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因拖欠工資發生的勞動爭議,符合《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勞動爭議受理的範圍,勞動者可以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具體條款如下: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2樓:書生之見是我
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申訴,要求解決。
按照《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但跨月違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老闆不給我發工資我是收銀員我自己拿走了我的工資犯法嗎?1100快
3樓:七臺河李陽平
老闆欠薪不是你內盜或侵佔財產的理由,收銀員私自用公司帳款頂替工資是違法行為,不過數額較小且存在前因情節因素,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一般不會有刑事或行政責任(也可能有行政法律責任)。
4樓:
自助行為 違法可能性很小
做藥店的收銀員要注意哪些方面呢?我是新人!求指教
辛迪 1 收銀機要是管理規範 2 主管密碼的管理規範 3 商品退換的作業規範 4 發票 小票的管理規範 5 抵用券管理規範 6 零鈔備用金管理規範 7 繳款稽核及上繳規範 8 交 作業規範。 藥店如果試用你的話,應該是會培訓的,肯定是與醫藥相關的知識。最主要還是要會識別真假錢,不要找錯錢,還有不要漏...
我是在超市做收銀員,我今日給顧客買單收錢時出了個小差錯,就是該顧客所買的東西加起來的金額是
認真看完你的文章 第一,覺得做收銀員遠比我想的要複雜,累啊,一直覺得這活挺輕鬆的,掃碼,收錢,沒想到後續還有這多事 第二,把這事最為一次成長經歷吧 下次不再細心點就是了 工作中,難免出點差錯 尤其,你們這樣工作,收錢時候,時時刻刻都要保持注意力 我是超市收銀員,前天碰到一顧客,買了個肥皂和一盒刀片,...
小明和媽媽去超市買東西花了35給了收銀員50請問小明的媽媽多少歲
liuli1234雙子 我們和媽媽去超市買東西,花了35元。給了收銀員50塊錢。這個與小明的媽媽多少歲沒有什麼關係呀! 檸檬檸檬泥萌 應該是媽媽還剩下多少錢吧。50 35 15. 璩暖夢 小明和媽媽去超市買東西,花了35給了收銀員50,請問小明的媽媽應該找回15元,而且這也是一個比較簡單的數學計算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