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院起訴的程式?交通事故,交通事故 法院起訴詳細流程

時間 2022-03-10 11:30:04

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交通事故法院起訴流程

1、立案階段

首先受害人以原告的身份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起民事訴狀和相關證據,資料齊全的,法院受理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一般會在7日內立案,同時通知當事人。不能立案的,說明理由,需要補充資料的,通知補充。

2、庭前準備階段

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會向被告送達民事訴狀副本、應訴通知及原告證據材料,被告收到民事訴狀後15日內提出答辯意見,法院收到答辯意見後會送達給原告。有的法院在立案後會向雙方送達限期舉證通知,此時,應根據通知要求及時舉證。確因客觀原因無法提供證據的,應當提交延期舉證申請。

3、**審理階段

**時,書記查明到庭情況,宣佈法庭紀律,審判長核對當事人情況,宣佈案由、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訴訟權利義務、詢問是否提出迴避申請。隨後,原告陳述、被告答辯、證人作證、出示書證、物證、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等,審判人員發問、相互發問,最後進入法庭辯論環節,各方互相辯論,審判長詢問各方最後意見,庭審結束。

4、裁判階段

案件經過審理後,審判人員會根據庭審查明的情況,結合各方提供的證據,對案件進行評議,作出裁判結果。隨後送達裁判文書,任何一方不服,可以上訴,對判決不服的上訴期為15日,對裁定不服的上訴期為10日。如放棄上訴,則上訴期屆滿,裁判文書生效。

2樓:匿名使用者

做好材料,到法院立案,如需要鑑定,先搖號選擇鑑定機構,司法鑑定所鑑定,**,判決

3樓:安巨集偉安瑩

交通事故到法院起訴的程式是:、

交通事故-法院起訴詳細流程

4樓:life大林子

(一)起訴和受理:交通事故當事人就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應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經法院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受理後七日內立案;認為不符合條件的,在七日內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訴。

(二)審理前的準備:法院立案後五日內將起訴狀附本傳送給被告,被告應在15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組成合議庭審訴訟材料進行必要的審理前的準備工作。

(三)**審理:1.**三日前通知訴訟參與人。

2.審理前核對訟訴參與人,宣佈法庭紀律,告知當事人有關訟訴權利與義務,詢問是否提出迴避申請。3.

法庭調查。4.法庭辯論終結,雙方當事人爭議核實清楚後法庭調查結束,應依法作出判決。

調解:法庭能夠調解的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及時判決,普通程式的審判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需要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擴充套件資料

輕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的數額中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5樓:桐花萬里清於

1.起訴、受理:當事人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符合起訴條件的,七日內立案。

2.審前準備:法院立案後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應在15日內提答辯狀。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檢訴訟材料。

3.**審理:

**前三日通知原告、被告。

審理前核對原告、被告,告知當事人有關訟訴權利與義務,詢問是否提出迴避申請。

法庭調查。

法庭辯論,原告發言,被告答辯,第三人發言及答辯後互相答辯。

法庭辯論終結,雙方當事人爭議核實清楚後法庭調查結束,依法作出判決。

法庭能夠調解的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及時判決。普通程式的審判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需要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擴充套件資料

一審普通程式結束後,如果當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訴,則一審裁判不生效力,而進入二審程式。二審法院的判決和裁定,是終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經宣告或送達當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對此裁判,當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訴或上訴。

參考資料最高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6樓:阿西寶唄

一、起訴

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排期**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3、**審理

宣佈**,核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法庭辯論:

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法庭調解。

4、調解

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

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

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不同意裁判裁定。

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判決。

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二、上訴

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維持原判,改判發回重審宣判。

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一審法院申請執行向二審法院告訴庭遞交書面申訴材料,

申請再審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

拓展資料:

輕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的數額中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截至2023年11月10日,重特大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同比分別下降14.8%和15.5%,其中煤礦重特大事故同比分別下降35.0%和34.2%。

7樓:不落辰光

立案

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受理

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排期**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審理

宣佈**,核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法庭辯論:

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向法院告訴庭提出再審申請。未達成調解協議:

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

宣判

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

不同意裁判: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拓展資料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訴訟流程是指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到法院起訴賠償的一個程式。包含了準備材料、立案、庭審、判決等步驟。

8樓:匿名使用者

一、起訴: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這是

所有起訴案件必須的一個流程,在此之前可以找好律師以及相應的證據材料。

1、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駁回起訴,不接受這樣判決的,可以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2、受理

如果符合立案條件,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3、排期**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4、**審理:宣佈**,核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這期間開始進行雙方的辯論,一定要準備好充足的證據材料來證明自己的真實性,律師也會根據提供的材料組織自己的申辯邏輯。

5、宣判:雙方論辯結束之後,會宣判最終的判決結果。

(1)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

(2)不同意裁判:

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二、上訴:如果不滿足於現有的判決結果,也是可以申請上訴的。

向法院承辦人遞交上訴狀,並按規定交納上訴費,5日內法院向對方當事人送達上訴狀副本,對方15日內進行答辯

擴充套件資料: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訴訟流程是指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到法院起訴賠償的一個程式。包含了準備材料、立案、庭審、判決等步驟。

1、向交警隊調取駕駛證、行駛證、保險憑證影印件

2、到工商局調取單位的基本情況

3、準備民事起訴狀,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4、法院立案審查

5、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

6、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

7、裁定駁回起訴

8、對法院裁定不服的,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9、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

10、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

11、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12、排期**,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時間、地點、承辦人

13、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交通事故向法院起訴,交通事故 法院起訴詳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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