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樹賠償標準,果樹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時間 2021-06-20 02:58:01

1樓: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90-21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210-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2,梨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44-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3,桃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144-36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80元。

4,葡萄樹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10-9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90-18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0元。 5,棗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0-8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80-65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320元。 6,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0-18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180-9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450元。

7,雜果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10-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30-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40元。

2樓:

廣東胡律師:

蘋果的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210-1200元。

你可以選擇直接去法院起訴對方。

3樓:娛樂這個feel倍爽兒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

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果樹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4樓:中顧法律網

徵地果樹補償標準

1、蘋果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00元。

2、梨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900-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200元。

3、桃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280元。

4、葡萄樹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40-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90元。

5、棗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80元。

6杏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60元。

8雜果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40元。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果樹的賠償標準要根據果樹類別、樹齡等逐年遞增。各個地方的標準不一樣的,建議檢視當地釋出的具體賠償標準。

例如:1、蘋果樹: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20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300-450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600-18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00元。

2、梨樹: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45-120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00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900-2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200元。

3、桃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90元;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80元;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350-680元;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280元。

相關法律規定:

《土地管理法》規定,被徵用土地,在擬定徵地協議以前已種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著物,也應當酌情給予補償。但是,在徵地方案協商簽訂以後搶種的青苗、搶建的地上附著物,一律不予補償。

6樓:哆啦咪發嗦哆嘻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

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1、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90-21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210-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2、梨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44-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3、桃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144-36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80元。

4、葡萄樹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10-9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90-18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0元。

5、棗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0-80元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80-65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320元。

6、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0-18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180-9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450元。

7、雜果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10-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30-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40元。

7樓:匿名使用者

按粗度賠償顯然是胡扯,應該是按未來收益賠償的,具體標準要看當地的規定。

8樓:匿名使用者

是要按照樹的品種和大小來賠的啊,根據樹的培育期,初果期,盛果期進行劃定的啊。不然怎麼賠啊。不過各地有各地的補償標準。如果你感覺不行的話,就可以告啊

9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看當地的規定,不一定他們的作法就是沒有根據的,你要看這個依據是什麼,如果對賠償結果不服,你可以走法律程式。

10樓:匿名使用者

請問如桃樹6一25年按規定能賠償多少

11樓:匿名使用者

李子樹,補償是多少?

12樓:匿名使用者

胡桃掛果期陪多少錢?

果樹賠償標準2016

請問國家對果樹賠償有什麼規定。

13樓:匿名使用者

當年的都按苗木價,多年的按直徑,高度,寬度。不過每個地方的青苗補償標準都不一樣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都在300年

三峽移民,百年古樹是否應該保護?三峽移民,老農老淚縱橫,百年果樹被視作普通樹? 我家位於重慶市開縣豐樂鎮華聯村2組,有一棵200多年曆史的龍眼樹,直徑1.

2米,此樹年產值3000-6000元。曾在2023年5,6月的《三峽***》、《重慶晨報》、「三峽庫區」版有關於這棵百年果樹的報道。 根據國家規定普通的經濟果樹補償在人均幾百元左右,但是我家這棵百年果樹經相關部門鑑定(重慶市開縣林業資源保護科)150多年,經重慶市某些專業人士評估,價值在15萬到20萬元左右,由於這棵樹是我父母的唯一經濟**,是他們生存的唯一依靠,如果一次性補償幾百元的話,叫我父母以後如何生存?

為此我也走訪了當地移民的相關部門和**諮詢重慶的移民的相關部門,得到的答覆均是「國家對此沒有相關規定」,只能按照普通果樹處理。以這樣一棵珍貴的百年老樹,不論從文物價值上也應該得到保護的。我想國家建設三峽的初衷也是為了讓百姓過得更好,不是在為了建設三峽,損害文物,犧牲農民的血汗和生存的條件。

就我這種情況,我希望三峽移民建設委員會能夠引起重視,和法律界人士的支援,三峽建設是建設國家還是壓榨農民的血汗,剝奪農民的經濟**。或者我應該找哪個相關部門來解決我家的這些情況。謝謝

15樓:科利達王

按果樹三年平均產值的5-8倍賠償。

國家果樹賠償標準

16樓:h醉聆煙濤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

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1、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90-21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210-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2、梨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44-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3、桃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144-36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80元。

4、葡萄樹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10-9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90-18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0元。

5、棗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0-8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80-65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320元。

6、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0-18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180-9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450元。

7、雜果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10-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30-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40元。

拓展資料

1、地方果樹賠償標準和國家果樹賠償標準的區別

《土地管理法》裡只有規定,詳細的補償標準,根據地方不同,標準不同。國家沒有統一的標準

一般採用當地的的果樹賠償標準,國家沒有具體限制。如果需要了解具體的賠償方案,應該更具具體情況和當地律師聯絡。要根據當地的具體情況來規定果樹賠償的標準。

2、果園拆遷中果樹賠償標準

房屋用途取決於兩個方面:一是土地的用途,它決定了房屋用途的走向;二是規劃設計的用途,它決定了房屋用途的內容。「住宅」是專供居住的房屋,「商業服務用房」是從事商業和為居民生活服務所用的房屋,二者是兩種完全不同用途的房屋。

工傷賠償標準,工傷賠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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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標準,工傷賠償標準 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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