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一隻萌萌噠小白
第一,有利於防止和減少糾紛的發生 在這個法治社會裡,一切都講究證據。因此,從這個角度來看,婚前財產公證起到一個證據作用,它可以減少發生糾紛的可能。當然,是否選擇婚前財產公證,完全是雙方當事人的選擇。
第二,有利於節約司法資源,提高審判效率 離婚率的逐年上升,而且大多涉及到財產糾紛。在離婚案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當事人已就離婚達成了一致協議,只是因為無法就財產的分割問題達成一致而起訴到法院的。
第三,有利於保障夫妻雙方的合法權益 如果一對情侶貧富懸殊且認識的時間也不長,那麼,在結婚時,為了防止經濟條件差的一方是為錢而來跟富裕的一方結婚,在婚前辦理財產公證將是非常理性的做法。一旦將來發生爭執,感情破裂,就不會為財產問題爭吵,也不會使富裕的一方因離婚而失去過多的婚前財產。
第四,有利於夫妻雙方良好感情的維繫 由於在婚前辦理了財產公證,因此,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婚姻中的一方也會在心裡產生壓力,即使是有錢了也不至於大手大腳,因為他(她)知道,如果這樣做,很可能導致離婚,而在失去這段感情的同時,在經濟上也不可能得到對方更多的好處。所以,在這樣一個壓力下,婚前財產公證對夫妻雙方起到了一個約束的作用,有利於夫妻雙方齊心共創美好家庭。
隨著社會的發展,由於婚姻財產引起的糾紛問題呈上升趨勢。正是因為大多數的情侶在結婚的時候根本就不會想到有一天會為財產問題發生糾紛,只看到了眼前的幸福,而沒有想到將來的麻煩,因此,大部分人根本不會去為自己的財產在婚前做一個公證。等到發生糾紛的時候,才發現為時已晚。
總之,婚前財產公證對我們中國人來說還是一個比較新鮮的事物,在婚前進行財產公證有助於家庭的穩定和社會的發展。
在庭審中,特別是調解階段,經常看到原被告及其親屬為了爭取各自的財產份額而吵得面紅耳赤,他們「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但是因為在法庭上都是講證據的,因此,在很多時候,有的當事人因為缺乏足夠的證據而在財產問題上吃了虧,但是也是毫無辦法,因為判決只能依法進行。進行婚前個人財產公證,在雙方當事人都自願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就不會再為劃分財產問題而發生糾紛,也就不需要起訴到法院,由此可見,婚前財產公證,在一定程度上預防了可能發生的財產糾紛,這樣不僅方便了雙方當事人,而且有利於社會穩定,還能夠減輕人民法院的審判壓力。
夫妻互敬互愛,同甘共苦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這有利於家庭和睦、社會安定,然而在現代社會,這是理想主義,它看完美,而實則隱藏著矛盾和糾紛。這樣的一紙公證,對夫妻雙方均具有約束力。婚姻發生裂變時,即可按照公證內容,明確分配,在很大程度上有利於保障夫妻雙方的合法權益。
2樓:中國法制出版社
現實問題
陶某(男)今年58歲,經人介紹認識了56歲的姜某(女),幾經交往,兩人感到很合得來,並有結合的願望,但是雙方子女都在財產(尤其是房產)上存有很多顧慮。他們各自的財產都是辛苦了大半生積攢下來的,兩位老人對此並不十分在意,可雙方的子女卻無論如何要對各方老人的財產有個說法,免得以後因財產問題爭長論短、打官司上法庭。後來經人指點,兩位老人申請辦理了婚前財產公證,隨後領取了結婚證書。
那麼什麼是婚前財產公證?婚前財產公證有什麼作用呢?
律師解答
婚前財產公證是指夫妻或者是未婚夫妻對雙方婚前的個人財產或者是婚後共同財產的界定。婚前財產公證有兩種形式:一是未婚夫妻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議,辦理婚前財產公證;二是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達成協議,辦理婚前財產公證。
從法律角度來看,婚前財產公證起到一個證據作用,以減少發生糾紛的可能。兩人結婚並不是所有財產都需要婚前財產公證,一般來說,比較容易舉證的財產,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比較難舉證的財產,需要婚前財產公證。像不動產,如房子、汽車等,因為實行登記制度、產權明確,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
而產權隨時處於變動的動產,像存款、玉器、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為避免離婚時無法說明白,需要婚前財產公證。
法條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婚前財產公證都有什麼作用啊?
