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否給確權,房產如何分割,法院怎樣對有糾紛的房產確權

時間 2021-09-08 22:17:37

1樓:匿名使用者

一、 房屋是可以確權的。1.辦理房產初始登記、變更登記、登出登記。申請單位(人)到房屋所在區房管局填寫房產登記申請審批書,提供規定的資料進行登記;區房管局對申報資料進行初審,併到現場勘測丈量、繪製平面圖;符合登記要求的,將全部資料一式二份(原件一份,影印件一份),圖紙一式三份(有共有權人的按共有人數增加),報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審批填制房屋權屬證書,委託區房管局將權屬證書發給申請單位人)。

2.辦理房產轉移登記、他項權利登記。申請單位(人)到房屋所在區房管局填寫房產登記申請審批書,提供規定的資料;區房管局對申報資料進行初審後,報市房產交易所進行復審;市房產交易所複審後,當事人全部到場,辦理交易手續,交納規定稅費後,報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審批填制房屋權屬證書,委託市房產交易所將權屬證書發給申請單位(人)。

二、產權可以 協議分割或裁判分割。

2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是可以確權的。根據《物權法》之規定,家庭成員共有的財產,沒有約定的按照共同共有處理。雖然房產權證是你父親的,但是你們基於多年生活於此房屋內的事實而取得與你父親共享房屋的所有權。

根據《民法通則》和《民通意見》,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由其配偶、成年子女擔任,監護人有保護和管理被監護人財產的義務。通常情形下,房產是不能分割的,因為這涉及到你父親的居住問題和其他切身利益,但是你能確保你父親的居住不受影響並且能在生活上給予必要的照顧,那麼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分割房產。

3樓:3227王

權證的房屋訴訟離婚時對所有權不作分割,但可以判決由一方居住,居住一方給另一方相應補償。

可以判決由一方居住,居住一方給另一方相應補償。

法院怎樣對有糾紛的房產確權

4樓:安巨集偉安瑩

審理此類案件存在兩個問題:一是程式問題,即房屋買受人未對查封的房屋向執行法院提出異議,能否逕行提起民事訴訟?二是實體問題,即未辦理過戶登記的房屋,法院能否進行確權?

關於程式問題,實踐中存在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關於對案外人異議處理的相關規定,買受人應先向執行法院提出異議,對執行法院的處理不服,可另行提起民事訴訟。買受人未經執行異議這一前置程式直接提起民事訴訟的,法院應駁回其起訴。

另一種觀點認為,法律並未明文規定執行異議是提起民事訴訟的前置程式,買受人直接提起民事訴訟並無不當。關於實體問題,實踐中也存在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法院不應予以確權,因為《物權法》明確規定登記才產生房屋所有權變更的效力,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僅產生債權效力,不能產生物權變動的效力。

另一種觀點認為,《物權法》已規定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書也是物權變動的依據之一,從充分保護買受人利益的角度出發,法院應當予以確權。

我們認為,對上述程式問題,由於法律並沒有對當事人的此項訴權作明確限制,從最大程度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的角度出發,應允許買受人直接提起民事訴訟。對實體問題,雖然我國物權法對不動產物權變動採取登記要件主義,買方未辦理不動產物權登記的,尚未取得物權,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等17條規定:「被執行人將其所有的需要辦理過戶登記的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該財產,但尚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已經支付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但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如果第三人對此沒有過錯,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可見,該條規定實則對物權公示公信原則作了例外性規定。在此種情形下,應保護善意第三人的利益,雖然善意第三人尚未取得物權,但在執行程式中「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該不動產,在執行異議之訴中,法院可支援善意第三人的訴請,將不動產物權的權屬確定給他,且停止對該標的的執行。

律師、法官、法律專業人士請進,法院會怎樣分割共有房產?

5樓:八三老人

個人認為,法院應受理此案。對於評估有爭議的法院可以指定重新評估,按各自佔有的份額進行分割。至於費用方面應平均承擔。個人理解若有錯誤請多見諒。

6樓:盛京王律師

1、可以請求法院分割。(依據《物權法》第99條)2、會受理。案由:

按份共有糾紛(依據《民事案件案由規定》)3、原財產一人一半,增值部分一人一半。(依據《物權法》第99條、116條)

4、訴訟費一般由敗訴方承擔,對房子評估和拍賣的費用一般一人一半來承擔,執行等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

7樓:暴龍爸爸

根據《物權法》的規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有物,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那麼在實踐中,這套房屋在訴訟過程中會被如何分割?主要有兩種可能的情況:

一、房屋作價補償, 即房屋由按份共有人中的一人獨有,另一人的所有權份額折成價款,由獨自取得所有權的人補償。 1、如果兩人都主張要房子。在操作過程中,法院可能對房款會採取競價的方式,出價高者得房2、如果一人要房一人不願意要房。

如果雙方對房屋**沒有異議那麼可以直接確定轉讓份額的價款;如果雙方對房屋**有爭議,則有可能涉及對房屋**的評估,以此來確定轉讓份額的價款。

二、房屋變價分割。 如果兩個房屋按份共有人都不願取得房屋所有權時,法院可能會要求把房屋拍賣**,賣得的價款由兩個共有人按所有權份額進行分配。

8樓:張勇律師

上方協商解決,不行的法院會先進行調解,再不行的直接強制判決。

9樓:小涵備用

1可以!

2會!3法院估值後一人一半!4會~

法院如何認定房產的產權時間,法院如何認定房產的產權時間

法院認定房產的產權時間是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九條規定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 變更 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十六條規定 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第十七條規定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根據這些規定,確定房屋產...

按份共有財產一方不同意分割法院能判決歸一方嗎

可以,物權法 第九十九條 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係的,應當按照約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因分割對其他共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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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提問 法院立案怎麼查詢 我想查詢一個人的法院資訊 回答您好,只有公安 國安 法院 檢察院機關因辦案需要有權查詢個人資訊,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均無權查詢。提問問題是我要了解這個人的狀況,才能決定合不合作回答提問 聽本人說欠款30萬左右,真假無人知道,我想問能不能通過什麼,查詢到資訊 回答您好,這個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