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知道的都來幫幫忙吧!要被告了

時間 2022-03-05 02:50:04

1樓:匿名使用者

侵犯了著作權是一定的,適當補償也不可避免,還需要宣告

2樓:hans_張律師

1 你提到的那人就是原來寫這文章的人?

如果不是,那人不是該文的著作權人,你可以不睬。

但是那人如果是著作權人,該媽媽的行為肯定是侵犯了別人的著作權。

但是情有可原,而且這個**可能就是研究性的,不是商業性的,就是賠償也不會很高。

3樓:桑磑

其實這件事情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私下解決。因為在中國,抄**的事情實在是太多了,也難保被抄者的**不是抄別人的,既然大家都瞭解這個事情,所以,其實大家對自己發表的**其實都不是很關心的,只是看到別人抄了自己的,而且幾乎是完全抄自己的,心裡很不平衡。因此,只要聯絡上作者,然後對他說出自己的苦衷,比如自己實在不會寫,但是醫院一定要求要交**,當時實在沒辦法,所以抄了。

然後,說說好話,給點補償就好了。這種事情,雖然說是侵犯他的著作權,但是,如果他要起訴的話,費時費力,也是不討好的,他應該也會更加贊同私下解決的方法。

4樓:匿名使用者

這事還是在當地找個律師具體諮詢下吧。

法律問題,大家都來幫幫忙!很急很急啊!

5樓:唐律疏議

你朋友的情況應該屬於互毆,雙方都有過錯,恐怕任何一方都無法要求對方賠償。但是關鍵在於如果對方告你們的話,你們能否證明是他先動的手?

或者換個思維方式:那個人能否證明是你朋友先動的手?能否證明是你的朋友先侵犯了他?

如果他無法證明這一點的話,那麼你們根本不用怕。他只是嚇唬嚇唬你們罷了。因為沒有證據,法院很難支援他的。

如果他竟然能有證據(不管是不是真的證據)證明是你朋友先侵犯他。那麼你們得認真對待了,說不定得真的請個律師之類的問問該怎麼辦,得想辦法證明他的證據是假的。

懂法律的來幫幫忙吧!

6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的情形,應該是剛畢業的學生,然後跟學校簽訂研究生入學培養協議,由學校出資培養然後按一定的期限就業的吧,,,這個內容不屬於勞動關係,僅僅是合同關係!

一般來說,一方出資培養然後與就業掛勾,約定違約金是常見的,這個違約金一般是培養費用的數倍(2到3倍較多),這個違約金是民法上的合同違約的範疇,不受勞動合同法中關於違約金不超過培訓費的限制,也就是說這個約定是雙方自由願意作出的,是合法有效的,違約者應按合同進行賠償相應的培訓費並支付違約金。

其實也想幫一下這位同學減少一下違約金,但是從法律的角度上看,學校出資培養並提供了未來就業的機會,校方的付出是巨大的,也就是說被培養者有潛在的巨大的利益,相對而言,約定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是合理的,哪怕這個違約金超出了培訓費用,因為除了出資培養校方還提供了潛在的就業的機會,所以約定的違約金額是有理由得到支援的!

如果單純作為一個官司來看,法院不可能僅僅支援學校獲得培訓費用的賠償,因為學校在出資培養一個人才的時候,就已經對這個人才的未來的使用作出了規劃,而這個人才規劃的流失,將會給學校造成一定的損失甚至導致學校制訂的一些發展規劃無法實施,因此僅賠償培訓費用是不可能的,損害了學校的期待利益,對學校而言是不公平的,也違背了民法上的誠實信用原則!

