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依稀落花
五服指代五輩人。
首先要說歷史上的“五服”是什麼?是中國禮治中為死去的親屬服喪的制度,已經有幾千年的歷史。它規定血緣關係親疏不同的親屬間,服喪的服制不同,據此把親屬分為五等,由親至疏依次是:
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也就是規定親朋好友去世了,什麼人應該穿什麼衣服。後來,五服也指代五輩人。
五服既是一種血親關係,也是一種服喪規則,總體來說還是在規定親疏等級。上下九代(九族),在喪禮中,晚輩對長輩為了表示孝意和哀悼,通過穿著不同禮制孝服來區分大小,稱為"遵禮成服"。
五服指的是五種孝服,後來,五服也指代五輩人。服制按服喪期限及喪服粗細的不同,分為五種,即所謂五服:1、斬衰三年,用極粗生麻布為喪服,不縫衣旁及下邊。
2、齊衰,用次等粗生麻布,縫衣旁及下邊。按服喪期限長短,齊衰又分齊衰三年、齊衰杖期(一年)、齊衰不杖期(不執杖,一年)、齊衰五月和齊衰三月五等。3、大功九月,用粗熟布為喪服。
4、小功五月,用稍粗熟布為喪服。5、緦麻三月,用稍細熟布為喪服。緦麻是最輕的服,表示邊緣親屬。
民間有個說法“一代親,二代表,三代四代不見了”,這個主要指母系關係形成的親戚:比如一代是直系親屬比如親兄妹,二代當然就是表兄弟妹了,三代四代不走了,或走動很少很淡了,當然不是絕對的,但大部分都是這樣。另外還有個說法“親只三代,族符萬年”,“親只三代”主要用於描述母系方面的,“族符萬年”就是指父系綿延下來的宗族會傳承成千上萬年,比如同一個老爹的幾個兒子各自後代之間的關係。
當然這種“萬年”就超出了“五服親戚”關係的標準,只是一種“宗親”了。
參考資料
2樓:bay再見青春
中國封建社會是由父系家族組成的社會,以父宗為重。其親屬範圍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後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孫的九個世代,通常稱為本宗九族。在此範圍內的親屬,包括直系親屬和旁系親屬,為有服親屬,死為服喪。
親者服重,疏者服輕,依次遞減,《禮記·喪服小記》所謂“上殺、下殺、旁殺”即此意。 4.謂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親﹑自身五代。
本來的五服指的是五種孝服, 後來,五服也指代五輩人,比如在山東膠東半島一帶,有“五服之內為親”的說法,就是利用上面那句話,往上推五代,從高祖開始,高祖、曾祖、祖父、父、自己,凡是血緣關係在這五代之內的都是親戚,即同出一個高祖的人都是親戚,從高祖到自己是五代,就成為五服。五服之後則沒有了親緣關係,也可以通婚。一般情況下,家裡有婚喪嫁娶之事,都是五服之內的人蔘加。
血緣關係中五服的計算方法:由於古代一夫多妻,因此,同父又同母的是一服,即所謂“同胞”、“一奶同胞”;同父不同母的是二服,例如《紅樓夢》中賈寶玉與賈環。同祖父的是三服,例如《紅樓夢》中賈寶玉與賈璉,同曾祖父的是四服,例如《紅樓夢》中賈寶玉與寧國府的賈珍;同高祖父的是五服。
現代實行一夫一妻制,除非父親離婚、喪偶後再婚再生育,一二服之間的區別通常消失,因此計算起來會令人困惑,錯以為五服就是五代,實際上五服只四代。從祖父開始向上,不再分別妻妾的子女。 另外,對於長輩及晚輩的稱呼實際上也是有相應的說法的。
由自己開始,上一輩為父親,父之父為祖,祖之父為曾祖,曾祖之父為高祖,高祖之父為天祖,天祖之父為烈祖,烈祖之父為太祖,太祖之父為遠祖,遠祖之父為鼻祖。由自己往下,為子,子之子為孫,孫之子為曾孫,曾孫之子為玄孫,玄孫之子為來孫,來孫之子為晜(kun)孫,晜孫之子為雲孫,雲孫之子為仍孫,仍孫之子為耳孫。
3樓:龍騰福躍
同父母是胞兄弟,同父不同母和叔伯兒子是親兄弟,第三代是堂兄弟,***是仲兄弟,第五代是謖(俗)兄弟。
4樓:蘭天
五服已經到了第6輩。親兄弟姊妹為1服,叔伯兄弟姊妹為2服,堂兄弟姊妹為3服……
5樓:晨家電維修
難道說一家人,五代人同堂,在出生一代人就出了五服??? 五服不單單是五輩人那麼簡單,要看分支,再分之,差不多都沒了血緣關係才叫出五服,要看橫向發展的!!!現在5世同堂的多了去了,再有了小孩就出五服???
