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儆櫟
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與他人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吸毒、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為的。
15.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2樓:深圳張勇律師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或任一方的戶籍地的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
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那麼應當通過訴訟離婚,起訴離婚要雙方身份證影印件、起訴狀、證據(包括但不限於結婚證、小孩出生證明、感情破裂的證據、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據等。
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
一審一般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
《婚姻法》第32條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
《婚姻法》第32條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
什麼是夫妻感情確破裂呢?法院判斷男女雙方感情是不是已經破裂,主要是依據4+1個標準。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3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您到法院起訴離婚即可 法院參考 如下法條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4樓:美貓貓很美
依據《婚姻法》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所謂"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以夫妻名義了,則構成重婚。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所謂"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滿兩年的。
在實踐中,法院第一次一般會給一個緩和期6個月,如果期限過了還堅持離婚的話就會判決離婚。
5樓:清風
先是民政部門進行調節,然後讓你們磨合一段時間,實在沒法維繫的話,法院會考慮的。不過希望你們好好冷靜一下,真的不能繼續下去嗎?
6樓:公孫家俊
要有證據證明感情已破裂無和好可能才會判決
7樓:小鳥飛
這個很難說的,找個好律師吧
8樓:律師
要看是否達到感情確已破裂,不以你們一方不同意為支援不支援的理由
9樓:
偷偷地告訴你,據說因分居兩年的,可以離婚······
10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是調解,如果不成,是可以離婚的,
如果夫妻雙方感情不和,經常吵架,女方起訴離婚,法院給予辦理嗎?
11樓:千幻絕殺
離婚的形式有兩種bai,一是協議du離婚,二是訴訟離婚。如果zhi女方想離dao婚,男方不同意,女方可內以起訴到法容院要求判決離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是指起訴離婚。離婚是解除婚姻關係,專指通過法律手續解除夫妻關係。
她要是鐵了心離,那就絕對會離婚的,一般第一次請求被駁回,半年以後再上訴就會離婚了。親身經歷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有點難度,如果涉嫌家庭暴力法院一定會受理的。否則法院可能會先指定民事庭進行調解,如調解無效則視具體情況而定是否**審理。
13樓:張建英工作室
如果有家暴,法院會受理的,再有證據就更好了
14樓:
一方不同意的話 分居兩年可離
15樓:屏123風
給,但是如果男方不想離,時間要長一些
對方以感情不和為由向法院起訴離婚,感情不和是對方造成的,如果我堅決不同意離婚,法院是否會判離?
16樓:
過錯方去法院起訴離婚,無過錯方不同意離婚的,如果起訴離婚的理由僅僅因為感情不和,通常法院是不會判決離婚的,但是如果屬於夫妻感情徹底破裂的情形,法院會判決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婚姻法解釋一》第二十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符合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應准予離婚」情形的,不應當因當事人有過錯而判決不準離婚。
17樓:匿名使用者
兩年以上分居,會自動離婚的,記住,永遠別覺得結婚證和婚姻可以栓住一個人,不想在一起,以後在出軌什麼的,更是悲劇
18樓:劉興偉潔
如果一方堅持離會判離的,而且分居兩年以上也會判離的
19樓:吝嗇寶貝
先調節,要不就是分居2年
我想起訴離婚要去戶口所在地法院起訴嗎
耿瑤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二條規定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2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若干問題的意見 對夫妻雙方不在住所地的離婚案件管轄進行了特別規定 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
妻子起訴到法院離婚我該準備什麼,老婆去法院起訴離婚,我不想離 怎麼辦
淮安浙江人 離婚訴訟的準備 最重要的是你本人的態度。一方訴訟離婚,一方不想離婚,怎麼辦?第一次起訴時,法院在實務上處理第一次起訴離婚時,原則判決駁回。但 後有很多不確定因素,應做好積極應訴的準備,如家庭財產的分割 子女的撫養等等。因一旦離婚就會涉及財產的分割,對方第一次起訴,而被告認為雙方感情尚未破...
你好因為感情不和起訴到法院需要什麼證據
雙方感情不和只要雙方認可就行了,孩子的撫養要看那一方有利於孩子成長不過一般情況男孩都歸男方但這不是法律必須規定的。 訴離婚,到人民法院遞交你的起訴狀,起訴狀中應寫明訴訟請求,事實及理由。證據方面,你需要提交你們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證人證言等。孩子較小,判給女方的機率較大。具體可以問問律師諮詢吧中的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