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到期,但沒提前月通知房東,是否算違約

時間 2021-08-30 10:33:11

1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租房合同不會預設順延的。 樓上朋友的說法從實際操作來說不可行。 除非為了這1400元打經濟糾紛官司,可能會考慮這一點,但僅僅是考慮。

你的確違約了,合同結束的當天你通知房東不續約,那麼房東之前有沒有詢問過你是否續約的問題呢? 你們雙方是否對續約問題有過協議呢? 從我的經驗來看,應該是有的,尤其是短租,一般都會提前協商。

另你還在合同期外續住了一定的時間,你們是怎麼協商這段時間的費用的呢? 個人認為,你可以和房東再次協商,爭取多一點的返還,而且,你已經搬出此房屋,那麼主動權也已經不在你這邊了。

2樓:匿名使用者

租房合同到期,承租人不續租的,雙方合同約定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房東,承租人沒有同志的,屬於違約,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合同沒有約定的,不構成違約。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二百一十二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三十五條 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後的狀態。

3樓:高昂雄雞

你如果12月18日搬出,就沒有一點問題。因為合同到期,自然解除合同,而合同約定是租賃期間不能隨意解除合同。但是,合同到期後,你還繼續居住了8天,這個8天應該考慮是續租,續租應是雙方的義務,雙方均在合同到期後沒有再簽訂租賃合同,應該是均不違約,但均有不當。

你的押金是一個月租金吧?你現在可以考慮讓房東退你22天租金。如果不成,則只能向房屋所在地的基層法院起訴,要求房東退換押金。

4樓:慵懶時光丶

是否違約的鑑定很簡單,就是看你合同是否有這種規定,且雙方是否認可,甭管事情經過是什麼樣的,只要合同內說明了應該在一個月前通知,他沒通知你,就算是違約,反之不算違約

5樓:

如果合同上約定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否則不退押金的話,那需要按照合同上的來操作,否則不能扣押你的押金不給。

6樓:太空的雲彩

1、首先你先看看協議上有沒有說合同期滿後是否預設為順延合同,如果沒有,那就正常解約。房東退全部押金。

2、如果是預設為順延合同,那你可以付房租至13年1月17日,因為你12年12月18日通知他的,正好一個月,租房期間他無權干涉你有沒有搬家,有沒有在住的,反正房租你付掉就可以了。房東要退你全部押金。

7樓:清一色

兄弟你好,先不要著急。

1、合同條款規定:「在租憑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如:房主將房屋售出。

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這一般理解為:租期到期前,需解除協議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現你已到期,屬於合同到期,自然解除。

2、你超出8天,需給付,對應額的房租。

3、要是房東很凶,你也不要客氣;警告他(出租房,應交納稅款),要投訴到居委會、派出所、稅務局。

合同到期了,公司解除合同需要提前月通知員工嗎?現在新的勞動法有這一天嗎

我的寵物是逗比 不需要。勞動法 和 勞動合同法 都沒有規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的必須提前30日通知,那就要看當地的地方性勞動法規中是否有規定或勞動合同中是否有約定,沒有規定或約定的雙方都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有規定或約定的按照規定或約定執行。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第五點...

合同未到期,公司也沒提前月通知我,我應該的到怎樣的賠償

根據2008年1月1日最新頒佈的 新勞動法 第40條及第46 47條規定,當你確定被裁員時,你可以獲得經濟補償。獲得經濟補償的金額應該為你在本公司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0.5 1倍,詳情請參見具體法律條文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且沒有提前月通知,如何補償

矽谷創業快訊 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續簽,應支付經濟補償金。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二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