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房東在房屋租賃合同期限內解除租賃合同的,是屬於合同違約的情形,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賠償,沒有約定的按實際造成的損失賠償。
2樓:流星悟
提前一個月和租房人說明,並且支付違約金,一般一年的合同是一到兩個月的租金,這個你們可以商量
3樓:毓政苑
1、房屋租賃合同期限內,房東提前解除終止合同,屬於違約行為,面臨承擔違約責任以及賠償損失的問題;
2、在合同中主要表現為違約責任條款,沒有所謂的流行的約定,你們雙方可以自由約定,只要不違法就行。
3、另外對方如果有證據證明你解除合同給他造成了損失,起訴到法院是可以要求你賠償的;
4、建議協商解決,給他說明情況,給予一定的補償。
4樓:湖南曹律師
合同解除有約定解除與法定解除二種
你的情況可以與租房人協商少收一個月(二個月)租金作補償,好好說一般都 能夠得到對方的理解,也避免走法律程式,你也不用去研究合同法了
當然,如果協商不成,你可當面諮詢律師或相關專業人士處理
5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法》
第九十三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六條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作為房東可以依照《合同法》93條與承租方協商解除;也可以94條規定的5項法定情形主張解除。
房東提前解約賠償金額如何定義
6樓:布冬舊聞
租房合同,應視作民事合同。
民事合同是公民、法人或其它社會組織為雙方的需求所明確的相互間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房東將已租賃出去的房子買掉,因此向承租者解除原先簽訂的租房合同,可以,但必須承擔原甲方應該承擔的違約義務。
你與房東簽訂的租房合同中,除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還應該明確一方如果違約需承擔的違約責任。
即使你與房東簽訂的租房合同中沒有明確甲乙雙方違約後需要承擔違約金的條款,根據你和網友的對話,得知了「如果是我的原因解除合同也是要賠2個月的房租」,那麼同樣,甲方在違約的情況下,同樣需要向你支付2個月的房租的等額的違約金。
因此,如果你們雙方協商不成,你可以向當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你可以提出兩個訴求:一是退還租房押金;二是由甲方支付違約金(也就是你所說的賠償金)。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7樓:戚廣利
1、房東跟你說房子你把賣掉了,房東要提前解除合同,你們雙方可以協商解除合同,並且退給你押金。
2、如果你們雙方不能解除合同,你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應當支付你違約金,不但退回合同是押2付1的錢,而且支付兩個月違約金。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房東在房屋租賃合同期限內解除租賃合同的,是屬於合同違約的情形,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賠償,沒有約定的按實際造成的損失賠償。
房東提前解約該怎麼辦?
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房東在房屋租賃合同期限內解除租賃合同的,是屬於合同違約的情形,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賠償,沒有約定的按實際造成的損失賠償。
10樓:蔡仲翰
關鍵是看你的租約中是否有違約責任條款。如果有,就根據合同約定處理,如果沒有,那麼你就只好尋找新的住所,對於租金的差額,你可以考慮要求對方賠償的。
補充答覆:從你的合約條款看,並沒有什麼違法的情形,你完全可以根據合同的約定主張權利的。通俗一些說,只要不違法,合同條款的約定就相當於能夠約束雙方的法律。
11樓:馬文輝律師
你的合同約定的是租還是借,如是租,房東的行為是一種違約行為,你完全有權利拒絕搬遷,如果他客觀上使你離開了該房屋,你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繼續履行合同並賠償損失, 如是借要看合同如何約定,是否給付相應的價金等來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12樓:搜狐焦點
依據合同法的規定,在以下情形發生時,無論當事人雙方是否存在解除合同的約定,出租人都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1、發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了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房屋大面積或全部毀損,比如因雷擊而發生大火,燒燬房屋,在這一情況下,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2、承租人沒有按照約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質使用房屋的。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質使用房屋的,致使房屋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3、承租人擅自轉租房屋的。承租人沒有通過出租人同意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4、承租人不支付租金的。承租人沒有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如果承租人逾期還不支付的,出租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5、雙方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雙方對房屋的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視為不定期租賃,雙方均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要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以上回答釋出於2015-10-27,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13樓:中關寶
房東是所有權,絕對權,房客是債權,相對權,物權優於債權,房東是可以隨時趕走房客的。但違反合同需付違約金。
房東提前解約是否需要賠償?
14樓:孫法官說法
房東提交解除租賃合同,屬於違約行為,承租人有權要求其繼續履行合同,不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15樓:佚名
得看合同怎麼規定的,如果規定某一方毀約需要賠償的話,就需要。沒有規定就沒辦法了
16樓:
應該賠償,這種情形不是法定解除要件,所以只通知不可以
17樓:匿名使用者
你不必搬出去,訂立合同的期限是一年,期限未到合同仍然有效。出租房不能在沒有法定事由出現的情況下單方面解除合同。
18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法》
第九十三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六條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作為房東可以依照《合同法》93條與承租方協商解除;也可以94條規定的5項法定情形主張解除。
19樓:九方安露
看你們合同的細節如何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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