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到2023年12月為止,認定詐騙罪的條件只有四個,分別是: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2、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3、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4、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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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
1、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詐騙罪侵犯的物件,僅限於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
其物件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已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
2樓:黃思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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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體要件:本詐騙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詐騙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親親 (一)客體要件: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於公私財產所有權。.
所以,不構成詐騙罪。. (二)客觀要件:詐騙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首先,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從實質上說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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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法律顧問**
回答認定詐騙罪是有5個條件的,這5個條件分別是:
認定詐騙罪是有5個條件的,這5個條件分別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二)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三)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提問他和房東沒簽合同然後又把這個地方分租給我屬不屬於詐騙
他和房東沒簽合同然後又把這個地方分租給我屬不屬於詐騙
回答(四)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五)《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提問?
?回答(1)不屬於「合同詐騙」,沒有刑事或行政責任,只是民事糾紛。
(2)未經房東同意轉租:轉租合同屬於效力待定合同,如果房東事後追認,合同有效;如果房東事後不同意轉租的,轉租合同無效、房東可以解除轉租合同收回房子,你轉租的承租人的損失由你承擔賠償責任,僅此而已。
提問但是他沒有和房東籤合同,冒充經營者去把這個地方分租給別人算不算詐騙
但是他沒有和房東籤合同,冒充經營者去把這個地方分租給別人算不算詐騙
回答,冒充經營者去把這個地方分租給別人算詐騙的
提問只要房東沒和他籤合同,他又把這個地方租租給我收我1萬塊詐騙成立不
只要房東沒和他籤合同,他又把這個地方租租給我收我1萬塊詐騙成立不
回答成立
提問比如說房東和另外一個人簽了合同,如果他又和籤合同的那個人有協議,算不算詐騙
比如說房東和另外一個人簽了合同,如果他又和籤合同的那個人有協議,算不算詐騙
回答他這屬於一房兩租,
如果你想繼續租,在先合同效力大於在後的合同,他沒權趕你走。
如果不想租了,有權請求房東退還未到期的租金,造成損失的需要額外賠償。
提問房東是甲方,和房東籤合同的是乙方,現在租給我的人是丙方,如果乙方和丙方有合作的協議,那丙方把店鋪分租給我收我1萬塊錢屬於詐騙嗎?因為房東明確表示只認乙方
房東是甲方,和房東籤合同的是乙方,現在租給我的人是丙方,如果乙方和丙方有合作的協議,那丙方把店鋪分租給我收我1萬塊錢屬於詐騙嗎?因為房東明確表示只認乙方
回答一般的合同是不允許轉租的,沒有特別約定可以轉租的,轉租就是違,如果甲方同意你轉租的必須丙方和甲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乙方和甲方解除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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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詐騙罪的條件有哪些?
4樓:華律網
法律上沒有「經濟詐騙罪」的說法,我國現行法律上所講的經濟詐騙主要分一般詐騙、合同詐騙和金融詐騙,那麼經濟詐騙罪所構成的條件有哪些?1、客體要件。經濟詐騙罪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必須涉及到公私財物的所有權的時候才能算是經濟詐騙罪,而有的犯罪活動不涉及到所有權的問題的時候則不屬於本罪的範疇。
而從犯罪物件上來說,犯罪物件僅限於國家、集體或者個人財物。2、從客觀要件上來說,在犯罪方法上使用是欺詐方法來非法獲取財物的所有權,而從形式上來說主要有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兩種情況,通過這兩種方法來使行為人作出錯誤的行為。3、主體要件,經濟詐騙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只要是達到了法定的刑事責任年齡,並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在犯罪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所致,以非法佔用公私財物為目的,因此在主觀要件上具有故意性。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5樓:
有以下幾點:
(一)詐騙罪的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於公私財產所有權。
(二)詐騙罪的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三)詐騙罪的主體要件。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詐騙罪的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6樓:匿名使用者
詐騙罪(刑法第266條)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處罰 l、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2023年12月16日)的規定: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行為,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元至l0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本法第152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數額在20萬至30萬元以上的,依照本法第l52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
對共同詐騙犯罪,應當以行為人蔘與共同詐騙的數額認定其犯罪數額,並結合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數額等情節依法處罰,
已經著手實行詐騙行為,只是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獲取財物的,是詐騙未遂。詐騙未遂,情節嚴重的,也應當定罪並依法處罰,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2千元至4千元」、「3萬元至5萬元」的幅度內,分別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個人詐騙「數額較大」、「數額巨大」,以及單位實施詐騙,追究有關人員刑事責任,參照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數額,確定適用原《刑法》第151條或者第l52條的具體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7樓:匿名使用者
刑法規定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3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騙公私財物達到上述規定的數額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夠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傳送簡訊和撥打**或者利用網際網路、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等釋出虛假資訊,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和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詐騙數額接近上述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並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於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理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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