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大題,求詳細解答,稅法大題,求詳細解答

時間 2022-07-29 03:45:02

1樓:金劍走偏鋒

1、會計利潤:1000-300-220-60-35-30-80=275萬元,國債利息免稅,調減應納稅所得額30萬元,廣告費稅前扣除限額:1000x15%=150萬元,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90-150=40萬元,招待費稅前扣除限額1:

25x60%=15萬元,限額2:1000x0.5%=5萬元,可以稅前扣除5萬元,調增應納稅所得額20萬元,職工福利費稅前扣除限額:

200x14%=28萬元,調增應納稅所得額30-28=2萬元,教育經費稅前扣除限額:200x2.5%=5萬元,不需要調整,工會經費稅前扣除限額:

200x2%=4萬元,不需要調整。研發經費加計扣除50%,調減應納稅所得額30x50%=15萬元,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限額:275x12%=33萬元,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50-33=17萬元。

應納稅所得額:275-30+40+20+2-15+17=309萬元,

應繳納企業所得稅:309x25%=77.25萬元。

稅法題目求詳細解答

2樓:zjpsyk缺個牙

解:(1)應納個稅=[(12000-2000)*20%-375]*12=19500元----因是09年收入,實行老標準

(2)應補個稅=18000*(1-20%)*20%-1800=1080元

(3)應納個稅=30000*(1-20%)*30%-2000=5200

(4)個人轉讓**收益免稅

(5)當年應納個稅合計=19500+1080+5200=25780元

稅法題,求詳細解答

3樓:匿名使用者

1)全年工資應納個人所得稅=[(8500-3500)×20%-555]×12=5340(元)

2)年終獎÷12=40000÷12=3333.33(元,適用工資薪金稅率10%,速算扣除數105.

年終獎應納個人所得稅=40000×10%-105=3895(元)

3)轉讓限售股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800000×(1-15%)×20%=136000(元)

4)取得不競爭款項按「偶然所得」全額計徵個人所得稅=48000×20%=9600(元)

5)拍賣文字作品手稿按「特許權使用費」計徵個人所得稅=16000×(1-20%)×20%=2560(元)

文物拍賣不能提供文物原值的,按照收入和3%徵收率計徵(文物部門鑑定為海外文物迴流的按照2%徵收率計徵)應納個人所得稅=44000×3%=1320(元)

一道稅法題,要詳細的解答哦,詳細的過程+粗略的解說哦,謝謝!

4樓:海i闊i天i空

詳細過程我就不說了,我說思路,不理解你再問我。白酒首先是從價從量雙重的課稅的吧,這個會算吧。那a類白酒銷售完了的稅可以計算。b類白酒的話是由加工企業代扣代繳的

稅法習題。急求答案及詳細過程。謝謝

5樓:手機使用者

組成計稅**=關稅+關稅完稅**+消費稅=(關稅+關稅完稅**)÷(1-消費稅稅率)

組成計稅**=70000×120×(1+110%)/(1-5%) =18568421.05(元)

進項稅額=18568421.05×17%=3156631.58(元)

銷項稅額==234000/(1+17%)×110×17%=3740000(元)

應納增值稅=3740000-3156631.58=583368.42(元)

應納消費稅=70000×120×(1+110%)/(1-5%)×5%=928421.05(元)

僅供參考。希望對你有用!

**等稅收法題目,求詳細答案

6樓:婉約派男生

(1)還本銷售:銷項 21.06*0.17=3.58(2)包裝物押金未逾期,不計銷項

(3)視同銷售:10*0.17=1.7

(4)退貨銷項轉回:1.17/1+0.

17*0.17=0.17本月應交增值稅=3.

58+1.7-0.17=5.

11以上(1)——(3)為不含稅(以後的不含稅**均為不含增值稅,增值稅為價外稅)

(4)為含稅**,退貨應開具增值稅紅字專用發票,經稅務機關批准轉回,計入當期

稅法題目,**求解答(急求= =。)

7樓:大嘴臘路

1增值稅20*3%=0.6萬(小規模納稅人採用3%的徵收率,不得抵扣進項稅)

消費環節不再徵收消費稅

2增值稅銷項稅額=20*17%+11.7/(1+17%)*17%=5.1萬(普票是含稅價,先除以含稅稅率再乘以稅率得到附加費用的稅額,增值稅發票直接計算貨物的稅額)

3銷項稅額=117/(1+17%)*17%+(11.7-3.51)/1.17*17%+23.4/(1+17%)*17%=21.59

進項稅額=10.2+58.5*17%+2.34*7%=20.3088

應納增值稅=21.59-20.31=1.28

4消費稅額=50*2000*0.5+1500000*20%=35萬(從量和從價複合徵收)

5消費稅額=(30+4)/(1-15%)*15%=6萬

6即徵即退:國稅部門本月徵收後即辦理退稅,是一種稅收優惠政策,綜合利用項適用這種優惠。不需進入國庫即可退稅。

先徵後退:與即徵即退差不多,只是退稅的時間略有差異;

先徵後返:指稅務機關正常將增值稅徵收入庫,然後由財政機關按稅收政策規定稽核並返還企業所繳入庫的增值稅,返稅機關為財政機關。

8樓:薩靖

樓上「大嘴臘路」的回答非常精彩,但錯誤的地方有三處。

第一題中,小王收到的是含稅銷售額,要還原為不含稅銷售額計徵增值稅。

第二題中,11700元換算成萬元單位的時候,應該是1.17萬,卻誤寫成11.7萬了。

第三題中,增值稅法規定,將自產或委託加工收回的商品用於員工福利,視為銷售,要計算增值稅銷項;將外購的商品用於員工福利,要作進項稅額轉出。

超市是商貿企業,外購西裝分給員工作為福利,其外購的增值稅要作進項稅額轉出,而不是視為銷售。

第一大題

a.要繳納增值稅。增值稅納稅人銷售商品屬於應稅行為,要繳納增值稅。

b.不用繳納消費稅。煙火在生產環節徵收消費稅。小王的行為屬於流通環節。

c. 20/(1+3%)*3%*10000=5825.24 元

第二大題

a. [200000+11700/(1+17%)]*17%=35700 元

b. 除貨款外收取的運輸費,視為價外收費,要併入貨款中計徵稅款。正常情況下,如無特別說明,價外收費一律視為含稅收費。

第三大題

a. 增值稅進項:10.2*10000=102000 元

b. 增值稅銷項: 117/(1+17%)*17%*10000=170000 元

c. 增值稅銷項: (11.7- 3.51)/(1+17%)*17%*10000=11900 元

【超市銷售金銀,一般是零售,所以假設是含稅價;金銀以舊換新方式銷售,可以以差價計徵稅款】

d.增值稅進項轉出:23.4*17%*10000=39780 元

【這裡註明是價值,不是售價,所以假設為賬面價值】

e. 增值稅進項: (58.5*17%+2.34*7%)*10000=101088 元

彙總計算增值稅進項: 102000+101088-39780=163308 元

彙總計算增值稅銷項: 170000+11900=181900 元

應納增值稅:181900-163308=18592 元

第四大題

150*20%*10000+50*2000*0.5=350000 元

第五大題

(30+4)/(1-0.15)*0.15*10000=60000 元

第六大題

參看「大嘴臘路」的回答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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