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養狗律師賈寶驊
抵押權是從屬於債權的擔保物權,是就抵押物賣得的價金優先受償的權利,留置權的標的物只能是動產。
【三者的的定義是什麼】
抵押權,是指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轉佔有而提供擔保的財產,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得就該財產的價值優先受償的權利。
留置權,是指債權人按照合同的約定佔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留置該動產,並依照法律的規定將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後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
質權,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或財產權利證書轉移給債權人佔有, 以之作為債務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或財產權利的價值優先受償的權利。
【三者有何不同】
1、抵押權是從屬於債權的擔保物權,是就抵押物賣得的價金優先受償的權利。
2、抵押權不移轉抵押物的佔有。
3、抵押權具有物上代位性。
4、抵押權人在全部債權受清償前,可就抵押物的全部行使其權利。
5、標的物是動產也可以是不動產。
留置權的動產是債權人已經合法佔有的債務人的動產。債權人留置的動產,應當與債權屬於同一法律關係,但企業之間留置的除外。
【三者的舉例區分】
1、先押後質 如先設立抵押權並經登記,抵押權效力優先。如先設立的抵押權沒有登記,後設立的質權效力優先在先的抵押權因未登記而不具有對抗效力,不能對抗在後的質。
2、先質後押 出質人先設定質權又以質物作抵押,如後設立的抵押權沒有登記,質權的效力當然優先於抵押權,因為此時抵押權本身設定在後,且對質權無對抗力。如後設立的抵押權經過登記,登記了的抵押權的效力優先。
3、同時質、押 動產抵押權的登記與質物的轉移佔有同時發生,權利同時設立,效力平等,順序相同,按照各自擔保的債權比例受償。沒有登記的動產抵押權因欠缺對抗力,故其效力弱於質權。
2樓:匿名使用者
抵押權一般建立在不動產上,是不動產物權,不轉移物的實際佔有,只需公示便可成立。如向銀行貸款,可以房產做抵押,到登記部門進行抵押登記便可,逾期未償還貸款的,銀行可向法院申請變賣抵押房產,就所得款項優先受償。
質權一般建立在動產上,需要轉移物的佔有。比如向某人借款,以首飾做抵押,需要將該物交給質權人,契約才能成立。
留置權一般也建立在動產上,也轉移物的佔有,但該佔有不須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比如修理汽車,將汽車留在維修站,事後去取但沒有帶錢,則對方可將該汽車留置,以保證債權的順利實現。
抵押、質權、留置權三者各有什麼不同,請舉例。
3樓:燈塔市張滿亮
抵押、質權、留置權三者在司法程式中不同的概念,各有不同的作用:
1,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某些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抵押是建立在某些特定的物之上的,是一種債的擔保形式。
2,質權指為了擔保債權的履行,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或權利移交債權人佔有,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就其佔有的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 質權是為擔保債權的履行;
3,留置權是指債權人按照合同的約定佔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留置財產。
4樓:青豆炒玉米
字數限制,無法完整回答:質押需要物的移交而抵押不需要,比方你把房子拿去銀行貸款,房子還是你在住;如你有一批金銀首飾,想借錢,可以去典當行借款,但你要把對應的金銀首飾押在典當行,這個叫質押。
5樓:匿名使用者
抵押針對不動產,如房產機器等
質押權針對有價值的權利憑證如**、債券
前兩項權利需要在合同中籤定,而留置權不需,通常發生在特定合同中如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只要簽訂此類合同,留置權就當然成立。
質權,抵押權,留置權的區別,最舉個案例說明
6樓:劍指長空明德
對比區別:
1、留置是法定擔保,抵押和質押是約定擔保。法定擔保優先於約定擔保。
2、質押,留置是移轉佔有,而抵押是不移轉佔有。
3、留置擔保的是動產,抵押擔保的是動產和不動產,質押擔保的是動產和權利。
分別解釋:
質權: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或權利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時,債權人享有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
比如將汽車質押給債權人,在還不起債時,債權人享有對汽車拍賣後錢的優先受償的權利。
抵押權:指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或第三人不移轉佔有而提供擔保的財產,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時,依法享有的就該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
比如將房子抵押給銀行,在還不起債時,銀行享有對房子拍賣後錢的優先受償的權利。
留置權:指債權人享有的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對其已經合法佔有的債務人的動產予以留置,並就該動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
比如將汽車送到修理廠修理,到期不付款,修理廠有將汽車留置的權利。
拓展資料
質權的特徵:
作為擔保物權的一種,質權也具有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物上請求權。質權獨有的特徵是:
(1)質權的標的物只能是動產和權利,而不能是不動產。
(2)質權是以債權人佔有質物為要件的擔保物權。質權以出質人移交質押的財產佔有為成立要件,也以債權人佔有質押財產為存續要件,質權人將質物返還於出質人後,以其質權對抗第三人,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注意:質押與抵押的最根本的區別是是否轉移佔有。質押為轉移佔有的擔保物權,而抵押為不轉移佔有的擔保。)
質押是指為了擔保債權的履行,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就其所佔有的動產或權利優先受償的權利。
7樓:東奧名師
質權: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或權利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時,債權人享有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
