跟下屬員工說,如果不去外地,跟您公司工作,他就派人定住,你在公司的一舉一動,這個有審部適合。
17樓:煙澤恩
去吧,去外地工作還有出差補助。在家門口工作還要被人盯著太恐怖。算威脅能怎麼辦,他又沒有出手傷你。
所在的公司做的事情是違法的,那麼公司人員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18樓:華律網
公司員工違法如果是職務行為,民事責任由單位負責;刑事責任由本人負責。如果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單位承擔民事責任後可向員工追償。另外還要看該員工在公司的地位,如果他是某主管或直接負責人等,而他的行為可能是公司意志的體現,那可能構成單位犯罪,那單位肯定也要被判處罰金,但是如果因為員工履行公務時侵權,導致他人人身財產損害,那麼單位要承擔特殊的侵權責任,但這屬於民事責任,單位替代責任,說白了就是單位替員工賠償。
刑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法律依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19樓:豆牛愛微微
違法啊,如果被查到公司法人是必須要負責任的,手下員工如果一起參與也會受到法律制裁。如果你知道而沒有幫忙去做那些違法的事,應該不會怎樣吧。
20樓:劉昱
如果已經知道或者應該知道所做的是涉嫌違法的事情,還繼續做的,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21樓:網友
如果明知那麼就需要負責任的。
公司車間裡面安裝攝象頭監視工人上班違法嗎
22樓:三百千千書齋
你先看看這個吧:
人身自由權的概念。
一、人身自由權的概念。
人身自由權通稱「自由權」。嚴格地說,「自由權」這一概念不能成立。權利是權利主體實現自己的意志的資格,也就是實現自己意志的自由。
權利的本質就是自由。每一種權利都是一種自由。「自由權」就是自由的自由,或為支配自由的自由,顯然無法說通。
人身自由權是權利主體在法律範圍內自主支配行動的權利,是行動自由權,應稱行動權。行動是主體的物質性人身要素,行動權是物質性人格權。行動資格是物質性人格要素。
人身是各人身要素的總和,是全部人身權的客體,不是行動權的客體。「人身」在漢語中可解釋為人的身體,但人的身體是身體權的客體,也不是行動權的客體。因此,把權利人自主支配行動的權利稱為人身自由權並不確切,但這一名稱已十分普及。
從法理上說,「行動權」可分為政治即非民事行動權和民事行動權。傳統民法把「自由權」分為公法自由權和私法自由權,大致相當。政治行動權是政治領域的人格權,包括言論自由權、出版自由權、結社自由權、集會遊行示威自由權、宗教信仰自由權,不屬民事權利。
民法中的行動權指民事行動權。
--人身自由權。
指公民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人身行動完全受自己支配,有不受非法拘禁,逮捕,搜查和侵害的人身自由,它是公民享受其他一切自由的基礎和前提,也是公民生存的起碼權利,人身自由內容包括:
2、人格尊嚴不受侵犯:指與人身有密切聯絡的名譽、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權利,具體體現為人格權,如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私隱權等。禁止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3、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即住宅安全權,指公民居住、生活的場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
4、通訊自由:指公民通過書信、**、電信及其它通訊手段,根據自己的意願進行通訊,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具體指通訊秘密受法律保護,屬私生活秘密與表現行為的自由。
包括公民的通訊他人不得扣押、隱匿、譭棄,公民通訊、通話的內容他人不得私閱或竊聽。
23樓:網友
1、員工上班,老闆在生產車間裝上攝像頭,這樣的做法不違法勞動法的,也沒有侵犯員工私隱權的。
2、企業在正常工作範圍的地域內安裝、使用監控系統。安裝範圍應限於不直接侵犯私隱的範圍,並應公示告知相關人,比如安裝在走廊、大廳、辦公室等區域,但在廁所,換衣間等單獨的小隔間裡,則可能對私隱權構成威脅,即是違法的。
3、員工在單位中的工作行為是屬於單位管理的正常範圍的。再次,企業應對監控內容採取有效的保護措施,不得隨意公開,否則可能涉及侵權。
24樓:彩練當空
完全是對的。比用人看著強多了。就是費錢!
25樓:網友
當然不了。
要是在更衣室就不一樣了。
上班時老闆看監控算不算侵犯私隱權?
26樓:南巷如也
工作場所的監控,不算侵權。公司使用監控手段監視員工的話,需向員工明示,監控的內容僅限於和公司的經營活動有關的方面,監控僅限於工作場所。
監控範圍沒有侵犯個人私隱內容的,不是侵權行為。否則,可能構成對員工私隱權的侵犯。在我國現行法律中,並無提及私隱權字眼的明文條款。
27樓:蘇蘇蘇怡
不算侵犯私隱。
根據《網際網絡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第8條,網際網絡接入單位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措施,可以記錄並留存使用者使用的網際網絡網路位址,記錄、跟蹤網路執行狀態,監測、記錄網路安全事件等。
因此,公司在工作場所使用監控軟體合法。
28樓:網友
看監控鏡頭都裝在**了。一般來說,工作場合屬於公共環境,不算私隱,如果在隱蔽性場合裝監控,比如廁所、更衣室,就有可能侵犯員工的私隱權。
29樓:
額·他自己裝的看員工就不算的。
單位委派專案負責人管理工地違規嗎?
30樓:如夢隨行
肯定違規:違規名稱「以包代管」
是指工程或行政監督檢查職能等通過將責任和權利等以合同形式分包給別的單位、企業等,發包方對安全、質量等不再管理。這樣就有可能把許多要求一定技術、管理能力的工作轉包給沒有達到技術、管理要求的單位或企業等而造成許多事故,同時致命的是分包的單位或企業往往更看重效益而忽略了安全和質量的投入而出現事故。
公司派人跟蹤員工下班私生活違法嗎?
31樓:淮安浙江人
一、原則上,當然是掘枯違法的。公司判埋洞根本沒有這種調查的權利。
二、實踐中,如果公司派出的人沒有干擾或騷擾你的生活的,只是瞭解掌握相關的情況。從法律上講,也難以液鎮追究公司的責任。
為什麼公司要把我乙個人派去到工地上當監工為什麼
32樓:網友
因為你太調皮了
在工地上班時間突發腦出血公司應賠償多少
愛上起軒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視同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 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 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 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 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 的。根據我國勞動...
我在工地上班受傷,公司買啦工傷保險,保險公司要以人生意外傷害為標準,工傷鑑定達十級,怎麼辦
滾滾黃河水 你在工地上班,公司買的,實際是意外險,工傷保險屬於社會保險,如果你們公司買的保險不合適,你,在工地工受到工傷,是麼,你們公司給你賠付,有沒有保險?你所屬的公司都要承擔責任,如果公司給你購買的是意外險,你得到保險公司的賠償以後,依舊可以向所屬公司索賠,工傷鑑定十級,國家有明確的傷殘補助標準...
我在工地上班第二天受傷了,沒簽合同,公司和包工頭都不承擔責任,勞動局也不管,我該怎麼辦
只要能夠證明你是在工地受的傷,就有權主張相應的人身損害賠償。你是包工頭的僱工,應由包工頭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由於包工頭不可能具備施工資質,所以,公司應承擔相應的連帶賠償責任。法律依據請參閱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的如下規定 第十一條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