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土地可以協議出讓,哪些情形可以採取協議方式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時間 2021-05-07 20:00:24

1樓:

劃撥和協議出讓是兩個東西,沒有必然聯絡。

劃撥是一種土地出讓方式,一般是無償地給機關,學校等,這類土地肯定不能作為經營性用途。

協議出讓,也是一種出讓方式,但是和劃撥不同,這個肯定要出土地出讓金的,是可以作為經營性用途的。

現在一般只有工業用地才會有協議出讓,而且多數走的是先協議,後招拍掛的流程。

2樓:書山有路**屋

(1)**商業、旅遊、娛樂和商品住宅、工業用地等各類經營性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其供地計劃公佈後同一宗地只有一個意向用地者的;

(2)原劃撥、承租土地使用權人申請辦理協議出讓,經依法批准,可以採取協議方式,但《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國有土地租賃合同》、法律、法規、行政規定等明確應當收回土地使用權重新公開出讓的除外;

(3)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申請辦理協議出讓,經依法批准,可以採取協議方式,但《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法律、法規、行政規定等明確應當收回土地使用權重新公開出讓的除外;

(4)出讓土地使用權人申請續期,經審查准予續期的,可以採用協議方式;

3樓:

什麼情況下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

哪些情形可以採取協議方式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4樓:中地數媒

根據《物權法》第137條、《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21號)和《專協議出屬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範(試行)》規定,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除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應當採用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外,方可採取協議方式,主要包括以下情況:

**工業、商業、旅遊、娛樂和商品住宅等各類經營性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其供地計劃公佈後同一宗地只有一個意向用地者的。

原劃撥、承租土地使用權人申請辦理協議出讓,經依法批准,可以採取協議方式,但《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國有土地租賃合同》、法律、法規、行政規定等明確應當收回土地使用權重新公開出讓的除外。

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申請辦理協議出讓,經依法批准,可以採取協議方式,但《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法律、法規、行政規定等明確應當收回土地使用權重新公開出讓的除外。

出讓土地使用權人申請續期,經審查准予續期的,可以採用協議方式。

法律、法規、行政規定明確可以協議出讓的其他情形。

相關連結

協議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一般程式

什麼情況下可以打,什麼情況下可以打

生活美 生活中只有這7件事才可撥110,其他的都不該110受理和管轄 1 刑事案件 2 治安案 事 件 3 危及人身 財產安全或者社會治安秩序的 件 4 自然災害 治安災害事故 火災 交通事故 5 其他需要公安機關緊急處置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 6 危及公共或群眾安全迫切需要處置的緊急求助 7 公安...

什麼情況下可以判緩刑?什麼情況下可以緩刑

1 對於被判處拘役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 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 犯罪情節較輕 二 有悔罪表現 三 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 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2 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監外...

什麼情況下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

法妞問答律師 諮詢 根據現行的法律,土地的使用權是可以轉讓的,但轉讓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條件,我國房地產管理法第38條規定,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其轉讓必須符合三個條件 1 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 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