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公證可以將一方財產公證為未來子女名下嗎

時間 2021-09-11 22:26:55

1樓:衝浪**優化

可以的,可以把財產贈與子女,並公證的。

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一般程式如下:

一、準備好以下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夫妻辦理財產公證需要帶上結婚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

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後,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二、準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一般不允許委託他人**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

三、公證申請被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後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後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並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四、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的面前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的**程式履行完畢,當事人可於規定期限日憑收費單據來領取公證書。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孩子已經出生了,那可以,如果孩子還沒影那不行

不做婚前財產公證對女方有什麼好處或壞處?

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應該改復

為做婚前制財產公證有什麼好處和壞處bai。

婚前財產公證會劃分du清楚zhi,婚前財產的明確所有權,dao以及約定婚後財產如何分配。這樣,雙方財產劃分清楚。對財產較多、收入較高一方來說,有利,如果離婚,個人財產不會損失。

但是對財產較少,尤其是收入較少一方,不利。因為如果約定婚後財產歸個人所有,對方婚後的收入,比如工資、分紅等,不再是共同財產,離婚時不再作為共同財產分割。

當然,上面講的是普通意義的財產公證。也有這樣的,富裕一方為表示誠意,把自己婚前財產公證為共同財產,約定婚後收入為共同財產。這樣,反而是對收入較低一方有利了。

所以,好處和壞處,關鍵是看公證的內容。

4樓:匿名使用者

大家活著bai

都不易,錢掙得du都很難。做個zhi公證的好處就dao是保障各

自的權益。誰版家錢都不是大風颳來權的。壞處是,又小心眼不明事理的認為這麼做就是為了離婚。其實這個就像買保險一樣,買保險的人有幾個希望買完保險出事的!?

5樓:021婚姻律師

無所謂bai好處或壞

處,要結du合具體情況確定,

zhi而且若使用也是dao今後的事情,現回在很難答說。實踐中作婚前財產公證的很少,基本上是雙方財產極其懸殊,或父母出於某種原因在子女結婚錢已將大量財產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擔心今後婚姻出問題。

6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財bai產多的是男方還是女

du方,另外要看是誰zhi提出的,如果是女方財dao產多,且女方內提出的,壞處就是讓男方有

容想法,感情方面有影響;如果是女方財產多,男方提出的,則男方想保護女方,女方沒有壞處,財產還能受到保障。

但如果是男方財產多,男方提出的,這時女方就得慎重考慮了,萬一結婚後有什麼問題,女方是沒有任何保障的。

7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是還沒結婚就想離婚分財產的事情,結婚的事還是在考慮一下吧!

婚後還可以進行婚前財產公證嗎?

8樓:華律網

婚前財產公證需要經過以下四個步驟: (一)當事人需要準備好以下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有結婚證的也要帶上結婚證。

2、與需要婚前財產公證協議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3、雙方婚前財產協議公證的文字和電子版。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

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協議上的簽名和訂約日期需要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在公證員當面簽字。 (二)準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辦理,不能委託他人**。

(三)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四)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的面前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的**程式履行完畢。

9樓:上海申京律師事務所

1、婚前個人財產不會變成婚後夫妻共同財產;

2、法律依據: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十九條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八條 【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10樓:正商觀察者

只要雙方同意,是可以進行財產公證的。根據《公證法》第十一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託、宣告、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係、收養關係;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鑑、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11樓:匿名使用者

有證據證明是婚前購買的房屋(即購買日期、全款交付、產權證辦妥都發生在婚前),即使不進行婚前財產公證,只要該房屋的所有權人沒有按照《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 、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規定,宣佈放棄所有權,那麼無論何時,婚姻關係存續多久,仍然屬於自己,而不會變為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男女雙方同意進行財產公證,確實需要雙方同時到公證處去辦理公證手續。 其實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後,自行擬定財產屬性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雙方協議即可!制定一份協議書,雙方同意後簽字即發生法律效力。

但注意此協議只對雙方有約束力,不可對抗善意第三人.(詳細善意第三人制度參考以下資料)

必要時可到公證處公證。 約定財產製與善意第三人的關係問題。

《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由此可見,如果第三人知道夫妻之間有財產約定的,則該財產約定對其發生效力;而如果第三人不知道夫妻之間曾經對其財產作成約定,而與其中一人簽訂合同導致糾紛,則該第三人就是善意第三人,夫妻之間對財產的約定對他不發生效力 。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來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償還;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夫妻之間財產約定是否對第三人生效,2023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02次會議通過的《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八條對此做了規定「婚姻法第十九條所稱『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夫妻一方對此負有舉證責任」。由此可見,這個舉證責任在於訂立合同的夫妻一方,而不在於善意第三人,這體現了法律對於善意第三人的保護。但是現實中可能會出現這樣的問題,如果夫妻確實對財產做了約定,但負債的夫或妻一方為了達到自己財產利益不受損害或少受損害,於是就和第三人惡意串通,第三人認定自己不知道夫妻之間對他們的財產有約定,而未負債的夫妻那一方卻舉不出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證據,只好以夫妻財產償還,顯然這對於處在弱者地位的未負債卻要承擔償還責任的那一方是不公平的,這在司法實踐中是有待進一步完善的。

如果能規定夫妻一方在舉債時,三方當事人都應該在場並且能夠有見證人或公證機關參與,這是對惡意串通行為的阻卻。

12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婚前財產見證並沒有規定一定要在結婚前來做,只是證明婚前各方的財產明細,只要是雙方同意,沒有違反法律的規定,是完全可以的。這個見證書可以在律師所或公證處來做。

13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當然可以做婚前財產公證。

14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以後應該不可以做婚前的財產公正了!要在結婚以前做啊

15樓:厚琅其梓楠

婚後可以約定夫妻財產的歸屬,另外,不知這房子是你婚前買的還是你愛人婚前買的?情況不同處理方式不同。建議你**諮詢。

你結婚後取得的房子的租金收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你用租金還貸等於還是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如果你能和老公協商一致的話,可以關於該房產的歸屬做一個公證,但是如果你老公不同意的話,我個人認為你沒法做公證,婚後你用來還貸款的錢應該認定是由夫妻共同財產支付的。

你的擔心是有道理的,為避免以後發生糾紛,可以進行婚前財產公證以及婚後財產約定,詳細諮詢可以聯絡我

可以進行財產公證

關於婚前財產公證,關於婚前財產公證

你好朋友,我很理解你的心情。關於婚前財產公證是自願的,如果你們夫妻達成協議就可以到公證部門辦理財產公證,也就是說財產公證的內容也是以你們婚前事先達成的協議為基礎的。關於婚後財產問題,如果你們協議婚後財產各自所有,或共同所有,那就按照協議來。關於房產問題,你們可以在協議上寫明,是按比例所有還是共同所有...

關於婚前財產公證問題,關於婚前財產公證的一些問題

你好,婚前財產除自然增值外,其所產生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是要分割的。1,法律效力來講,公證處的婚前財產公證效力最高,沒有很強的證據是沒辦法推翻的。但是公證費用 比較貴。2,婚姻登記站的公證相對效力低了點,但是也不是不管用,個人還是建議在民政局一起給辦了,要注意的是手續啊程式啊嚴格一點,省得到...

婚前財產公證,我的婚前財產不做公證可以嗎?

儆櫟 婚前財產公證,是未婚夫妻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議,辦理公證。我國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沒有規定對婚前財產協議必須做公證。也就是說只要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協議的內容並未違反法律規定,那麼,只要雙方就婚前財產的歸屬基於自願的原則達成了書面協議,該書面協議無論是否做了公證,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經過公證的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