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劉宗宇成德律師團隊
現在我國的法律現狀確實讓老百姓打官司要擔負很高的成本,時間上金錢上精神上的成本讓百姓對司法救濟敬而遠之.這是法律大環境所至,但不應該對法律失去信心.你堅持用法律維護自己權益是應該堅持的.
先回答你的問題:
1,根據民事訴訟法182條規定,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二年內提出.
你現在已經提出再審要求,在時效上不用擔心了,如果是法院的原因造成延誤,時效回重新計算的.
先糾正下,本案區法院應該作出的是駁回起訴的裁定,不是判決.我認為這個裁定是法律適用錯誤.
這裡的離婚協議應該看作是你們夫妻分割財產的合同,那15萬應該是你們共同財產的一部分,將15萬存在你兒子名下是分割財產的一個協定.這裡不能將協議視做你前夫對你兒子的贈與合同,區法院的錯誤就在於此.
2 我認為從我以上的觀點看,你應該以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為由進行起訴比較好.原來的訴由讓你和法院都不好處理.
本人法學出身但未從事法律,以上個人觀點,希望對你有幫助.
另外,法院也在發展和改進,他們對自己的權威和公正是很看重的,大城市更重視,所以不要太擔心.如果發現法院人員與你前夫有不正當接觸,可以直接到檢察院尋求幫助.
建議你還是請個律師比較好.
我想提問一個法律方面的問題,是一件糾紛。
2樓:匿名使用者
一,發生民事糾紛的,解決途徑可以參照如下處理:
1,自力救濟:
(1)自力救濟,包括自決與和解;它是指糾紛主題依靠自身力量解決糾紛,以達到維護自己的權益。
(2)自決是指糾紛主題一方憑藉自己的力量使對方服從;和解是指雙方互相妥協和讓步。
(3)兩者共同點是,都是依靠自我的力量來解決爭議,無需第三方的參與,也不受任何規範的制約。
2,社會救濟:
(1)社會救濟,包括調解(訴訟外調解)和仲裁。他是隻依靠社會力量處理民事糾紛的一種機制;
(2)調解是由第三者(調解機構或調解人)出面對糾紛的雙方當事人進行調停說和,用一定的法律規範和道德規範勸導衝突雙方,促使他們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達成解決糾紛的協議;
(3)調解協議不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力,但具有合同意義上的效力;
(4)仲裁是由雙方當事人選定的仲裁機構對糾紛進行審理並作出裁決;
(5)仲裁不同於調解,仲裁裁決對雙方當事人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6)仲裁與調解一樣,也是以雙方當事人的自願為前提條件的,只有糾紛的雙方達成仲裁協議,一致同意將糾紛交付裁決,仲裁才能夠開始。
3,公力救濟:
(1)公力救濟是指訴訟;
(2)民事訴訟是指法院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以審理、判決、執行等方式解決民事糾紛的活動,以及由這些活動產生的各種訴訟關係的總和;
(3)民事訴訟動態地表現為法院、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進行的各種訴訟活動,靜態地則表現為在訴訟活動中產生的訴訟關係。
二,民事糾紛的定義及調整範圍:
1,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以民事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糾紛(可處分性的),是處理平等主體間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和,所以所有違反這一概念的行為就會引起民事糾紛;
2,民事糾紛分為兩大內容:一類是財產關係方面的民事糾紛,另一類是人身關係的民事糾紛;
3,其解決機制有自力救濟、社會救濟、公力救濟。
3樓:相當因果關係說
1、目前你做好取證是有必要的,拍一下**,找到作證的人。
2、他如果起訴你,他需要證明損失,比如他裝修天花板的費用等等。
3、還是雙方協商比較好,就他損失的數額達成一個雙方認可的方案。
問一個關於法律的問題 10
4樓:法之道
是你說的前一種,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主要是針對幫助銷贓行為說的。
5樓:野草
說的是隱瞞,知道的,應該說的反而不說,最終導致的一種嚴重後果。
6樓:牛青淡浩皛
公共場所裝攝像頭不算是侵犯學生隱私權,但裝攝像頭的位置應有提示。
7樓:陸亙生布欣
教室屬於一種公共場合,裝攝像頭不屬於侵犯隱私權
8樓:貴藹堂馨蓉
教室裝攝像頭不算是侵犯學生隱私權,但是對攝像的內容處理不當就會構成侵犯隱私權.
我要問有關法律的,我想問有關法律方面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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