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畢業生合同期內辭職問題,關於應屆畢業生試用期辭職問題

時間 2022-03-13 15:45:08

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簽訂合同,在正式遞交辭職書3天后就可以辦理相關離職手續;已經簽定合同的話,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在這一個月內,任何時候領導一批准就可以辦手續,就算不批,這個月後就可以直接辦理手續了(企業沒有理由可以阻攔)。

2樓:匿名使用者

提前一個月辭職沒問題。

3樓:匿名使用者

沒看到你什麼問題??

4樓:匿名使用者

籤合同的話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領導批准他會問你原因和什麼時候走,直接說就好了,然後讓你辦手續,很快的

5樓:匿名使用者

籤合同的話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一般來說是不會給違約金的,除非公司給你另外簽訂了培訓協議,給你專門請了培訓老師做培訓 如果他有正規發票的話,你會根據你的剩餘工作年限來計算賠償培訓費

比如你們簽了個培訓協議 協議約定培訓之後你必須要工作3年以上,而公司為此付出了9000的培訓費用, 那你工作1年就想走,那其餘2年 6000的培訓費用 你需要賠償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正處於試用期階段,要想離職需提前3天向公司hr部門提出書面申請,3天后就可以走人(最多一星期)。如果已經簽訂合同轉為正式員工需提前一個月向公司hr部門提出書面申請,3個工作日公司會叫你辦理離職手續,最晚一個人可以走人(很多公司都是這樣,必須讓你的工作與別人進行交接)。提出書面申請後公司會找你談話(其實就是一些挽留的話和問你走的原因),一般公司不會強留人,也不可能強制留人。

7樓:匿名使用者

未畢業就條勞動合同是不合法的

縱橫法律網 劉裕庭律師

8樓:虎哥排插

你問啊辭職也沒有關係的 關鍵是要和用人單位好好談了

關於應屆畢業生試用期辭職問題

9樓:

首先我回答你前面的問題 試用期離職 其實你隨時都可以離開像這種公司 制度很完善 一般離職是提前一個月告知人力以及相關部分即可 這樣你這兩個月的工資還都有 還有一種就是你提出辭職之後立刻離職這樣你的工資可能就沒了 而且還會扣掉一部分保險醫療費用。

你的檔案報到證現在在哪??在這個公司還是在當地的人才市場?這個很關鍵,如果在當地的人才市場 那你就沒有太多的問題了 在那放著就行了 一年內找個能接受你檔案的單位工作 就ok 如果在這個公司 那你就要自己到處跑 檔案調走 定幹部身份 希望可以幫到您 有什麼不清楚的可以聯絡我 我今年初剛從一個國企出來 所以只一套流程還是有點印象的。

10樓:天津郭強律師

辭職以後,可以再找工作,檔案可以遷出到當地人才市場,如果您下一份工作不需要派遣證就不用改派了,如果需要,您要向原公司索要毀約證明,到學校重新申領三方協議。

11樓:飄雪人間江

檔案問題,到你以後想工作地的人才服務中心開具調檔函,再憑調檔函,把你的檔案轉到工作的地方的人才服務中心。至於說幹部身份,只有在機關、事業單位等國字頭的部門才講究這些,以後到這些部門還是會算你幹部身份的。不過要提醒你的是,高校畢業生畢業屬於國家幹部,但這種只是一種虛擬的身份而已,沒有實質性的內容。

12樓:總no1理

先請假試試

檔案可以存放人才中心

相關資料 諮詢你工作的人事部門

應屆畢業生實習期間辭職還有違約金問題

13樓:藍十字雙子星

首先,你要弄清楚你現在的人事性質,你是未畢業的大學生,學生還不是一個法律意義的勞動者,是以學生性質到企業來學習的,不是企業的員工,跟企業尚未構成法律意義上的勞動關係,是不適用勞動法的,只有你畢業了,領到畢業證時,才具有了勞動者的資格。不構成勞動關係的,工資就更無從談起了,但是大多數企業會給你一定的實習補貼(而非工資),所以看企業hr的心情和公司政策咯!但是建議你要去跟企業爭取!

第二,你跟企業簽訂的三方協議的效力是保證你畢業後到該企業工作的,自你簽訂勞動合同時,三方協議就失效了,在簽訂勞動和之前,三方協議是生效的,如果三方協議上有載明毀約金條款,在正式籤勞動合同前,你不到該企業就業,企業都可以追究你的違約責任。

第三,給你提幾點建議,如果確定要毀約去考研,先去該企業辦理毀約手續(至於交不交違約金你可以跟企業的hr商量),要單位出具同意毀約的函件,然後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辦理暫緩就業手續(暫緩期2年,保證你未來2年仍是應屆生,可享受很多政策優惠),然後就放心複習考研,考不上仍可以去找工作。

如果說是不在意應屆生身份,可以等畢業到該企業報到,簽訂勞動合同後,三方協議失效,不存在任何違約金了,然後提出辭職,因為勞動合同的解除是不允許設違約金的(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這招比較損,一旦用了企業會認為你是在欺騙他們,慎用!

