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員工未籤合同如何證明勞動關係

時間 2022-02-09 18:45:06

1樓:時長順良畫

1、完全可以告他。

2、酒店存在如下違法行為:a、未訂立勞動合同

b、沒交社保

c、收取押金

3、未訂立勞動合同應當支付你雙倍工資;沒交社保,應當替你補交;收取的押金應當退還於你。

相關法律:《勞動合同法》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第三款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

第十條繳費單位必須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後,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並按核定數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2樓:匿名使用者

可是酒店至今也未與他簽訂過書面的勞動合同,工資也是以現金形式發放。2023年年底,他不做了。聽說不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發放雙倍工資,便向酒店提出了,但酒店卻不予理睬,還說小姜不是他們的員工。

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該怎麼證明他曾是酒店的員工呢?如果他要申請勞動仲裁維權的話,該準備些什麼證據才能得到法律支援? 【案例分析】 勞動法上的勞動關係是指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給付勞動報酬,而由勞動者提供職業性的勞動所形成的法律關係。

既然你在酒店工作且接受了公司的管理,酒店也發給了你相應的勞動報酬,那麼你和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係是毫無疑問的。但是你若要主張雙倍工資的話首先必須提供相關的證據證明你和酒店之間的勞動關係存在。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同時該通知也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未籤勞動合同,如何證明勞動關係?

3樓:匿名使用者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近一個時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因雙方勞動關係難以確定,致使勞動者合法權益難以維護,對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帶來不利影響。為規範用人單位用工行為,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穩定,現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係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三、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符合第一條規定的情形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補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終止勞動關係,但對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勞動者,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訂立。

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係的,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四、建築施工、礦山企業等用人單位將工程(業務)或經營權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對該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五、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是否存在勞動關係引發爭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4樓:甜言格

根據勞動保障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5樓:法律諮詢王顧問

未簽訂勞動合同,用什麼來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

6樓:遠端法律諮詢

你要證明07年之前的勞動關係為何?08年1月1號勞動合同法頒佈後用人單位可以有一個月的寬限時間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所以只要單位在08年1月1號到2月1號和你簽訂了勞動合同就是合法的,之前的不追究是否簽訂勞動合同的責任。

7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一點就是憑著工資卡上的記錄。

其次就是同事的證詞,也就是人證

然後還可以提供一些公司的通訊錄,一般都會有的,你的名字在上面會有記錄、

還可以找你接待過的客戶證明。不過這個不如前三者簡單可行。

以上都是幾個小建議,但是很實用,希望可以幫到你。

8樓:善世服務外包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法律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一條。

9樓:

當時辦理入職時的工作牌、各種單據(押金條)、考勤記錄等,都可以。

10樓:

我未勞動合同上班一個月了扣我工資不給我!

11樓:周律師說

1、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因此,勞動者或勞動保障部門可以從以上方面去證明或認定。

2、司法實踐中,還可以用公司業務往來的檔案,錄音證據等來證明勞動關係。

未籤勞動合同如何證明勞動關係

1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如果未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通過以下證據證明存在勞動關係,比如工資支付憑證(銀行轉賬憑證)或記錄(工資發放的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憑證;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勞動者填寫的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考勤記錄以及其他同事的證言等。

此外,還有以下證據間接證明存在勞動關係:

(1)發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內部刊物、或者公司**有關自己事蹟的報道。

(2)由公司簽字的崗位職責說明書、薪資確認書、調崗通知書、解除通知等。

(3)工作記錄單、本人代表公司簽訂的採購合同、銷售合同,客戶業務記錄等。

(4)公司或者公司工會發出的本人的榮譽證書、獎狀、懲罰通知單、工會會員證。

(6)與公司領導談話、工作情況的錄音、錄影。

(7)財務借款單、報銷憑證等。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工傷,交警部門調查詢問的筆錄。

(8)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登記、詢問調查筆錄等。

(9)信用卡賬單郵寄地址為單位。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

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未籤勞動合同,怎麼樣證明存在勞動關係?

13樓:麻霞輝唐伯

根據勞動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第二條規定,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主要是:1、工資名冊、社保繳費記錄;2、工作證等證明身份的檔案;3、職工登記表、招用表;4、考勤記錄;5、其它勞動者證言。其中1、3、4項由單位提供,你只需要提供2、5項。

目前,你已經有工作證,雖然無名字,但是有鑑定表佐證,可以作為證據,你還須同事的證言即可。

附:勞動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如何做酒店員工消防培訓的,如何做酒店員工消防培訓的資料?

環球弘文教育 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 四個能力 建設工作應用 一 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檢查和消除火災隱患,是公共娛樂場所預防火災的有效手段,公共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要組織一次防火檢查 其內設部門每週要開展一次防火檢查 單位消防安保人員 要進行防火巡查 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

未籤合同員工辭工可以拿到工資嗎

可以,及時足額發放工資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拖欠工資問題可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如果工作沒滿一個月的提前3天書面辭職,單位不得拖欠工資。如果工作沒一個月以上的,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並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 押金 經濟補償金。不管如何不給工資的,最簡單的方法是 投訴到當地勞...

未籤合同解僱員工,公司解僱員工怎麼賠償

未籤合同,並解僱員工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下列補償 賠償 用人單位滿一個月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自滿一個月起至滿一年時止應當支付雙倍工資。滿一年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合法根據解僱員工的,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