那不是胡說八道嗎
五服是指哪幾輩?
6樓:莫冰
五服指的是上推五代,從高祖開始,高祖、曾祖父、祖父、父親、自己,五代內所有的血緣關係都是親屬,也就是說,與一個高祖都是親屬,從高祖到自己就是五代,成為五服。
五服以後,沒有血緣關係,也沒有通婚。正常情況下,一個家庭有一段婚姻,都是五服之內的人蔘加。
現代實行一夫一妻制,除非父親離婚、喪偶後再婚再生育,一二服之間的區別通常消失,因此計算起來會令人困惑,錯以為五服就是五代,實際上五服只四代。從祖父開始向上,不再分別妻妾的子女。
7樓:宇宙外的三道題
五服也就是五代以內的親屬。
舉個例子,就我而言,上到父親、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也就是和我是同一個高祖父的人都是在五服以內。
從我開始,下到子、孫、曾孫、玄孫,就是從我開始到我玄孫這一輩的的所有人都是在五服以內。如果從我爺爺算起的話,那五服就應從他開始。
所謂八輩, 如果從自己往上數起的話,依次為:父、祖、曾、高、天、烈、太、遠、鼻。
自下數起,依次為:子、孫、曾、玄、來、晜(讀kun,一聲)、仍、雲、耳。
8樓:古巴
從自己開始上數五代到父親、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下數五代到子、孫、曾孫、玄孫,同時還有上述親屬的旁親,都是有服親,叫內親。母親一系叫外親,服制只有一世,僅包括外祖父母、舅父、姨母、舅表和姨表兄弟。其他人則是無服親。
同時,期親指父系親屬,大功親指祖父系親屬,小功親指曾祖父系親屬,緦麻親指高祖父系親屬,母系親屬均列入緦麻親中。
凡是上面舉到的,有(五種)服親關係的親眷之間,就叫做“未出五服”,沒有這種服親關係的但有更遠的血緣關係,叫做“出了五服”。
9樓:匿名使用者
標準答案:五服六代(六輩)
概念上講,親兄弟一服,叔伯兄弟為二服,但一般論服。
堂叔兄弟為三服兄弟,同一個曾祖(老爺爺)
一定注意,服與輩是兩個概念,五服六輩(六代),五服是代表同族兄弟遠近的概念,其名詞**與於喪禮時喪服的區別,第一代不算服的,換句話說,人不能給自己穿喪服舉行喪禮對吧?所以第一代不算服,親兄弟是一服,給第一代穿最重孝。
10樓:暗夜鬼君
中國封建社會是由父系家族組成的社會,以父宗為重。其親屬範圍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後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孫的九個世代,通常稱為本宗九族。在此範圍內的親屬,包括直系親屬和旁系親屬,為
有服親屬,死為服喪。親者服重,疏者服輕,依次遞減
11樓:想學考古
推薦答案不完全正確首先什麼叫家族什麼叫親戚兩個概念都沒搞清楚。
12樓:裝潢小木工
平常說到人的親緣關係時,總以出沒出五服相論,五服是怎麼一回事呢?有人說五服就是五世、五代或五輩也,其實是不對的。還有人說五服即九族,也不全對。
五服源於九族,具體又與九族親屬不盡一致。九族是自高曾祖父而身,自子孫至曾、玄孫(古籍中也作元孫)的血親,而五服是封建社會根據九族以內的血親關係規定的喪服制度。具體是喪服分為五等,為“斬衰一,齊衰二,大功三,小功四,緦麻五”之五個喪服(也作孝服)等級,父為子服齊期,親兄弟也服齊期,而親侄為其叔也服齊期,孫為祖父還是服齊期,因此僅從喪服或曰五服服色上很難看戴孝者,與被孝者之間的關係,而九族稱謂可以明顯看出之間的親緣關係,從上面情形可知,五服更不等於五世、五代和五輩。
那麼,人們常說的“我跟某某是五服兄弟”、“我與某某是四服兄弟”、“我們都還沒出五服”是什麼意思呢?通過九族五服圖可查出第五等服的兄弟是指同一高祖不同曾祖的弟兄;四等服兄弟是指同一曾祖不同祖的兄弟;沒出五服指在九族服制圖以內的人。可以說單從幾等服沒法辨明誰為誰穿孝。
五服實際上是四代,區別在於一服和二服,因為古代一夫多妻,因此同代人有同父異母、同父同母的區別。具體計算方法:同父同母為一服;同父異母是二服,祖父及以上不再區別女性長輩,同一祖父都是三服,同一曾祖父是四服,同一高祖父是五服。
五服展現了血緣關係的親疏程度,同父同母最親,同父異母就遠了一步,比如《紅樓夢》中的賈寶玉與賈環、探春,雖然同父,但不同母,血緣關係遠了一步,是二服的關係,賈寶玉與賈元春、賈環與探春,才是一服的關係。
服制不是某一家族規定的,更不是哪一村社規定的,它是封建時代法律所定,我們現在所衍傳的服制,還是清禮律定,而清禮還是延用的大明禮律,這些東西早已成為一種民族文化和傳統,它已遠遠超出了哪個朝代。可說是早已成為各個姓氏的統為認可的氏族文化,或者說是一種民
13樓:abc清泉
親孫之間是一服弟兄,曾孫之間為二服弟兄。親弟兄之間不能說服。
人常說“出五服”,什麼是“五服”?