本人的最終答案是:應按校方要求賠償培養費用,按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

(一位有良心的法官)

7樓:匿名使用者

違約金不能超過培訓費。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縱橫法律網 韋鋒律師

8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如果存在勞動關係的,違約金一般不能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數額。

如果是其他合同關係的,具體要看培訓協議的約定,如果協議顯示公平的,可以起訴請求撤銷。

建議持協議等材料當面諮詢律師。

縱橫法律網 周密律師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遇到的疑難問題,希望各位懂法律者的朋友幫幫忙吧!本人不怎麼懂法律馬上就要**了謝

9樓:小布嘟丁壞嘟嘟

簡單的案件,沒有必要到省裡請律師的。省裡的律師業務能力也不一定比地方律師高,但其收費標準一定比地方律師高。

10樓:莫名其妙

我試著給你解答一下:

《一》你的第一個問題中提到的證據可以作為你在城鎮生活的證據,並按城鎮標準賠償。

《二》4個人跑了1個,如果是公安機關沒有對他採取任何強制措施導致其逃跑,公安機關當然有責任。

《三》雖然跑了一個,公訴書也要提到(在逃另案處理),否則,本案就可能由被告逃脫法律的制裁。你的附帶民事訴訟起訴四個人沒錯,缺一個沒到庭可以缺席審判。他們四個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法院不應劃分被告每個人的賠償份額。

《四》刑事附帶民事可以申請財產保全。

2023年的誤工費各省不一樣,請你諮詢當地的律師。

11樓:

唉~~我們的老師從來不接刑附民的案子,只因法院不公,在我們這個地方(不方便透漏),主審通常會說:給錢不給命,給命不給錢……

願你以後的日子都能平平安安~我相信你的案子會有一個公正的審判!

1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按照城市戶口的賠償標準賠償的話,先要確認經常居住地。《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9條規定將經常居住地解釋為「公民離開住所地最後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的除外。」你可以按城鎮戶口得到賠償。

因為一人在逃必須經公告才能審理你的民事起訴。不能按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處理。只能等2月之後。

關於你說的他們在強制執行對你的財產賠償你拿不到,不存在這個問題。如果他們在強制執行前將他們的財產過戶或轉給別人,你要讓他們出具或自己收集他們轉給別人的證明。比如說簽署的相關合同和手續。

而根據合同法規定,以合法手續掩蓋非法目的簽署的一切合同和手續都是無效的。財產仍然是他的你就可以申請法院就他的財產強制執行給你的賠償。

一個關於借錢的法律問題,請幫幫忙!

13樓:匿名使用者

樓上的說法是不對的。

(1)你向被告所在地法院(你說被告已經出去很久了,你仍然可以向被告戶籍地基層法院提出訴訟)提出民間借貸糾紛訴訟請求。如果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即使被告人不到庭。法庭也可以通過公告方式缺席判決。

(2)所以,如果你能夠向法庭提供充足的證據,法院經審查認定的,可以做出判決。在被告缺席的情況下,需要進行公告,訴訟時間會相對長一些。

(3)但有一個問題一定要明確。你向法院以民間借貸糾紛提起訴訟,若勝訴後取得的裁判文書只是對你和被告之間的債權債務糾紛進行確認,簡單說就是認定被告的確借了你的錢,而且逾期沒有償還,被告應該還你錢。裁判文書中會設定一個期限,責令被告在這個期限內償還借款。

如果被告不還,法院不會通過強制程式執行被告的財產的。

(4)如果裁判文書生效後,在文書中規定的還款期間內被告仍未還錢的。你可以持生效的裁判文書向法院執行庭提起民間借貸糾紛的執行申請。這是另一個法律程式。

如果你提供被告所有的可強制執行的財產資訊,法院可以通過強制手段將被告的財產通過拍賣等方式取得錢款償還你。

(5)執行程式中,你必須提出被告所有財產的確鑿證據。關於你提到被告有一套房子,必須是產權人是被告本人。而且,最高人民法院去年釋出一個新的規定:

被執行人(就是被告)的房屋如果是唯一的一套,即視為必需的生活必需品,不能被強制執行;除非房子是豪宅,法院會要求你為被告人安置基本生活場所,才能將房子拍賣。如果可提出被告有第二套房屋的情況,第二套房屋可被執行。

(6)被執行的財產包括:銀行存款、工資、其他收入、個人所有的財產、車輛等等,但條件是你必須向法院執行庭提出這些財產的資訊。

訴訟程式:就是大家通常認為的向法院告訴,是對法律事實進行確認的程式。

執行程式:如果經訴訟獲得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書,文書中確定要履行一定義務的當事人(就是確定要承擔責任的一方,你的事情就是借款沒還的被告)拒不執行裁判文書的,另一方可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執行義務人的財產。

