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怎麼辦,發生交通事故對責任認定書不服怎麼辦?又超過三日

時間 2022-03-05 02:30:01

1樓:小羊刷影視

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有疑問的,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四條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第九十六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再受理調解申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期間,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調解終止。

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最高院、公安部《關於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第4條規定:「當事人僅就公安機關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和傷殘評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或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當事人對作出的行政處罰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或就損害賠償問題提起民事訴訟的,以及人民法院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時,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公安機關所作出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傷殘評定確屬不妥,則不予採信,以人民法院審理認定的案件事實作為定案的依據。」(現行《道交法》已將「事故責任認定書」改為「事故認定書」)對於當事人的過錯大小以及損害賠償責任的認定,是法院的職責,公安機關道路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事故的職責重點在於通過現場技術勘驗以及檢查、調查、鑑定等活動,弄清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實和原因以及當事人有無違章或者其他主管過錯等。

公安局關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主要起一個事實認定、事故成因分析的作用,對法院而言,這個認定書具有證據效力,而不是進行損害賠償的當然依據。《道交法》明確規定了事故認定書不能夠作為公安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而提起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不服申請複核),但是,當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或者訴訟中,可以就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真實性、可靠性和科學性提出質疑,如果有其他證據證明交通事故認定書存在錯誤的,調解機關或者法院可以不採用這種證據。 因此後受害人或者一些不經常處理交通事故賠償案件的律師,對於交通管理部門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所確定的責任比例一般認為就是損害賠償的劃分比例,因此在要求交通事故賠償的計算中,依此為依據,少算本來應該可以多得的賠償,這應該引起大家的注意。

3樓:馬莉律師

回答您好~我是合作諮詢律師,已經收到您的問題了,我需要一點時間編輯答案,稍等一下下哦。

因為根據公安部交管局16項便民措施第14條: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認定書》3日內,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複核。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複核結束後,召集事故各方當事人,當場宣佈複核結果。

您好,如果您對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的話,您是可以在3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複核的。

另外還有《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六條公安機關督察部門可以依法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處理交通事故工作進行現場監督,依法查處違法違紀問題。

也就是說,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下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事故工作進行監督,發現錯誤應當及時糾正。

您這邊有異議,完全是可以及時去申請複核,維護您合理合法的權益的

提問現在受害方家屬到交警大隊去問那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交警大隊的工作人員告訴家屬,一方一半的責任,但是受害方家屬對這個認定書是不服的,交警大隊工作人員就告訴家屬,認可就簽字,不認可就不簽字,那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也不讓家屬拿走,不知道該怎麼辦?

回答您好,如果您對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的話,您是可以在3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複核的。

因為根據公安部交管局16項便民措施第14條: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認定書》3日內,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複核。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複核結束後,召集事故各方當事人,當場宣佈複核結果。

也就是說,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下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事故工作進行監督,發現錯誤應當及時糾正。您這邊有異議,完全是可以及時去申請複核,維護您合理合法的權益的

另外還有《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六條公安機關督察部門可以依法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處理交通事故工作進行現場監督,依法查處違法違紀問題。

提問關鍵現在是那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也沒有讓家屬拿走,在這種情況下,不知道能不能視為送達,如果是視為送達的話,必須在三日之內申請複核

回答是的

您好,如果您這邊是簡單的事故的,且情況不復雜的話,交警這邊是可以當場出具責任認定的。但如果是需要調取監控或對現場進行分析的話一般事故是10日內出事故認定書。

根據我們國家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第六十五條: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在製作後三日內分別送達當事人,並告知申請複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當然您這邊如果是一直沒收到責任認定書的話,最好是儘快找當時負責處理事故的交警隊那邊確認一下情況,看看是否是有什麼環節有問題的。

提問今天,受害方家屬到交警大隊去喂那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但是高姿的責任認定,家屬是不服的交警大隊的工作人員就告訴訴家屬,如果認可就簽字,不認可,就那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也沒有讓他們拿走,我現在就是想問一下這種情況,受害方家屬該怎麼辦?

回答當事人可以要求交通管理部門出具責任認定書,或者向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投訴。

你可以嘗試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47條的規定,要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就此次事故開具交通事故認定書。

更多17條

4樓:

不服交通事故認定書怎麼辦?

