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公證的贈與協議可以撤銷嗎,贈與協議可以撤銷嗎?

時間 2021-08-30 10:43:48

1樓:華律網

在生活中,贈與也是一種常見的財產處置形式,並且隨著人們風險防範意識的增強,對贈與合同進行公證的情況也越來越多。那麼,贈與合同進行公證後,還能撤銷贈與嗎?根據法律規定,經公證的贈與合同不能隨便撤銷,也即是說:

贈與合同一旦公證一方便不能隨意撤銷。但這個不能隨意撤銷,只是說經過公證的贈與,贈與人沒有任意撤銷權。但除此以外,法律還規定了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

也就是是指贈與合同生效或者履行後,在具備法定事由時,即便是經過公證的贈與,贈與人也是可以請求法院撤銷的。這裡的法定事由具體包括以下三點:(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受贈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撫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2樓:歲月的愁他爹

《合同法》規定一般情況下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了就不得撤銷贈與合同,對一般的財產贈與通常是以財產是否交付來認定財產權利是否轉移,但對於房產的贈與,因房產是以進**產登記確認所有權,所以房產的權利轉移以是否進行過戶手續為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28條規定「公民之間贈與關係的成立,以贈與物的交付為準。贈與房屋,如根據書面贈與合同辦理了過戶手續的,應當認定贈與關係成立;未辦理過戶手續,但贈與人根據書面贈與合同已將產權證書交與受贈人,受贈人根據贈與合同已佔有、使用該房屋的,可以認定贈與有效,但應令其補辦過戶手續。」該條規定,贈與關係的成立,以贈與物的交付為準,還規定了如果房產未過戶但房產證交於受贈與人且受贈人已佔有、使用房屋的,可以認定為贈與有效。

《合同法》規定一般情況下「贈與財產權利轉移了不得撤銷」,以贈與財產權利的轉移做為贈與合同成立的標準,與《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略有不同。

《合同法》是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23年頒佈並實施的法律,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是最高人民法院頒佈於2023年實施的司法解釋,根據上位法高於下位法,新法優於舊法的原則,應優先適用《合同法》的規定。因此,

在確認房產贈與是否成立,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是必須完成過戶手續權利轉移了才算成立,而實際佔有使用但沒過戶不能認定為贈與房產成立。在贈與合同成立之前,可以撤銷合同,但《合同法》也規定了幾種不可撤銷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86條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可見,一般情況下贈與財產只要權利轉移就不可撤銷,但也有幾種例外情況,該條規定,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得撤銷。除非出現了幾種法定的可撤銷的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92條規定:「受贈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撫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當出現以上法定事由時,不論贈與合同是以何種形式成立,是否經過公贈,是否完成交付,贈與人都可以提出撤銷贈與。

綜上,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經過公證過的房產贈與合同一般是不得撤銷的,但因房產所有權對外以登記為準,所以房產登記的所有權人可以進行買賣房屋,雖受贈人可以依贈與合同維護權益,但未及時辦理房產過戶對受贈人也有一定的法律風險。

3樓:大號

甲將房屋贈與給其大兒子乙,並辦理了公證。乙憑贈與公證將該房屋過戶到其名下。房屋到手後,乙某拒不履行對甲的贍養義務,採取了對甲不管不問的遺棄行為。

甲現反悔要求撤銷房屋贈與協議,將房屋收回。

爭議焦點  一、甲認為乙房屋到手後,拒不履行對其贍養義務,依法應撤銷房屋贈與協議,收回房屋。   二、乙認為房屋贈與協議已經過公證,不可撤銷。   律師評述   本案爭議焦點,關鍵要搞清楚贈與任意撤銷和贈與法定撤銷兩個概念。

贈與的任意撤銷權是指贈與合同成立後,贈與人基於自己的意思而撤銷贈與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86條是針對任意撤銷而規定的。該條規定: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贈與的法定撤銷權是指只要出現法律規定的事由,不論贈與合同依據何種形式訂立,也不論該贈與合同是否已履行,贈與人均可撤銷贈與。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92條是針對法定撤銷權而規定的。該條規定:受贈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撫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本案乙只注意到《合同法》第186條第二款的規定,但忽視了本條是針對辦理了公證的贈與合同不能行使任意撤銷權而作的規定。但根據《合同法》第192條的規定,不論贈與合同是以何種形式訂立的,只要出現本條法定事由,贈與人就可依法撤銷贈與合同。

本案乙不履行對甲的贍養義務,符合《合同法》第192條第(二)項規定的贈與人撤銷贈與的法定事由。因此本案甲的主張正確。乙以辦理了公證的贈與合同不能撤銷,顯然是對法律規定的誤解。

4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除非約定了不可撤銷

5樓:門口有個小山坡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依法一般不得撤銷,反而受贈人有要求你給付贈與物的權利。

要撤銷這份贈與,要符合譬如受贈人對贈與人有贍養的義務而不贍養,嚴重侵害受贈人或受贈人的近親屬,又或者贈與合同中約定了條件而受贈人不履行,再或者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贈與嚴重影響其家庭生活等。這樣,你可以申請法院撤銷這個公證贈與。

贈與協議可以撤銷嗎?

6樓:華律網

一般情況下贈與財產只要權利尚未轉移就可撤銷。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7樓:中國法制出版社

現實問題

章某在一次電視臺主辦的賑災義演募捐現場舉牌表示,願意向紅十字會捐款100萬元,用於某鄉村中學的校舍重建。事後,章某隻支付了60萬元就沒有了下文,該紅十字會幾次請求章某兌現承諾,章某都置之不理。無奈之下,紅十字會將章某訴至法院,請求支付剩餘捐款。

那麼,法律對此是如何規定的呢?

律師解答

一般來說,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是法律同時規定了例外的情況,即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得在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撤銷。所以,章某應當依照其承諾將剩餘的40萬元贈與給紅十字會用於重建鄉村中學校舍。

法條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8樓:浙江馬律師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能不能撤銷,要看具體情形的,一般情況下,在沒有轉移財產的所有權之前可以撤銷,也就是說,你沒把動產交給他/不動產未過戶之前是可以撤銷的,但是存在例外。以下是法律的規定,你可以看看是否有符合您的情形!

希望可以幫助你!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

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人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贈與協議可以撤銷嗎,贈與能否撤銷?

華律網 一般情況下贈與財產只要權利尚未轉移就可撤銷。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 扶貧等社會公益 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中國法制出版社 現實問題 章某在一次電視臺主辦的賑災義演募捐現...

贈與協議可以撤銷嗎

贈與人的任意撤銷權並不是無限制的,為維護合同的嚴肅性,法律規定贈與人撤銷贈與也是有條件的 相對的。贈與人撤銷贈與應受下列限制 1 贈與人撤銷贈與必須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若贈與財產的權利已經轉移,贈與人不得撤銷贈與。若贈與財產的權利已經轉移一部分,則贈與人僅能就未轉移部分為撤銷,對已經轉移部分不...

房產公證贈與後能撤銷嗎,房產贈與公證後,但沒有辦理過戶,是否可以撤銷

華律網 在生活中,贈與也是一種常見的財產處置形式,並且隨著人們風險防範意識的增強,對贈與合同進行公證的情況也越來越多。那麼,贈與合同進行公證後,還能撤銷贈與嗎?根據法律規定,經公證的贈與合同不能隨便撤銷,也即是說 贈與合同一旦公證一方便不能隨意撤銷。但這個不能隨意撤銷,只是說經過公證的贈與,贈與人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