有時候大家可能覺得不太公平,但法律不是萬能的,只能儘量的規範的幫大家解決問題。

可以至當地法院對外接待部門進行諮詢

14樓:

贏是一定會贏得,但是中國的法律規定,當事人不在,且沒有相關的**人的話就不會宣判的,所以一定要先找到那個人

15樓:楊文戰律師

有借條,應該可以勝訴。

有財產,應該可以執行。

這是法律上的回答。實踐操作,不是諮詢這麼簡單的。看情況,一步一小來吧。

糾正樓上的,找不到人同樣可以審理判決。

16樓:東東的世界

我樓主說法也比較全面,補充一點,實在不行,你可以宣告對方失蹤!

17樓:北京杜律師

這樣的官司肯定是可以打贏的。不過,執行當中可能會遇到一些困難,因為執行難是現在的老大難。不過,拿到勝訴的判決書是最重要的。否則,永遠都可能拿不到錢。

法律問題,幫幫忙吧!

1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起訴,合同沒有蓋章問題不大,只要雙方簽字了,合同也可以成立,如果你的敘述屬實,再擁有證據,可以勝訴的

19樓:艾殤

沒蓋公章不要緊的 如果情況屬實的話 可以判決賠償的

20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只要合同上有對方簽字,一般合同有效,由於具體情況敘述不清,建議您委託當地律師辦理

冤!請全國的法律高手 來幫幫忙啊,

21樓:匿名使用者

摟主的問題好長,建議多分幾段,這樣條理清楚些,否則回答問題的人恐怕懶得看哦:〉

沒看明白樓主跟誰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是跟某人,還是跟某人的女兒呢?暫且推定你與他女兒簽訂的合同吧。

1首先,先幫樓主理清一下房屋買賣中的法律關係。正常的情況下應該是:籤買賣合同——交錢——過戶。

買賣合同生效以後,你們之間的買賣關係就成立,但是房屋的所有權並沒有轉移,房屋所有權只有在過戶之後才轉移。即現在你們之間有基於合同產生的債的關係,但是你對房屋卻不享有物權。

也就是說,你對賣給你房子的人只能有債的請求權,而沒有物上請求權。債權請求權和物權請求權的區別在於,對前者,對方可以履行合同,也可以不履行合同而支付違約金和損害賠償,你無權要求對方一定要把房子給你,因為你對房子不享有無權。

樓主似乎對那個女兒是不是應當承擔連帶責任的問題總是糾纏,其實沒有必要了,即使女兒不承擔連帶責任,房子也不一定一定要賣給你,因為你沒有過戶,她再賣給別人也可以啊,這種一房二賣的事情現實中很多,所以買到房子一定要先過戶。

再者,即使那個女兒說如果她不用拿房子抵債,就把房子給你,你也沒有權利在那個女兒和她的債權人的糾紛中主張權利,原因還是在於你不享有對房子的物權。

2 再者,那個女兒承擔連帶責任不一定是因為是家庭債務而用家庭成員共同財產承擔連帶責任。

看你敘述中提到,法院判定其抵押合同無效,不知道無效原因是什麼,也不知道她女兒是不是保證人,如果女兒是保證人的話,若抵押合同無效保證人有過錯的,也要承擔連帶責任的,所以可能是因為這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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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勞動力漲價了,而且這份合同對學徒來說確實太黑了,法律是不會支援你所說的亮點的。他家人之所以敢來鬧,說明已經瞭解了相關的法律,而他老爸的身體狀況。行為確實是中國法律和警察執法的軟肋。如果你是開門做生意的,你能做的,就是1退錢 押金 這確實是違法的第二條回答已經寫得很明白法律依據了 2給那個人每月...

哭訴法律問題學法律的網友進來幫幫忙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依據 最高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

知道的不知道的都來幫幫忙嗄

其主要原因還是鍛鍊的太少了。要多參與一些活動提高自己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溝通能力,還一點要多鍛鍊自己的心理素質。越是自己不好意思說的越要說。還一點要有自己的個性,對人要真誠,多多的靠自己努力戰勝自己膽怯的地方,一段時間後你會有很大的收穫。以前我也是有點這樣,不過現在改正的很多。這主要是思維不夠精細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