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中公教育
國家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辭退:
(一)連續兩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二)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單位調整、撤銷、合併或者縮減編制員額需要調整工作,本人拒絕合理安排的;
(四)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五)不履行國家公務員義務,不遵守國家公務員紀律,經多次教育仍無轉變或者造成惡劣影響,又不宜給予開除處分的。
2樓:薇薇採兒
應該不行。《公務員法》有相關規定。不經法定程式是不可以辭退公務員的。
「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經法定程式不被辭退」的權利屬於公務員的身份保障權。
《公務員法》第十三條 公務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獲得履行職責應當具有的工作條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式,不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
(三)獲得工資報酬,享受福利、保險待遇;
(四)參加培訓;
(五)對機關工作和領導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
(六)提出申訴和控告;
(七)申請辭職;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在什麼情形下可以開除公務員
3樓:佳爺說歷史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八十三條:
國家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二)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單位調整、撤消、合併或者縮減編制員額學要調整工作,本人拒絕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務員義務,不遵守國家公務員紀律,經多次教育仍無轉變,不適合繼續在機關工作,又不宜給予開除處分的;
(五)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4樓:公考小顏狗
公務員的處分:免職、撤職、降職、辭職、開除。區別大了
5樓:匿名使用者
:(一)在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二)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機關調整、撤銷、合併或者縮減編制員額需要調整工作,本人拒絕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公務員義務,不遵守公務員紀律,經教育仍無轉變,不適合繼續在機關工作,又不宜給予開除處分的;(五)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6樓:匿名使用者
國家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二)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單位調整、撤消、合併或者縮減編制員額學要調整工作,本人拒絕合理安排的。
(四)礦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
(五)不履行過埃及公務員義務,不遵守國家公務員紀律,經多次教育仍無轉變,又不宜給予開除處分的。
7樓:中公教育
您好,中公網校為您服務。
第八十三條 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二)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機關調整、撤銷、合併或者縮減編制員額需要調整工作,本人拒絕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務員義務,不遵守公務員紀律,經教育仍無轉變,不適合繼續在機關工作,又不宜給予開除處分的;
(五)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8樓:匿名使用者
你去看一下公務員法就知道了主要有這些:(一)在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二)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機關調整、撤銷、合併或者縮減編制員額需要調整工作,本人拒絕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公務員義務,不遵守公務員紀律,經教育仍無轉變,不適合繼續在機關工作,又不宜給予開除處分的;(五)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9樓:書饕小店
對你所提,《公務員法》第八十三條 有明文規定: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二)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機關調整、撤銷、合併或者縮減編制員額需要調整工作,本人拒絕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務員義務,不遵守公務員紀律,經教育仍無轉變,不適合繼續在機關工作,又不宜給予開除處分的;
(五)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10樓:李官人大
違法亂紀,被判刑的。
11樓:北京世紀精圖教育
《公務員法》第八十三條 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
在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因所在機關調整、撤銷、合併或者縮減編制員額需要調整工作,本人拒絕合理安排的;
不履行公務員義務,不遵守公務員紀律,經教育仍無轉變,不適合繼續在機關工作,又不宜給予開除處分的;
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經法定程式不被辭退」的權利屬於公務員的
12樓:逍遙九少
「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經法定程式不被辭退」的權利屬於公務員的身份保障權。
《公務員法》第十三條 公務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獲得履行職責應當具有的工作條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式,不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
(三)獲得工資報酬,享受福利、保險待遇;
(四)參加培訓;
(五)對機關工作和領導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
(六)提出申訴和控告;
(七)申請辭職;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13樓:匿名使用者
c.身份保障權
《公務員法》第十三條 公務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獲得履行職責應當具有的工作條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式,不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 (三)獲得工資報酬,享受福利,保險待遇; (四)參加培訓; (五)對機關工作和領導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 (六)提出申訴和控告; (七)申請辭職;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你這都是什麼題啊?怎麼跟閱讀理解似的。
14樓:愛慕泛
朋友,我也在做做這套試題,時隔兩年,你還有當時的答案麼?
公務員被辭退的法定條件
15樓:s向隅姑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
第八十三條 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二)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機關調整、撤銷、合併或者縮減編制員額需要調整工作,本人拒絕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務員義務,不遵守公務員紀律,經教育仍無轉變,不適合繼續在機關工作,又不宜給予開除處分的;
(五)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擴充套件資料
國家公務人員應具備的素質:
一、政治素質
1、必須具有遠大的共產主義理想、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
2、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密切聯絡群眾,堅決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
3、堅持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解放思想,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勇於開拓前進。
4、模範遵紀守法,樹立清正廉潔的公僕形象。
5、刻苦學習,勤奮敬業,不斷加強知識積累和經驗積累。
二、專業知識
公務員的知識分兩部分:專業知識和相關知識。專業知識包括本專業的基本概念、基礎理論、基本框架和基本常識以及本專業的來龍去脈和前後動態。
相關知識即指相近或交叉專業的有關知識,這些知識的瞭解有助於本職專業知識的深化和提高。
三、智力素質
智力是公務員的基本素質之一,智力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到公務員對於問題的觀察、理解和思考。智力包括觀察力、記憶力、思考力和想象力。普通人智商大體相當,只是不同的人對於智力的各個方面稍有側重,有人長於抽象邏輯思維,有人長於形象思維,有人長於觀察,有人敏於反應。
四、素質
公務員的心理素質指公務員在內部和外部環境作用下所形成的、意志、心理感受等方面。主要包括情緒和穩定性、團結協作的相容性、工作的獨創性、面對服務物件的謙和態度、心理的自我調適等。
16樓:北京世紀精圖教育
《公務員法》第八十三條 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
在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因所在機關調整、撤銷、合併或者縮減編制員額需要調整工作,本人拒絕合理安排的;
不履行公務員義務,不遵守公務員紀律,經教育仍無轉變,不適合繼續在機關工作,又不宜給予開除處分的;
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17樓:薇伊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三章第八十三條的規定,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以辭退:
1.在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2.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3.因所在機關調整、撤銷、合併或者縮減編制員額需要調整工作,本人拒絕合理安排的;
4.不履行公務員義務,不遵守公務員紀律,經教育仍無轉變,不適合繼續在機關工作,又不宜給予開除處分的;
5.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法定結婚年齡?法定的結婚年齡
我們國家婚姻法規定 男性的法定結婚年齡是22週歲,女性的法定結婚年齡是20週歲。24歲以來,22週歲這個應該是國家法定的年齡。根據婚姻法規定,男性不得低於22週歲,女性不得低於20週歲。方可辦理結婚登記。婚姻法規定 女性結婚年齡為20週歲。男性結婚年齡為22週歲。法定結婚年齡 女的20歲,男的年滿2...
升格的法定刑和法定刑從重處罰的區別
法定刑升格條件與結果加重犯事實上並不是同等概念,雖然二者的最終結論都是加重處罰。大致而言,法定刑升格條件的範圍比結果加重犯要廣,法定刑升格條件中的特別行為或者情節可能包括結果,但是結果加重犯只有造成刑法規定的特定結果時才能以結果加重犯處罰。但是有時二者是存在重合的,並不是完全相分離的。例1 結果加重...
法定的結婚條件有哪些,結婚應具備什麼法定條件?
華律網 現在的年輕人,不再信奉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認為 我的婚姻我做主 但是結婚是不是 愛情大過天 僅僅互相喜歡就行了呢?答案是否定的,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結婚條件包括積極條件和消極條件。積極條件包括 1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2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