抵押權:指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或第三人不移轉佔有而提供擔保的財產,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時,依法享有的就該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
留置權:指債權人享有的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對其已經合法佔有的債務人的動產予以留置,並就該動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
留置是法定擔保,抵押和質押是約定擔保。法定擔保優先於約定擔保。質押,留置是移轉佔有,而抵押是不移轉佔有。留置擔保的是動產,抵押擔保的是動產和不動產,質押擔保的是動產和權利。
8樓:與其水瓶
如抵押權、質權、留置權都是擔保物權,是「用益物權」的對稱。是指他物權或限制物權的一類。以確保債務的履行為目的而在債務人或第三人的物上設定的物權。
1、抵押權是債務人或第三人向債權人提供不動產或動產,作為清償債務的擔保而不轉移佔有所產生的擔保物權。
甲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買房,以所購房屋為抵押物設定抵押權,此時銀行就是抵押權人,甲是抵押人,房子是抵押物。
2、質權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動產或一定的財產權利移交給債權人作為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發生當事人約定的事由時,債權人可就該動產或財產權利優先受償的權利。其中,以動產出質的為動產質權,以財產權利出質的為權利質權。
甲向乙借款,約定用甲的手機作質押,甲向乙交付手機後,質權成立。
3、留置權是債權人對已佔有的債務人的動產,在未清償前加以留置作為擔保的權利。
甲在乙的汽車修理店修理汽車,修理好後甲不付款,則乙可以行使留置權,拒絕將汽車還給甲,此時乙是留置權人。
拓展資料:
擔保物權除具有物權一切法律特徵外,主要特徵是:
①設定擔保物權的目的,是為了擔保債的履行,是從屬於債權的,因此是一種從物權。它隨著債權的存在而存在,隨著債權的轉移而轉移,並隨著債權的消滅而消滅。
②擔保物權是在他人的所有物上設定的,即擔保物的所有人是債務人或其他第三人,對於債權人來說都是他人的所有物,因此是他物權。
③為了保障債權的實現,也就要保障債權人對擔保物的一定物權,從而具有物權的效力。債權人有權排除他人(包括所有人)的干涉,並享有追及權,擔保物落在他人手中,債權人可以追隨主張其權利。同時,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可實行對擔保物的處分權,取得優先受償的權利,以保護債權人的合法利益。
9樓:刑辯人
1、質押就是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動產移交
債權人佔有,將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依法將該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例如:某甲借某乙10萬元錢,為了保證10萬元債務能到其償還,某甲將自己價值20萬元的汽車交給某乙佔有。
借款期限到,某甲無以償還10萬元借款,某乙將汽車賣掉,得款18萬元,10萬元用於償還某甲的借款,剩餘8萬元返還給某甲。
2、抵押權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就該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例如:某甲借某乙10萬元錢,為了保證10萬元債務能到其償還,甲、乙簽訂抵押合同,合同約定如到期某甲不能償還10萬元借款承諾某乙可以將某甲價值20萬元的汽車變賣,所的價款償還借款。
3、留置權是指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留置已經合法佔有的債務人的動產,並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例如:甲有一塊名貴的羅馬錶,不慎摔壞。
甲將手錶送到乙處維修,雙方約定維修費用1000元,30日修好後甲再向乙支付維修費。之後,乙將手錶修好,但是過了60日甲還沒有來取表,也未支付維修費。乙無法聯絡到甲,所以,乙將手錶變賣得款1萬元,乙將1000元留下作為維修費,將9000元提存等甲來領取。
10樓:法學柯南
你好,先從概念上理解。
質權是為了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將其動產或者財產權利移交債權人佔有,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時,債權人就有就其佔有的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
抵押權,是指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佔有而供擔保的物或者財產權利,優先清償的權利。
留置權是債權人合法佔有債務人的動產,在債務人逾期不履行債務時,有權留置該動產以迫使債務人履行債務。並在債務人任不履行債務時就該動產優先受償的權利。
它們同為擔保物權。從定義上不難看出。抵押權可以是不動產或者動產。而質權和留置權只能是動產。
案例說明。甲乙簽訂以擔保合同,甲以其房屋作為抵押。到期未還。
則乙可以就房屋要求甲通過拍賣或者折價優先受償。這為抵押權。再如。
甲乙簽訂以擔保合同,甲以其一幅珍藏名畫作擔保由乙保管。到期未還。則乙可以就畫要求甲通過拍賣。
折價優先受償。這位質權。再如。
甲乙簽訂以擔保合同,甲以其一幅珍藏名畫作擔保由乙保管。到期未還債務已就有權扣押該畫。迫使甲還款。
質權和抵押權哪個優先,留置權 質權 抵押權哪個效力優先?
華律網 抵押權是物權。物權優於債權。抵押權是債權人對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佔有的擔保財產,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就該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抵押權屬於擔保物權,抵押權是針對財產的交換價值而設定的一種物權,它本質上是價值權,其目的在於以擔保財產的交換價值確保債...
留置權與質權的區別,質權和留置權的區別?
質權和留置權在成立條件,客體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具體而言 1 質權依雙方當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權是依法律直接規定設立。2 質權在設定時才移轉佔有 留置權的債權事先就與擔保物有法律上的牽連。3 質權標的有動產和財產權利。成立的條件不同。依雙方當事人的合意而成立 而留置權是依法律直接規定。2 佔有的條...
抵押權與質權並存時,哪個優先
因為根據 擔保法 規定,留置是法定擔保,質押是約定擔保,法定擔保優於約定擔保。根據 擔保法解釋 第79條規定了留置權 抵押權 質權並存時,實現權利的先後順序 統一財產法定登記的抵押權與質權並存時,抵押權人優先於質權人受償。統一財產抵押權與留置權並存時,留置權優先於抵押權人受償。又因為質押的公示方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