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廠裡自離了,兩個星期後才去辦離職手續行不行

時間 2021-10-14 20:05:11

1樓:蒼洱白子

勞動者已經自動離職的,那麼必須聯絡公司人事部,他們同意勞動者回公司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才能回去交接工作和結算工資。

2樓:橘子不如橙子

可以,用人單位應該依法開具離職證明並辦理檔案、社保相關轉移手續。但勞動者自離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勞動者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樓:匿名使用者

你自離了,在辦理不了離職手續,因為一般工廠都是連續三天以上不打招呼礦工的都視做自動離職,自動離職都會罰款的,每個單位不一樣,也可能自離罰款還沒工資的

4樓:匿名使用者

按自己的想法去做,不必過於拘泥小節。

在廠裡幹了8年,現在要調到別的部門上班,有原因去不成,廠裡就讓我去辦離職手續呢

5樓:活寶不是一二個

如果本人不願意調動崗位,可以不去的。

企業一定要求調崗的,可以堅決不答應。

因為這個拒絕調崗的原因,企業要你辦理離職的,不要寫辭職報告,你在離職單上註明:本人拒絕調崗,企業強令離職。

然後去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企業支付解除合同賠償金8個月的工資,然後支付代通知金1個月工資。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建議先協商處理的,協商不成的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7樓:

他要賠償你,買有社保,他要賠償你八個月的失業保險。

在一家公司上班,自離去辦離職手續不給辦,怎麼辦

8樓:法大大電子合同

你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提出離職,只要提前30天申請(試用期間提前3天),找公司領導簽字批准後,按公司人事部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做好工作交接。30天后,拿到公司開具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就能順利離開公司。

相關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按照這個規定走,如果公司堅決不給辦離職手續,你可以發起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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