14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只要公司同意就不要違約金!淡定

應屆畢業生試用期間辭職需要交違約金麼?

15樓:河傳楊穎

試用期內辭職不需要繳納違約金

試用期是應屆生和用人單位雙方互相瞭解、選擇的合法期限。

應屆生在辦理報到手續10日內,用人單位將會與應屆生簽訂勞動合同,根據其崗位及合同期限合同的期限,會在勞動合同中約定1至3個月的試用期,以便雙方做基本瞭解而最後確定選擇。

勞動法中就試用期辭職的程式及責任有明確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需提前三日提出辭職,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並不需要得到用人單位的同意。

試用期內,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無需附加任何條件的。用人單位不能以合同中約定為由,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勞動法規

實習,是指學生在校期間,到單位的具體崗位上參與實踐工作的過程,其針對的是在校學生。

關於實習,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係,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實習期只適用於在校學生。一些用人單位為了逃避保險或最低工資的限制,故意與符合勞動者資格的非在校學生簽訂實習協議,這是違法的也是無效的。實際上即便籤訂實習協議,用人單位和非在校學生也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16樓:馬克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

五條規定,除第二十二條(專業技術培訓及費用)和第二十三條(保守商業祕密)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需要說明的是:

補償金以及違約金的標準各地都不一樣,請參照地方法規。

競業禁止的違約金可約定為」承擔全部的賠償損失「,但是這樣約定在一般情況下很難確認,故目前較常規操作的是同時約定:「賠償金最低為相當於勞動者在履行合同約定之崗位實際獲得的月平均工資的2倍」。

以上請參考,地方政策可能導致合同的有效性,具體可諮詢當地的專業律師。

17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一條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8樓:忐忑青春偉偉雪

應屆畢業生在試用期簽了合同 提前7天寫辭職信就沒問題啦 要是正式的就需要提前一個月的 我是學習會計的 經濟法裡學習的勞動合同裡面講到的 現實生活也是這樣的

19樓:李賀偉

不需要交違約金。

試用期本來就是求職者與公司的雙向熟悉和選擇的過程,這段時間辭職是不需要繳任何違約金的。

你可以直接和自己所屬領導或上司提出辭職申請,一般是1個星期之內便可以離職了。

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應屆生未到合同期滿辭職,會有賠償金麼

20樓:baby無知的螞蟻

1、實習期被辭退,公司是不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的,員工也無法進行索賠。員工辭職,本來就是沒有經濟補償。

2、因為實習學生不能直接和企業建立勞動關係。沒有勞動關係則不能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索取經濟補償了。

3、知識要點:

第一、實習生與實習單位不建立勞動關係,不受勞動法調整。理由是實習生的身份是在校學生而非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者,且《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也規定: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係,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第二、目前司法實踐中主流意見基本上傾向於這種意見,即實習生與實習單位不建立勞動關係。另外,教育部、財政部在《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辦法》中對實習生的權利義務也做了一些規定,如「不得安排學生每天頂崗實習超過8小時」,「實習單位應向實習學生支付合理的實習報酬。學校和實習單位不得扣發或拖欠學生的實習報酬」。

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被辭退,求助,應屆畢業生試用期間辭職需要交違約金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一條規定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 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所以你先看一下第39 41條的相關規定,是否屬於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如果是,給經濟補償。如果不是,你...

應屆畢業生檔案掛靠問題,應屆畢業生檔案掛靠問題

掛靠 指高校學生畢業時,找單位臨時接收檔案。由於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但為了正常轉出檔案,聯絡好某單位,與其簽訂三方協議,並將檔案掉到該單位存檔。手續上畢業生已經成為該單位員工,而實際上只有檔案關係的調動,畢業生與掛靠單位並沒有勞動關係。掛靠的形成 如果畢業生未能在限定日期之前簽訂三方協議,學校的就業...

關於應屆畢業生參軍政策,大學應屆畢業生的參軍政策?

諦聽者 優惠政策 高校畢業生入伍除享受義務兵的各項優待政策外,還享受 1.補償學費或代償貸款 按照最高6000元 學年的標準獲得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代償。2.使用 培養 在同等條件下,在選取士官 考軍校 安排到技術崗位等方面優先。3.直接選拔為基層幹部 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本科以上學歷 取得相應學位 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