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數罪併罰的問題,數罪併罰原則?

時間 2022-01-13 01:50:07

1樓:華律網

1、對於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採取吸收原則;2、對於判處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的,採取限制加重原則;3、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即對判處附加刑的,採取附加刑與主刑併科的原則。

2樓:葉赫那拉聞多

數罪併罰與吸取犯,完全是二個不同的概念。

1,數罪併罰是指對犯兩個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別定罪量刑後,按一定原則判決宣告執行的刑罰。

2,吸收犯,是指事實上存在數個不同的行為,其一行為吸收其他行為,僅成立吸收行為一個罪名的犯罪形態。

3,數罪併罰,是要確認二個以上的獨立罪名,分別外罰,以數罪中最高刑為基準刑,數罪總和刑以下決定實際執行刑期的一種刑罰;而吸取犯實施了多個行為,觸犯了多罪名,後行為是前行為發展的當然結果。 如盜竊犯將偷到的財物存在家中 或者賣掉,其窩贓、銷贓的犯罪行為,被盜竊犯罪行為吸收,只成立盜竊罪。

4,數罪併罰中的重罪吸收輕罪、重刑吸收輕刑,它是由於法系不同,我國是大陸法系、成文法典國家,最高刑罰規定了上限,有期徒刑最高15年,數罪併罰最高20年;由於受此限制,所以,數罪併罰不能完全體現所處刑罰的刑期。

5,有的人認為,對於數罪併罰罪犯,是不是犯了故意殺人罪等二個以上重罪,就可以再犯較輕罪行的犯罪就不受到處罰了。這樣理解是錯誤的。因為,再犯較輕罪行的犯罪不是不定罪外罰,是可能不執行輕罪刑期,但仍然要定罪量刑有。

3樓:標升商標

數罪併罰是指對犯兩個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別定罪量刑後,按一定原則判決宣告執行的刑罰。數罪併罰是刑法中規定對一人犯數罪的情況下的一種量刑情節,對於數罪併罰的,分先減後並和先並後減兩種,要區分不同情況分別適用。表示一個犯人被判兩項罪名,分別判刑期,最後根據規定合併刑期。

想象競合,擇一重罪論處,就是選擇一個刑罰較重的罪來 處罰。是指一個人犯罪,實施一項犯罪行為卻觸犯兩項罪名,擇一重罪論處。例如:

實施搶奪公私財物行為,構成搶奪罪,同時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等後果,構成過失致人重傷、過失致人死亡罪等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數罪併罰原則?

4樓:華律網

1、對於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採取吸收原則;2、對於判處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的,採取限制加重原則;3、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即對判處附加刑的,採取附加刑與主刑併科的原則。

5樓:法幫網

1、數刑中只要有一個是死刑或者無期徒刑的,就應當執行死刑或者無期徒刑。此為吸收原則。

2、數刑中有兩個以上有期徒刑、兩個以上拘役或者兩個以上管制的,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應當執行的刑期。但是按照刑法的規定,管制最高不能超過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1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過20年。此為限制加重原則。

3、如果數罪中判處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此為併科原則。

數罪併罰怎麼計算?

6樓:

數罪併罰的計算方法,你知道嗎

7樓:法幫網

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如果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

判決宣告以後,刑罰執行完畢以前,發現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對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後兩個判決所判處的刑罰,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已經執行的刑期,應當計算在新判決決定的刑期以內。

判決宣告以後,刑罰執行完畢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應當對新犯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沒有執行的刑罰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數罪併罰的原則有哪些

華律網 1 對於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採取吸收原則 2 對於判處有期徒刑 拘役和管制的,採取限制加重原則 3 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即對判處附加刑的,採取附加刑與主刑併科的原則。 止念夢 答 數罪併罰原則是指對一人犯數罪合併處罰所依據的原則。各國刑法所採取的原則主要有吸收原則 併科原...

數罪併罰的情形有哪些,什麼是數罪併罰 適用情形有哪些

數罪併罰是指對犯兩個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別定罪量刑後,按一定原則判決宣告執行的刑罰。數罪,指一人犯幾個罪。中國刑法規定,在判決宣告以前犯幾個罪的是數罪,但判決宣告以後,刑罰尚未執行完畢以前又犯新罪的,也是數罪,應按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通常能夠適用數罪併罰的,是行為人實施的一個行為同時侵犯了兩...

簡述我國刑法採用的數罪併罰原則及其基本適用規則

南霸天 我國刑法中的數罪併罰採取了綜合原則。我國刑法第69條規定 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1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過20年。如果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