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共有財產一方不同意分割法院能判決歸一方嗎

時間 2021-08-30 09:26:25

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物權法

第九十九條 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係的,應當按照約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因分割對其他共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

第一百條 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達不成協議,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分割並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摺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

如果達不成分割協議,會先評估房產價值,如果你母親願意購買他的份額,而他不願意購買你母親的份額僅僅是反對分割,法院會判決你母親補償他而取得房屋產權。他和你母親如果都想要購買對方的份額,如果你母親是原居住人,一般也會判給你母親,然後作價補償他。把條文給他看看,分不分由不得他,份額多少也由不得他,一家人最好不要上法院解決。

臉上無光不說,訴訟費、評估費也是讓外人賺自家的錢。商量一個合理**買他10%份額,對大家都好。

2樓:挺 好

不能,要全部協議好了

兄弟二共有一套房產,現一方想賣了分錢,另一方不同意,起訴法院,法院能判拍賣嗎?

3樓:

還是協商的好,或者把你的一部分算錢讓你兄弟出

4樓:我就是我

1、可以。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達不成協議,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分割並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摺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

2、依據:《物權法》

第九十六條 共有人按照約定管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十七條 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一百條 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達不成協議,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分割並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摺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應當分擔損失。

夫妻共有財產一方去世另外一方可以處置共有的財產給人嗎

不可以,因為根據法律規定,夫妻另外一方只享有共同財產的一般,即50 繼承法 第二十六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第二十七條...

按份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共有財產 共有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人對同一項財產共同享有所有權。如家庭財產是共有的,合夥的財產是共有的。共有可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按份共有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對同一項財產按各自的份額分享權利 分擔義務。具體來說 按份共有的共有人按自己的份額分享權利 分擔義務。如合夥企業的盈虧對內...

婚前財產結婚後過戶給另一方後算共有財產嗎

過戶之後就開始算是夫妻共同財產了 算,你過戶了,財產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了 一方的婚前財產,是不是結婚後5年,就算夫妻共同財產? 格子裡兮 一方的婚前財產,結婚後5年,仍然不算夫妻共同財產。我國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 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