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默美男子
可以反訴。
根據民訴意見第156條,反訴和增加訴訟請求的提出時間是:案件受理後,法庭辯論結束前。
根據證據規定第34條第3款,反訴和增加訴訟請求的提出時間是:舉證期限屆滿前。
一般情況下,現在法院都事先通知舉證期限,且舉證期限通常在**之前,此時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反訴請求。
申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勞動爭議訴訟,超過了「十五天的訴訟時效」的規定。 申請人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應當在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 申請人在規定的十五日之內未提起訴訟,超過十五日訴訟時效的規定,仲裁裁定已生效,對訴訟請求人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援而不予受理。
訴訟請求人提起的勞動爭議訴訟,不屬於該受訴法院管轄。 勞動爭議訴訟案件的管轄,應當由發生勞動爭議的縣、市轄區的人民法院管轄,當事人的勞動爭議訴訟請求超越了受訴法院的管轄範圍,受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不符合提起訴訟的條件。 一方當事人堅持提起訴訟,而另一方當事人申請執行已生效的仲裁裁定,人民法院在審查一方當事人的訴訟是否符合條件的同時,審查另一方當事人的執行申請,對不符合訴訟條件的,人民法院在不予受理的同時,予以強制執行。
當事人在提起勞動爭議訴訟時,必須要符合:
1、已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
2、在規定的十五日訴訟時效之內;
3、必須是受訴法院管轄的範圍;
4、符合訴訟條件,否則,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難以得到法律的保護。
2樓:山野柴胡
是否終局裁決?反訴人是單位還是職工?
勞動仲裁因被申請人主體不適格不予受理,查實被申請人主體後,是從新申請仲裁還是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樓:韓飛律師
勞動仲裁因被申請人主體不適格不予受理,查實被申請人主體後,應當重新申請勞動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後,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答辯書後,應當在五日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式的進行。
4樓:周律師說
你好,你說的這種情況,查實被申請人主體後,應重新申請勞動仲裁的。
5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是重新申請仲裁。勞動仲裁前置程式是必須的。因被申請人主體不適格而不予受理,該實體權利並沒有經過仲裁,所以,必須先勞動仲裁,對仲裁不服,才能再到法院起訴。
6樓:湯安吉
需要先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是起訴的前置程式。
7樓:匿名使用者
重新提起勞動爭議仲裁。
收到仲裁的不予受理通知書,未在通知書上標明的15日內到法院起訴,請問法院是否會受理? 10
8樓:布樂正
符合要求的會受理。《不予受理案件通知書》是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勞動爭議裁決的一種,因此,申訴人收到《不予受理案件通知書》後才能向法院提起訴訟,而此時申訴人起訴期限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關於不服仲裁裁決在15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規定。
假如沒有在15日內起訴,而是在此期限屆滿後向法院起訴,則必須看申訴事項是否屬於勞動爭議範疇,如果屬於勞動爭議範疇,超過15天的起訴期限,法院將對該勞動爭議不進行實體處理。如果申訴人申訴的事項本身不屬於勞動爭議,而屬於法院主管的普通民事糾紛,則申訴人應該在訴訟時效內的任何時間提起訴訟,其合法權利將受到法律保護。
如果收到仲裁不予受理通知書,可以在十五日內依法向上級勞動部門申請複議,也可以在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超期了就不能再申請勞動仲裁了。
收到勞動仲裁不予受理通知書後,就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不予受理通知書」雖然是形式上的審查,未進行實體審查。但法院必須立案,如不立案,你可向法院院長反映,或向上級法院反映,講明理由,應該能立案。
9樓:正氣長春
如果收到仲裁不予受理通知書,你可以在十五日內依法向上級勞動部門申請複議,也可以在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超期了就不能再申請勞動仲裁了。
10樓:小泉純一狗
這得看你 的合同寫的是不是隻讓仲裁處理,如果是的話你就只能通過仲裁,法院將不受理。不予受理的原因是不是你仲裁的內容超出了你仲裁協議的內容呀,仲裁範圍非常有限只能是仲裁協議上的內容,再者婚姻,遺產繼承、勞動協議、行政糾紛都不是仲裁的範圍
11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要明確的是,《不予受理案件通知書》是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勞動爭議裁決的一種,因此,申訴人收到《不予受理案件通知書》後才能向法院提起訴訟,而此時申訴人起訴期限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關於不服仲裁裁決在15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規定。
其次,假如你沒有在15日內起訴,而是在此期限屆滿後向法院起訴,則必須看申訴事項是否屬於勞動爭議範疇,如果屬於勞動爭議範疇,超過15天的起訴期限,法院將對該勞動爭議不進行實體處理。如果申訴人申訴的事項本身不屬於勞動爭議,而屬於法院主管的普通民事糾紛,則申訴人應該在訴訟時效內的任何時間提起訴訟,其合法權利將受到法律保護。
用人單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1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個人申請勞動仲裁有用,這是依法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手段。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式。
13樓:超絕至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一章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申請仲裁的條件如下:
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擴充套件資料
申請勞動仲裁應當提交的材料
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如實準確填寫《仲裁申請書》,《仲裁申請書》一式三份,其中兩份由申請人本人或其委託**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請人留存。
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影印件: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提交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及影印件、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託**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等。
能夠證明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有關材料,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協議)、解除或終止合同通知書、工資單(條)、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等材料及影印件。
14樓:星願下的期盼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情況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1.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擴充套件資料
申請勞動仲裁的相關明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規定如下:
1.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2.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5樓:哎喲帶你看娛樂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申請。
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16樓:醉夢秦時嘆逍遙
原則上用人單位可以提起勞動仲裁申請的。
如果此員工沒有離職,比較容易處理,直接辦理即可。
如果員工已經離職,且已經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要依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大小而定,金額較大可以先通過申請勞動仲裁(必經程式),並依據《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六十日內作出。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
」如沒有受理,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提出訴訟,依法追究損失。金額較小最好是私下協調處理。
17樓:韓飛律師
在職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俗稱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等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並且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一般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收到裁決書15天內可以起訴到法院;
3、可以不請當地律師**,請專業人士提供遠端指導服務並**勞動仲裁申請書、證據清單等法律文書。並且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1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建議你直接報案或者到法院起訴,因為這個不僅僅是勞動爭議的問題了。
19樓:匿名使用者
發生勞動爭議,即可以。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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