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經營美好生活
要看勞動合同具體內容。如果是試用期,不過辭職提前三天,如果是正式就職期,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謝謝!
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規定:個人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提交辭呈,企業辭退員工也是一樣要提前一個月。因此,你辭工馬上離開拿不到末月工資,企業不付你最後這月工資你投訴也沒用。
3樓:幸運的嗯啊哈
有的廠子是要求提前打辭職報告的。等到他們找到新的員工之後,才讓你走。如果你現在直接走了,有可能對方會借這個理由扣你的工資。說你沒有提前打辭職報告耽誤了他們的事情。
4樓:小顧學姐
如果你打辭職報告直接走的話,那你的工資可能會少發,國家規定是提出辭職之後一個月可以自動離職。
5樓:公孫雨兒
你在廠裡上班的,
昨天打的辭職報告,
但你們主任叫你做一個月在走,
你直接走了應該可以拿到你的工錢,
你付出了勞動不是嗎,
如果工廠有特殊規定,
可能這個月可能拿不到。
6樓:張大富律師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辭職的話,是要提前一個月寫一個辭職通知,勞動合同才能解除的。
7樓:樵夫劉海哥哥
應該提前一個
我在廠裡上班,想等下去辭職,怎麼寫辭職報告,要簡單點。我想這個月20之前就離職。還有就是如果領導批
先講辭職書的格式。開頭先在a4紙上,寫上辭職申請四個大字。大家一定要記得,辭職書是很正式的一個申請手段,不是說你去給對方打聲招呼就完了,必須要以正式的方式通知公司人事處,所以,必須寫辭職申請。要寫上你的上層領導人的姓名後加職務。例如,某某經理。記得,寫辭職書的時候,你所寫的辭職書是要直接交給你的上層...
關於辭職報告布不批的問題,我把報告交給部門領導了,他不批,沒有給行政管理部,那我月後能走嗎
1.首先,辭職不存在批不批的問題,它屬於勞動者的一項權利,解約的權利。勞動者只需要提前30天提出即可。2.建議把辭職報告掃描,添附在郵件中,然後把郵件傳送給人事部,cc給上級領導。3.工作內容和勞動合同不符這裡沒有詳細說明,很難判別,因為勞動合同只能寫大概工作內容,但是有些工作內容可能會是預設附加的...
舅媽生病了媽媽說讓我回家照顧的辭職報告怎麼寫
風雨同舟 去應聘肯定是可以的啊。現在的求職氛圍都很開放,都是雙選,既要認可公司,也要公司認可你。現象很多人都有和你一樣的經歷,有回家生小孩,照顧小孩上幼兒園後重返公司的。只是這樣重新融入職場需要比別人付出更多,勇敢些,加油。 就看公司的情況,如果與原來的部門領導關係不錯,人家確實需要人,應該問題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