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產權,一方去世如何變更

時間 2021-06-04 06:59:48

1樓:萌包804丶

在死者無遺囑指定繼承人前提,需要按照繼承法規定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媽,三方平均分配繼承死者名下房產權益份額,

法律規定只要是婚後取得住房,在沒有約定前提,一家一半 ,所以需要繼承的只有一半房產。

需要所有第一序列繼承人持身份證戶口本,死者死亡證明婚姻證明,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一起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正手續,選取一位來繼承,其他人簽署放棄繼承協議,得到公證書,再去房管辦理繼承過戶。

求採納為滿意回答。

2樓:如您所願

您的父親只要在過世前沒有通過法律途徑立下遺囑,那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那麼配偶為第一繼承人,兒女為第二繼承人,與您的祖父沒有關係!除非您父親名下的財產是您的祖父的!如果是固定資產,比如房產,土地,投資等,需要攜帶相關證件,比如房產證,土地使用證,到相關部門進行變更手續,繼承人需要提供身份證,與過世人關係證明,以及戶口所在地相關部門的證明即可!

另外需要提出的是,根據我國最新遺產繼承相關法律,房產等需要繳納房產稅收!如果是無形資產,這裡面就涉及的太多了,這個就需要到當地相關部門瞭解了!補充一點,需要您父親的死亡證明!

至於您提到的另外叔叔家的子女,他們在您父親有配偶和子女的情況下,一般情況下,不享有繼承權!除非特殊情況(比如配偶在過世者在世期間,不履行配偶義務,子女犯罪,剝奪相關權利,或者對過世者在世時不履行贍養義務,經過過世者提供相關法律宣告,不可享有繼承權!)

看到您在下面的提問,我乾脆一次給您解答了!按照遺產繼承權,如果您和您的兄弟姐妹都放棄您父親的遺產繼承權,可在公證處進行法律公正,即您父親法律下面可享有繼承權的人!說白了就是您父親的子女二人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到您父親在世時的戶籍所在地法律公證處進行公證即可!

3樓:s定格這一刻

公安機關的死亡證明及相關繼承人名單證明、房產證原件、其他繼承人放棄繼承並一致同意由你母親繼承的協議。到你當地的房產局去辦理手續!

需要的材料有:原產權證,你父親的死亡證明及結婚證等

費用各地不用,最好是到房產局去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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