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的員工下班時間在工地上打架傷人,我公司要承擔責任麼

時間 2021-10-26 04:59:50

1樓:桂林律師

外協隊伍沒有營業執照,僱傭了一些工人,但是由於外協隊伍是你公司的,所以這那受僱用的人應該都屬於你公司的職工,與你公司形成了勞動關係。你公司應該對職工在執行職務過程中造成他人傷害的行為承擔責任。比如工人在施工中材料脫落砸傷他人等。

本案中的兩個外協隊伍,都屬於你公司的,所以兩批人,都與你單位形成了勞動關係。但是本案是在下班後,一批工人為報上班時被他人欺負之仇對另一批工人進行報復,以至造成其他工人傷害。該行為雖然在工地上,但不是在工作時間,也不是在執行職務(即不是在工作過程中),與其職務無任何關係。

所以,在法律上你公司不需要承擔責任。被打傷的工人起訴你公司承擔責任沒有理由,應該由行為人自己承擔。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條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以及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中致人損害的,依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一條的規定,由該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民事責任。上述人員實施與職務無關的行為致人損害的,應當由行為人承擔賠償責任。

2樓:

你公司不承擔責任,因為不是在執行你公司委派的任務,雖然是發生在工地上,那純屬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

3樓:

按法律是應該的,但是隻承擔部分責任。因為他是以你們公司的名義去工作的,你們公司應該負責。

最好請個好律師,大事化小好了。

4樓:

你們公司要負大部分責任的,因為員工和你們公司之間是僱傭與被僱傭的關係,當然了,公司被罰的錢可以跟肇事員工要的,這是合理的

5樓:

下班路上你可以負責我覺得 要是晚上又傷的人 就不應該負責了 他們是下班路上結下的私人恩怨 如果下屬沒和你談這件事 你沒有知情沒有指使下屬晚上去打架的情況下 不應該負責 找個好律師是關鍵

6樓:

那要看你公司與他們之間在用工之前簽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沒有,

7樓:

雖然無營業執照,不是法人單位,但是你們之間已經形成僱傭關係,根據《人身損害賠償問題的解釋》僱員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顧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是這條的前提是「從事僱傭活動」或「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行為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絡」,所以根據你介紹的情況,本人認為:由於受欺負而與對方打架(應定性為互毆行為),造成對方損害的,不屬於顧主承擔賠償責任的範圍,你公司不必賠償損失。該案件應由公安機關受理

打架傷人在法律上需要負什麼責任?

8樓:籍素芹譚汝

根據傷情,法醫鑑定為輕微傷的,治安處罰,一般是行政拘留5-20天

輕傷、重傷的,負刑事責任,刑拘30天以內,判刑、**等處理。

9樓:洪翠花乜棋

打架首先是要看構成什麼傷,通過司法鑑定部門鑑定後屬輕微傷的是一般治安案件,在六個月內報警都有效,一般最重處罰是行政拘留15天,如果行為人年齡不到16週歲的話將不會被執行;經鑑定構成輕傷就屬於刑事案件(故意傷害),在五年之內報警都有效,輕傷的處罰是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未滿16週歲的不予處罰,但其監護人要負民事責任;鑑定重傷也屬刑事案件(故意傷害),在十年內報警有效,重傷的處罰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這個未滿16週歲的也會被處罰,但刑法規定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同樣也要承擔民事責任。

10樓:陀振梅遲釵

看程度,輕微的話治安處罰,嚴重就可能犯罪

11樓:

雙方打架責任如何劃分

在工地上班時間突發腦出血公司應賠償多少

愛上起軒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視同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 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 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 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 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 的。根據我國勞動...

我在工地上班受傷,公司買啦工傷保險,保險公司要以人生意外傷害為標準,工傷鑑定達十級,怎麼辦

滾滾黃河水 你在工地上班,公司買的,實際是意外險,工傷保險屬於社會保險,如果你們公司買的保險不合適,你,在工地工受到工傷,是麼,你們公司給你賠付,有沒有保險?你所屬的公司都要承擔責任,如果公司給你購買的是意外險,你得到保險公司的賠償以後,依舊可以向所屬公司索賠,工傷鑑定十級,國家有明確的傷殘補助標準...

我的父親在工地上班時間因和別人爭吵突發急病而死亡,是不是該起訴當事人 老闆和公司呢?他們應該各賠

甜橙樹 上班時間因與人爭吵突發疾病死亡,你要起訴和你父親吵架的人的話,需證明他與你父親爭吵導致其死亡之間有因果關係。而你想起訴公司的話,需證明你父親上班時間內突發疾病死亡屬於工傷。至於,老闆,你沒有什麼直接可以起訴他的依據。 如因工作原因爭吵所致,屬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縱橫法律網 安徽八公律師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