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不能認定為工傷,哪些情況不能被認定為工傷?

時間 2021-10-14 20:05:11

1樓: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非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這就是所謂的「三工」。

「三工」中最核心的因素的「工作原因」,是構成工傷的充分條件,「工作場所」和「工作時間」更多的是證明工作原因的輔助因素,同時也對工作原因起補強的作用。根據最高法院司法解釋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受到傷害,用人單位或者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沒有證據證明是非工作原因導致的,則推定為工作原因,亦可認定為工傷。

當然,如果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員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受到傷害並非因工作原因導致,則不能認定為工傷。

二、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不是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的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可認定為工傷,包括兩層含義,一層是指職工因履行工作職責,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違法的目的沒有達到,這些人出於報復而對該職工進行的暴力人身傷害。

另一層是指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職工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的意外傷害,諸如**、廠區失火、車間房屋倒塌以及由於單位其他設施不安全而造成的傷害等。

「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強調的是受到的傷害與履行工作職責之間存在有因果關係。

如果員工因個人利益、個人私怨等原因受到暴力傷害,顯然無法認定為工傷。

三、因工外出期間從事個人活動受到傷害的

因工外出期間一般包括以下情形:

1、員工受用人單位唱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場所以外從事與工作職責有關的活動期間;

2、員工受用人單位指派外出學習或者開會期間;

3、員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動期間。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應當認定為工傷,這裡強調的是「工作原因」。

如果員工在因工外出期間從事個人活動,則不能認定為工傷。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中對此亦進行了明確,「職工因工外出期間從事與工作或者受用人單位指派外出學習、開會無關的個人活動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認定為工傷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四、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負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的

上下班交通事故是工傷認定的常見型別,但並非所有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都能認定為工傷,這裡需考慮員工在交通事故中的責任大小。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可認定為工傷,「非本人主要責任」具體是指「無責任」、「次要責任」、「同等責任」。

如果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認定結論為員工個人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則不能認定為工傷。

五、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搶救無效在48小時後死亡的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

「突發疾病」包括各類疾病,不要求與工作有關聯。「48小時」的起算時間,以醫療機構的初次診斷時間作為突發疾病的起算時間。

員工雖然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但經過搶救無效48小時之後才死亡的,不屬於視同工傷的情形。

六、故意犯罪導致**的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一)故意犯罪的;

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井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的認定,應當以刑事偵查機關、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的生效法律文書或者結論性意見為依據。過失犯罪不影響工傷認定,比如交通肇事罪、重大責任事故罪。

七、醉酒或者吸毒**的

對於醉酒標準,可以參照《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灑精含量閾值值與檢驗》國家標準(gb19522-2004)。

這一標準規定: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

(等於) 20毫克/100毫升、小於80毫克/100毫升的行為屬於飲酒駕車,含量大於(等於)

80毫克/100毫升的行為屬於醉酒駕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醫療機構等有關單位依法出具的檢測結論、診斷證明等材料,可以作為認定醉酒的依據。

八、自殘或者自殺的

「自殘」是指通過各種手段和方式傷害自己的身體,井造成傷害結果的行為。

「自殺」是指通過各種手段和方式結束自己生命的行為。自殘或者自殺與工作沒有必然聯絡,因此,不能認定工傷。

2樓:baby無知的螞蟻

1、是否能認定為工傷,首先要申請工傷認定,經勞動部門進行判定。

2、判定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哪些情況不能被認定為工傷?

3樓:華律網

下列情況應認定為工傷: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4、患職業病的;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職工有第1項、第2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3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4樓:徵眼看社會

最主要的有三種情況。

第一:雖然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內進行與工作有關的活動,但是受傷的原因屬於故意犯罪的,不能被認定為工傷。

第二:有醉酒和吸毒行為的,即使符合工傷認定的條件,也不能被認定為工傷。

第三:因自殘或者自殺行為導致受傷的,同樣不能被認定為工傷。

舉個例子,小李是某電子廠工人,工作時間內在車間受傷了,但是經過調查發現,他受傷的原因是把電子元件放在衣服裡被割傷的,而這麼做的目的是想把廠裡的財產夾帶出去,屬於故意犯罪,所以他的情況不能被認定為工傷。

再比如小王飲酒過量,在車間內摔倒了,雖然受傷的時候在從事與工作相關的工作,但因為他有醉酒行為,同樣也不能被認定為工傷。

或者像小張那樣,工作時間內因為失戀產生了輕生的念頭,開啟窗戶跳樓自殺了,這種情況也不能認定為工傷。

哪一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應當反過來問,那些情況應當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因為不能認定為工傷和視同工傷的情形太多,難以簡單概述。知曉了能認定為工傷的情形,不能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的也就清楚了。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 工作時間前後在...

法律上哪些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選人很重要。不過有錢更重要!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l 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2 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3 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又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補充內容 1 夫妻共同債務概念 夫妻共同...

什麼情況會構成故意傷害罪,哪些情況能認定為故意傷害罪

你好,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並達到一定的嚴重程度 應受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為。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