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第二說
根據最新的勞動合同法,簽訂兩次以上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就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如果勞動者願意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公司應該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如果公司不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工作13年,按每一年賠償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進行賠償。
2樓:積極向上一起來
到期不續簽了勞動合同或沒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繼續在用人單位上班,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賠償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再要求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樓:在竹山洞欣賞交響樂的曹仁
當然可以,因為你已經簽了兩次固定工合同,現在不承認可以上訴請求勞動仲裁來做出決定。
4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上限為12年。
170805151
我在公司工作了13年還沒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現合同期滿公司不續合同,我能要求補償嗎 40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沒有因一些特殊情況被公司開除,如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作出違法的行為等,正常合同到期公司不和你續簽應給予經濟補償,按照每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賠償方式補償,但是鑑於你之前工作十三年還沒有訂立無固定期合同,你可以提出勞動仲裁,要求公司和你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並且繼續留在該公司工作(如果你還願意在該公司工作),或者要求公司對你進行雙倍賠償(至少可以獲得大於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的賠償)。
6樓:
根據現在的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的話只有用人單位給予補償的可能,勞動者不需要補償經濟損失。勞動合同期滿的,
勞動合同終止。
終止勞動合同有3 種
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
) 1.
公司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
(工資待遇等
)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合同的,沒有經濟補償。
2. 公司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
(工資待遇等
)續訂勞動
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合同的,有經濟補償。
3. 公司和勞動者一方或者雙方不予續訂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的,有經濟補償。
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期滿後公司不續簽怎麼辦?
7樓:帥氣的小宇宙
勞動法規定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那麼將視為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以並不需要再簽訂合同是可以的。最好是保留好之前兩次的合同,以後可能會用到。
8樓:書生之見是我
公司可以終止合同的,只要賠償你就可以,每工作一年賠償一個月工資。
9樓:法律達人
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勞動者不續簽的話,除非是以用人單位提供的新的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降低為由才有經濟補償金,否則無經濟補償金。
10樓:秋天的楓葉紅豔豔
第三次籤勞動合同有權要求籤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如果單位不續簽,那麼單位要賠償,有一年工齡賠償一個月的工資,你可以去領失業保險。
11樓:戚廣利
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後公司不續簽還要看你在公司工作多長時間,如果已經達到10年就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並簽訂勞動合同,應當支付雙倍工資。
如果沒有達到10年,可以要求公司給予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按照工作年限支付,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1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與你續簽合同,你可以向公司提出取得經濟補償金,在法律層面上是予以支援的。
13樓:高城望斷
按照正常的勞動仲裁流程就行,注意保留好勞動關係,工資收入這些證據。去勞動部門舉報就行。
14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到期之後,勞動者提出續簽合同,但是公司無故拒絕續簽的情況屢見不鮮,這嚴重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的規定,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發生法定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因此,面對公司拒絕自己續簽勞動合同的請求,勞動者不應該忍氣吞聲,從而使自己陷入失業狀態又毫無補償,遇到問題應當委託專業的律師進行處理,最大限度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降低自己的損失。
15樓:哩嗶哩嗶嗶哩
可以諮詢勞動仲裁部門,他會給你滿意的答案
16樓:五十度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你這種,如果用人單位不主動叫你離職,就是無固定期限合同。
三十九條是違規違紀的,四十條是患病負傷等不能適應工作的。
08年後和公司簽訂兩次固定期合同,馬上到期。但是公司拒籤無限期合同。可以仲裁要求公司籤無限期合同嗎? 10
17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無固定期限和固定期限的區別不大的。(固定期限的到期了,單位1年賠1個月就可以解除合同,就這個區別而以)。
你還想不想在這單位工作了?不想的話,可以去搞搞。
單位不同意籤無固定期限的話,只需工作滿一年賠你一個月工資。
當然你去仲裁了,單位也可能和你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這樣,你在單位的日子就不好過了。除了合同上約定的工資,其它的獎金,漲工資等都會和你無緣了。
18樓:深圳張勇律師
1,你可以要求公司與你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若公司不簽訂,應賠償你,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
2 你一定要在合同到期前提出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不然合同到期後,就無權要求了,
19樓:
這個幾乎是沒有勝算的,但是你可以要求公司給你經濟補償,三年給你三個月的工資。
20樓:上海劉律師再線
可以要求無固定其他合同的
21樓:丹丹
法律規定的是你要求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公司就只能和你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是如果公司不籤你就要求公司賠償經濟補償金。
兩次固定期合同到期後,應簽訂無固定期合同,但公司自身原因不續簽了,我能要求一年補償兩個月工資嗎
22樓:王元頁
在單位每工作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單位不續簽並不違法,只要支付補償金就可以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我08年後簽了兩次固定期限合同,到13年2月到期,公司不給續簽怎麼賠償 30
23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是2023年1月1日頒佈實施的。如果簽訂過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那麼,第二次合同到期後(即13年2月到期),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此時的主動權在勞動者(即是否續簽),而不是用人單位了(法條支援:勞動合同法第14條第3款規定)。
故,樓主有權主張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我在公司工作了13年還沒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現合同期滿公司不續合同,我能要求補償嗎
如果你沒有因一些特殊情況被公司開除,如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作出違法的行為等,正常合同到期公司不和你續簽應給予經濟補償,按照每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賠償方式補償,但是鑑於你之前工作十三年還沒有訂立無固定期合同,你可以提出勞動仲裁,要求公司和你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並且繼續留在該公司工作 如果你還願意在該...
連續兩次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終止有何後果
用人單位可以在第二次勞動合同到期後終止與員工的勞動關係,這是合法的,而且也很常見。我來說一下原因吧 連續兩次簽訂固定期勞動合同後,在第三此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就要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了,對於很多企業來說,這是一個風險較大的動作,因為從企業的角度來看,一旦簽訂了無固定器勞動合同後,員工可能會自認為拿到了...
簽了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次到二次號到
是的。如果第二次合同到期。應該視為無固定期限合同。如果單位未和你續簽。應該從續簽之日起賠付3個月的雙倍工資。同時按照無固定期限合同補償你12個月 2的工資。參看勞動法條款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