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釣魚佬老頭
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辭職有兩種形式:
1、你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8條規定的規定來提出,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單位批准,可以立馬走人。用人單位不但要按時支付工資還要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辭職書(最好寫成《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
茲有某某部門某某某,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比如:不籤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不給加班工資、收取押金、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都是合法的辭職理由。列舉任意一條或兩條都行。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有關規定,本人提出解除勞動關係,請用人單位依據勞動部頒佈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的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並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47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合同法第50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如果單位不予支付,本人將保留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權利。特此通知
2、還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需要任何理由,也不用單位批准,到時即可要求單位辦理離職手續走人。只不過得不到經濟補償金。
基於上述規定,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
茲有某某部門某某某,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由於本人的原因,現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辭職,將於30天后離開單位,請單位做好接替工作,我會在規定時間內做好工作移交,請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50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特此通知
3、提醒你注意:辭職通知必須確保送達,也就是說要單位簽收或快遞送達,確保發生勞動爭議時留有證據。
4、依據上述理由辭職,如果單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責任,不支付有關費用和工資,你就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樓:我想起你了
申請辭職,如果不讓你申請,你可以自己書面寫一封辭職信,一個月後,就可以離開,勞動法,規定的,不信可以上網搜尋!
3樓:ng零三
誰要你進這麼個鬼地方,辭職本來就是自己意願。
4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覺得不好意思 ,直接說不想做了 說自己找到一個更好的工作, 還不行就只能書面辭職了
5樓:手機使用者
就說家裡有急事,什麼急事瞎編,一般主管不會問的!
6樓:匿名使用者
給我的的話。你硬不肯。那我就請假,請個一倆個月的,他自然休了你,哈哈
7樓:酉年
工資低美女少!保管成功
8樓:匿名使用者
找你們主管好好談談吧
9樓:仉瀚玥
實事求是。心都不在工作上了沒有留下的意義了。隨心走
10樓:海納百川
請一年說要回家忙事業
想辭職,於是今天編了個理由說家裡人去世了,申明其實沒人去世。要請假回家,經理給了我一百塊錢。說這是 5
11樓:此刻在就
辭不辭職看你了,不想辭職了就找經理說明保安的事情,調下班,想辭職了就去找經理道個歉,說明一切,還有請假的事,我相信你們的經理應該是個同情達理的人
12樓:
你好!朋友
建議你可以和經理說下,能不能調開,或是直接辭職,還有你要道歉你請假的事
13樓:愛死的不作不死
告訴你經理真相就好了 這樣騙著沒意思
你好,請問我本來是請假回家過年的,我的主管說可以的,我本來想寫好請假條的。主管說沒事的,走的時候提
14樓:霍許就瘋
開完這個月工資就走人,不差壓這那幾天工資。這樣的主管和老闆,也不值得跟這幹。如果他不開給你這月工資你就報警說他扣押你
15樓:love冷昕宇
這種狗屎的老闆還是離開吧沒有什麼好留戀的!那點錢他發不了家!給他吧!讓他給自己買棺材!呵呵!
我想在我們公司辭職,可是主管不批准,辭快工也不批(辭快工扣1000元)怎麼辦,我要回家相親,求各位
16樓:樂觀的小屁孩丶
籤合同了嗎 要是籤合同了就不好解決了 1、勞動者正常辭職分兩種方式:
一是,依據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
二是,依據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馬走人。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2、所以,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比如:不籤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惡意剋扣勞動者的工資、濫罰款、加班不給加班工資、收取勞動者的押金、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
3、如果已經交了辭職書單位不批,你現在要做的是(如果還沒有寫直接從第二步做起):
第一,儘快想辦法要回你之前遞交的辭職書,我不知道你在辭書中寫了什麼,但辭職的原因很重要,如果寫得不當即使仲裁也會對你不利,何況既得利益還會受到損失。
第二,重新寫一份「解除勞動關係通知」,主要內容:(首先陳述上述辭職理由中的任何一條或兩條),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提出解除勞動關係,請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足額支付拖欠的工資,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拖欠工資,並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
第三,「通知」必須讓單位簽收,他不籤就以**信或快遞的方式送達,確保留下通知送達的證據。你就可以走人了。
4、按上述理由辭職,如果單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責任,不支付有關費用和工資,你就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17樓:匿名使用者
能請長假就請長假,不能請了拍拍屁股走人
18樓:爽朗的邱成民
你和相親者說名情況嗎也和主管說明情況一定可以解決的相信自己
19樓:匿名使用者
你主管號碼給我我和他聊聊
因為家裡人得了重病,我要請假3天回家看望病人,單位主管讓我直接離職,還在公司群裡攻擊我,我該怎麼辦
20樓:李增亮律師
家裡人得了重病,你請假3天回家看望病人,單位主管如此不通人情,讓你直接離職。如果合同期限未到,單位要提前解除合同,需要勞動者進行協商,並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等各種損失。
單位主管在公司群裡攻擊你,發到微博有沒有什麼用處,李增亮律師建議你:你可以直接要求對方停止該行為,並在同等影響範圍內向你賠禮道歉。如果其拒不停止,又未採取減縮影響等手段,鑑於給你的名譽造成了損害,請你注意儲存該方面的證據。
協商不成,可以通過法律程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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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客家圍屋滑沙的榛子 年末的時候的確是比較麻煩的,打工者要多站在企業的角度考慮問題會更有前任,企業要更多的為打工者考慮才更得人心 沒辦法,只能按合同來,看你當時籤的勞務合同裡有沒有這些規定,一般都會有規定要提前多少天提出辭職。按合同單程一步一步來。記得提交辭職報告時要留底,就是能證明你什麼時候提交的...
我五一要回家了,送男朋友什麼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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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煤礦井下工作20多年了,想辭職回家,請問養老保險和公積金怎麼辦
散尾竹 你需要先確認好以下幾個資訊後再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辦理 1 你工作20多年了,是否礦上一直都給你購買了社保?如果你的養老保險已經購買超過15年,按規定你就已經可以在達到退休年齡後享受退休養老金。當然如果你還沒有到達退休年齡,那麼在到達退休年齡 男60歲,女55歲 之前,你可以自行選擇回家後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