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期間可以不上班嗎

時間 2021-06-05 05:14:49

1樓:華律網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前置程式。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那麼在勞動仲裁期間可以不上班嗎?可不可以不上班,是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區分的。

第1、如果勞動仲裁的請求不涉及解除勞動關係,一般來講是應該繼續上班的,因為不涉及解除勞動關係的話,你依然是公司員工,需要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第2、如果勞動仲裁的請求中包括解除勞動關係,就不需要繼續去上班。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2樓:匿名使用者

1.工傷都是有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內是可以不用上班的,但出了停工留薪期,就必須上班,否則單位可以依據相關的制度規定對你進行處罰!至於停工留薪期的長短具體要看該職工的傷情了,傷勢不同的的,休息時間也不同,不能一概而論!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之規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3.各個地區都一個類似於停工留薪期規定的檔案,上面詳盡的列舉了什麼樣的傷應該休息多少時間,一般來說工傷職工的工傷休假時間都是有那個檔案規定的,你可以撥打12333諮詢一下你們當地勞動部門!

3樓:武漢孫輝律師

工傷後為停工留薪期,該期間單位應按工傷前工資待遇發放,停工留薪期滿不上班按病假處理。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各省規定有差別,多數情況下至少計算到勞動能力確定之日,即一般情況下應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4樓:

工傷一般不需要請律師和企業打官司。一般情況下,公司人力管理部門會和公司法律顧問一起處理這種事情,請律師的必要性不高。除非出現工傷糾紛、賠償達不成統一意見的情況。

也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工傷鑑定期間應根據受傷程度及傷者是否具有原崗位工作能力的情況來核定是否上班。如受傷較輕,不影響原工作崗位工作的,應繼續上班或者可以因工作鑑定提出請假進行鑑定。如確因受傷不能繼續工作的,因向企業說明。

工作賠償中的工資,指的是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可以通過工資卡等方式證明,也可以通過勞動部門介入查詢企業的工資支出情況進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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