3樓:爵爺
我國《婚姻法》第18條第一款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
婚前財產公證是指公證機構依法對夫妻(未婚夫妻)雙方就各自婚前財產、債務的範圍和權利歸屬問題達成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證明的活動。婚前財產公證有兩種形式,一是未婚夫妻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議辦理公證,二是夫妻雙方在婚後對一方或雙方婚前的財產達成的協議辦理公證。
婚前財產公證可以幫助人們弄清家庭賬目,它是對雙方財產的一種保護,而不是感情的障礙。現在年輕人的結婚年齡越來越晚,打算結婚的人大多有了一定的經濟基礎。他們可不想讓這筆錢變成婚後財產。
如果說在20多年前提起婚前財產公證,肯定會惹惱對方。但現在來辦理公證的人心態都非常坦然,認為這很正常。從難以啟齒到坦然面對,婚前財產公證正走進普通人的生活。
我認為應當通過宣傳讓更多的人瞭解婚前財產公證的好處,努力辦好婚前財產公證業務,它有助於明確協議雙方對婚前財產的數量、範圍、價值和產權的歸屬,是解決婚姻糾紛的可靠法律依據,對穩定家庭關係和財產關係,預防婚姻糾紛,保護夫妻雙方的合法權益,乃至對促進社會的安定團結都起著重要的作用。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前財產公證有什麼作用?
4樓:華律網
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判斷是否屬於婚前財產的關鍵在於財產的取得時間系在結婚之前。
若是財產的取得系在婚前,即便是婚後才實際佔有該項財產,該財產也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繼承,遺產在婚後才分割,該遺產雖然是婚後所實際得到,但其所有權在婚前就已經取得,所以應認定為一方婚前財產。此外,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並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5樓:
2023年2月1日後已經不承認事實婚姻了,就算有「事實」也只是非法同居,不承認有結婚,所以不受婚姻法保護。
新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結婚後)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注:不因婚後共同使用、共同管理而轉變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以前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不動產八年轉化為共同財產,動產四年轉化為共同財產這條已經失效)
房產是以房屋財產證的時間和結婚證的時間做對比,在結婚證前的視為個人財產,家電等以發票時間為準。
可以不需要公證,公證收費比較貴,一般是標的物價值2%
如果在婚後需要對某個財產進行婚後的夫妻約定,這個時候可以到公證處去公證~~(公證員助理建議)
6樓:匿名使用者
新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結婚後)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注:不因婚後共同使用、共同管理而轉變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關於婚前財產公證,關於婚前財產公證
你好朋友,我很理解你的心情。關於婚前財產公證是自願的,如果你們夫妻達成協議就可以到公證部門辦理財產公證,也就是說財產公證的內容也是以你們婚前事先達成的協議為基礎的。關於婚後財產問題,如果你們協議婚後財產各自所有,或共同所有,那就按照協議來。關於房產問題,你們可以在協議上寫明,是按比例所有還是共同所有...
我想做個婚前財產公證,請問婚前財產怎麼公證
華律網 婚前財產公證需要經過以下四個步驟 一 當事人需要準備好以下材料 1 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 戶口簿,有結婚證的也要帶上結婚證。2 與需要婚前財產公證協議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 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3 雙方婚前財產協議公證的文字和電子版。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 ...
關於婚前財產公證問題,關於婚前財產公證的一些問題
你好,婚前財產除自然增值外,其所產生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是要分割的。1,法律效力來講,公證處的婚前財產公證效力最高,沒有很強的證據是沒辦法推翻的。但是公證費用 比較貴。2,婚姻登記站的公證相對效力低了點,但是也不是不管用,個人還是建議在民政局一起給辦了,要注意的是手續啊程式啊嚴格一點,省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