發生交通事故對責任認定書不服怎麼辦?又超過三日

5樓:匿名使用者

發生交通事故對責任認定書不服可以申請複核,超過三日未複核的,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複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複核申請的,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同一事故的複核以一次為限。

6樓:雷都樂

朋友,你提出來的這一個問題,我的認為是,對於你所講的對接到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並超過了法定的三日後,如何申張自己的權利。

在現今眾多的交通事故中,確實存在著經交警勘查後作出的事故責任認定結果存有異議,不知如何維護自己的話語權。是的雖然在相關法規中給不服責任認定者有申請複核的機會,但超過三日後,就無法在交警這一權利機關得到自己認為的合情合理的解決。只有在日後訴訟的過程中通過自己掌握的確鑿的證據足以推翻交警出具的認定書,法院是可以採信的。

但是,據我所知,依靠事故當事人的力量在庭審過程能夠推翻交警部門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結果的是絕無僅有哈。就是說這一件非常困難的事兒。

由於你在提出的問題中對事故的原委作出沒有進一步的闡述,所以不好作過多的談論。但是,據我對一般事故處理結果的分析,你可能是認為自己在此次事故中本來是沒有任何責任,但還是給你認定了一全責,或是主責,於是感到極為糾結和不滿。

結果大多數的案子,對機動車方;對購有保險的一方;對車與人之間發生的事故,對車子的一方,交警同志都會向後者進行傾斜,將事故的責任大都劃定給前者。這是保護弱勢者的需要,也是為了日後處理賠償更為簡便,維護社會穩定的需要。

有一種比較典型的例子,行人突然橫穿馬路,被機動車輛撞傷後,無論怎樣,機動車方均會負全責。作為機動車不服也好,冤屈也罷,事故的責任認定就是這樣的。不知具體到你的這起案子是什麼情況,只要在此事故中你是強勢者,你方負全責,或負主責的可能是無疑的哈。

7樓:原來是義梅

交通事故責任事故書超過三日就不能申請上一級複核,但是可以在你訴訟賠償時在法院的起訴書中申請責任重新劃分

就是說現在你不可能申請責任事故書複核,只能等到你起訴上到法院的時候再提責任劃分的訴求,可以一起處理

8樓:弓雨安

一般是不服可以申請法院的。超過3天了應該也可以的,你找個律師問問。不過一般都有保險公司的吧,只要是機動車都有交強險啊,就算全責,也有11萬多啊。

不用自己掏錢就沒有必要搞的那麼麻煩了。

9樓:匿名使用者

發生交通事故對責任認定書不服怎麼辦?又超過三日.

超過十五日,可向法院起訴。

10樓:東莞張振永律師

如果不服,也可以在法院起訴期間提出。

不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該怎麼辦

11樓:華律網

當我們發生交通事故,拿到交管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後,會有一些當事人對責任劃分不服,認為自己不應該承擔這樣的責任,遇到這種情況,大多數人的做法是拒絕簽字,其實這並不能有效的解決這個問題,因為即使當事人不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簽字,也不會影響這份文書的法律效力,那麼正確的做法應該是什麼呢?首先應該將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取回,仔細研究交警是因為怎麼樣的實施和法律依據判我們承擔這樣的責任。把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弄清楚之後,在收到交通事故責任書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上一級交管部門提出書面的複核材料。

大家一定要注意這個時間,三個工作日內一定要提出,否則這個複核就無法受理了。另外複核申請上應該詳細敘述本次複核請求及理由和證據,所以複核申請的內容非常重要,最好由專業人士來寫,因為同一起事故只能複核一次。所以,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一定要按時、按地、按要求提出複核。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複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複核申請的,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複核以一次為限。

12樓:法律小組長

對於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責任認定書三天內向上級公安交警部門申請複議。如果對於複議結果仍然不滿意的,可以在法庭訴訟中,要求法庭不採信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作為證據。

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怎麼辦,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怎麼辦?

當我們發生交通事故,拿到交管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後,會有一些當事人對責任劃分不服,認為自己不應該承擔這樣的責任,遇到這種情況,大多數人的做法是拒絕簽字,其實這並不能有效的解決這個問題,因為即使當事人不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簽字,也不會影響這份文書的法律效力,那麼正確的做法應該是什麼呢?首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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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怎麼辦,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怎麼辦

根據最高院 公安部 關於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 第4條規定 當事人僅就公安機關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和傷殘評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或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當事人對作出的行政處罰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或就損害賠償問題提起民事訴訟的,以及人民法院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時,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