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時至今日,公司還未與你簽定書面的勞動合同的話,你可以雙倍領取2023年1月1日開始餓工資;沒有保險的話,你可以單方解除勞動關係,單位應需補繳社保金,同時支付你經濟補償金。
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關鍵是身份證影印件,其他的申請書等,仲裁委員會都有固定的格式。
請教熟悉新勞動法的電力行業達人!詳細問題請看問題補充說明!
2樓:網友
新勞動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你們是實習期!讓學校調解一下不就ok了?
3樓:開飛龍
實習期員工可以隨時無理由的解除勞動合同的。
不需要賠償培訓費之類的費用。
請懂勞動法的朋友幫忙!非常急! 不勝感激!
4樓:匿名使用者
只是普通的勞動糾紛,沒有其他責任。
5樓:匿名使用者
追討經濟賠償金和加班費。
新勞動法全文去哪找
6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於2023年7月5日由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於2023年7月5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八號公佈,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該法公佈施行後至今沒有進行過修改,不存在所謂的「新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全文可通過以下官網檢視:
7樓:在天之龍
你說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啊》?這太容易找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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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8樓:卻英發
這個遍地都是啦,給你貼個連結。
9樓:網友
搜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就可以找到。
熟悉勞動法的朋友請進,這裡有幾個問題請解答。
10樓:摩崖
1,勞動法規定用工單位最遲於何時與勞動者簽訂用工合同,內容包括哪些部分。
招用工30日內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
2,用工單位超過時限,若仍未與勞動者簽訂合同,會受到何種處罰。
3,用工單位超過時限,若仍未與勞動者簽訂合同,勞動者將會受到何種補償。
未簽定合同的支付職工雙倍工資。
4,本人目前工資待遇標準如下(本市最低工資標準650元/月):
基本工資500、安全獎金100、行車補助元/公里、出車補助元/次、
加班~週一至週五每累計8小時算一天/週六週日不計時長1~24小時都算作一天/加班費每天5元。
法定休息日加班,不計時長1~24小時都算作一天,加班費(650÷當月實際工作日×3)大約90~100元不等。
工資:500+100+行車補助元/公里、出車補助元/次+扣除的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650 合法。 小於650 則不合法。
加班工資:月工資/ 為每小時工資,週一到週五為倍。
週六週末為 月工資/ *2
國家法定節假日 月工資/ *3
11樓:網友
1、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勞動關係,尚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 既08年2月以前。
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集體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於當地人民**規定的最低標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
關於勞動法的事,請懂的幫幫忙啊小弟不不勝感激
12樓:冷雅寧
新勞動法實施以後,公司一定會和你訂立勞動合同和交納保險費的,否則,你可以到勞動局申訴,公司要受到懲罰和支付你勞動期間的雙倍工資。但是,你過去的勞動報酬就不好說了,因為你中斷了與公司的勞務,時間雖然不長,但公司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逃避了法律的懲罰。吃一塹,長一智,就自己與公司交涉試試吧,不要走法律程式啦!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現在就應該去申請仲裁了,不然過了這個時間超過訴訟時效,沒人會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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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雨手機使用者 1 勞動法有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克服勞動者工資的。2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3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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