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交了辭職信後直接走人,會有什麼法律責任

時間 2021-10-21 10:33:26

1樓:小魚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所以如果交了辭職信後直接走人,可能會有如下後果:

給單位造成了損失,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承擔賠償責任的;

2.失去上月及本月工資;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樓:諮詢電商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承擔。

二、你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你工資或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你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37、38、46、47、50條!

3樓:韓飛律師

如果交了辭職信後直接走人,一般來說,員工辭職要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提前一個月(具體看合同)提出申請。如果因為沒有遵守勞動合同,直接走掉,工作沒交接,造成了直接經濟損失,公司可以提起勞動仲裁或者訴訟。如果沒有直接經濟損失,或者公司沒有證據,是不會有任何責任的。

‍ ‍一、因為員工的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公司可以要求其賠償,賠償其招聘費用、培訓費用等,從員工的工資中進行一定的扣除。

二、一般員工辭職應當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在試用期期間,提前三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即可。

4樓:

違約。。離職前30天內通知對方。。辦好交接手續。。才能離職,否則造成損失由你負責

5樓:家有胖妻是福

一般來說,員工辭職要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提前一個月(具體看合同)提出申請。如果因為沒有遵守勞動合同,直接走掉,工作沒交接,造成了直接經濟損失,公司可以提起勞動仲裁或者訴訟。如果沒有直接經濟損失,或者公司沒有證據,是不會有任何責任的。

希望採納!謝謝!

6樓:

辭職報告交了八天能走人嗎?

交過辭職信後是不是可以馬上走人

7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你想走,反正也沒簽合同,當然可以走。不過,雖然公司不太正規,但自己可以做的正規點啊,這樣,別人也不好再說你什麼,所以我覺得,先寫份辭職報告,然後把手上的工作移交一下,拿了工資,走人。換家好的。

補充:沒簽合同,可以讓他補償的,一個月工資按兩個月發的。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籤合同的話,你直接走當然不會有什麼法律糾結。公司沒有證據去起訴你什麼的。只要你想走,當然沒有問題,

9樓:匿名使用者

對方不規範,

但你做為職業人,走人前交接工作也是必要的。。

此外,要不要撕破臉皮起訴對方不籤合同?

10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從入職之日起算起,同時應上社會保險。」

你們公司違法,如果你可以用這個和他們說 這就是你的合法的正當的理由。

你可以去勞動仲裁去申請,這樣可以拿到雙倍工資。

不簽訂勞動合同隨時可以走,交接工作是職業人應遵守的職業道德。

11樓:翎羽海棠

沒簽合同的話可以走的

辭職信交了老闆不給走,辭職信交了老闆不給走

不是敷衍,正常流程是要提前一個月左右的時間提出離職,公司招新人進行交接,到時間之後,即使沒有招到新人,也會讓你走,公司不會強留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你是正式員工,提交辭職信...

上交了辭職信,但直接領導不批准,不讓走,該怎麼辦呢

1 勞動者正常辭職分兩種方式 一是,依據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 二是,依據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馬走人。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

遞交了辭職信不到月從公司走了公司暫扣上個月的工資不發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有3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 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 優點 方式簡單。缺點 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 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