14樓:您輸入了違法字
“五服”實際上是一種喪服制度,講的是在同一宗族中依據需要穿喪服的人與死者的親疏關係來確定喪服的型別。
要講清楚為何會有“出五服”這種說法,還是要先講一下我國古代的宗族制度與皇權的關係,總的來說宗族制度依附於皇權,宗族制度為皇權服務,皇權為宗族制度的發展提供法律、文化保障。
在古代就有“皇權不下縣,縣下唯宗族的說法”,充分證明了宗族在古代皇權社會中力量的強大。那麼在宗族勢力發展到一定程度以後就會威脅到皇權的統治,皇權就要想辦法來制衡宗族勢力,所以提出了象徵宗親關係遠近的制度“五服制”,出了五服以後。
一旦出了五服,即使是同一宗族,家裡出了喪事,也不用去穿喪服了,穿正常衣服就可以,也不用忌諱過年不能貼紅對聯。當然對於一個普通人來講能夠看到所有的一代人,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出五服”看似是一種宗族現象,但實際上包含了很多古代統治者所灌入的政治統治因素,潛移默化中改變著中國人的行為習慣,這或許就是古代中國人可以跪著和君主講那麼久話的原因了。
現代社會中有很多人已經不重視服制、宗族、宗法、族譜的管理髮展了,應該對於這方面內容引起足夠的重視,畢竟是屬於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一部分,需要我們繼承和發揚。
15樓:書蟲c先生
五服指的是五種喪服,在中國古代社會,以喪服來表示親屬之間血緣關係的遠近以及尊卑關係。五服制罪原文是“準五服以制罪”,就是按照五服所表示的親屬關係遠近及尊卑,來作為定罪量刑的依據。
具體原則是:服制越近,即血緣關係越親,卑犯尊的處罰越重,尊犯卑的處罰越輕。如果服制越遠,則表明血緣關係越疏遠,這種情況下,卑犯尊的處罰越輕,尊犯卑處罰越重。
最簡單的例子就是父子相互之間的犯罪,如父親打罵兒子,兒子沒有控告的權利,即父親免罪,如果兒子打罵父親,則要處死,所以五服制罪的本質是維護家族的等級制。
在《晉律》中第一次將五服制罪即“服制”作為定罪量刑的原則。從此確立了後世的法定親屬等級制度。
五服具體指的是斬衰(同 ,音崔,指喪服)、齊衰、大功(功同工,指做工,大功即做工粗)、小功(做工細)、緦麻。斬衰是用很粗的生麻布做成,不縫邊,像斧斬一樣,故名斬衰。穿這種喪服服喪三年,用於臣、子、妻、妾為君、父、夫服喪。
齊衰則是縫邊的生麻布做成。大功和小功則是用熟麻布作成,只是做工不同。緦麻是細的熟麻布做成。
服喪時間依次減少,有一年、九月、五月、三月。
從自己開始,上到父親、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下到子、孫、曾孫、玄孫,同時還有上述親屬的旁親,都是有服親,叫內親。母親一系叫外親,服制只有一世,僅包括外祖父母、舅父、姨母、舅表和姨表兄弟,其他人則是無服親。同時,期親指父系親屬,大功親指祖父系親屬,小功親指曾祖父系親屬,緦麻親指高祖父系親屬,母系親屬均列入緦麻親中。
唐朝法律繼承了晉律的以服制制罪的傳統,並加以發展,明確具體地列入律條。五服制罪體現了禮教要求的“親親尊尊”原則,越親近的就越應該愛敬,如果侵害則要嚴懲。同時,財物上越親的越應照顧,所以兒子偷著拿父母的錢財並不算偷,最多被訓斥。
在依照五服制罪時,和現代人人平等的法律相比,有很多不同的地方。古代社會中,一種行為有罪無罪,或者罪刑輕重,常常取決於當事人之間是否有五服內的親屬關係,以及關係遠近。同樣是鬥毆,打了一般人,罪較輕,打了自己的長輩尊親,如大功以上親屬,罪行尤為嚴重要入十惡之一的“不睦”罪,要受死刑。
古代社會的法律等級制在五服制罪中得到了集中體現。
為何古人說「過了五服不是親五服」指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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